汉高后元年四月乙酉日(公元前187年5月31日),齐受被赐爵平定侯,在位九年,于
汉文帝前元元年(公元前179年),去世,谥号敬侯。
《
史记·卷十九·
惠景间侯者年表第七》:平定,以卒从高祖起留,以家车吏入汉,以枭骑都尉击项籍,得楼烦将功,用齐丞相侯。元年四月乙酉,敬侯齐受元年。二年,齐侯市人元年。六年,恭侯应元年。元光二年,康侯延居元年。元鼎二年,侯昌元年。元鼎四年,侯昌有罪,国除。
《
汉书·卷十六·
高惠高后文功臣表第四》:平定敬侯齐受,以卒从起留。以家车吏入汉。〔师古曰:“家车吏,主汉王之家车,非军国所用。”〕以骁骑都尉击项籍,得楼烦将。用齐丞相侯。四月乙酉封,九年薨。(位次)五十四。孝文二年,齐侯市人嗣,四年薨。六年,共侯应嗣,四十一年薨,亡后。元光二年,康侯延居嗣,十八年薨。元鼎二年,侯昌嗣,二年,元鼎四年,有罪,免。元康四年,受玄孙安平大夫安德诏复家。
儿子:齐市人,
汉文帝前元二年(公元前178年),继承平定侯爵,在位四年去世,谥号齐侯。
曾孙:齐延居,
汉武帝元光二年(公元前133年),继承侯爵,在位十八年去世,谥号康侯。
玄孙:齐昌,汉武帝
元鼎二年(公元前115年),继承侯爵,在位二年后,
汉武帝元鼎四年(公元前113年),犯了罪,免去爵位,封国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