泺水之源,发于城之西南山下,北流为瑝,其浅可揭。城之西门,跨而为桥。自京师走海上者,皆道于其上。每岁霖雨,南山水潦暴作,汇于城下,桥不能支,辄败。熙宁六年,七月不雨,明年夏六月乃雨,淫潦继作,桥遂大坏。知历城施君辩言于府曰:“水岁为桥害,请为石桥,以纾其役。距城之东十五里,有废河败堰焉,其弃石铁可取以为用。”府用其言,以告转运使,得钱二十七万,以具工廪之费。取石于山,取铁于府,取力于兵。自九月至十一月而桥成,民不知焉。三跌二门,安如丘陵,惊流循道,不复为虐。
方其未成也,太守李公日至于城上,视其工之良窳与其役之劳佚,而劝相之。知历城施君实具其材,兵马都监张君用晦实董其事。桥之南五里,有大沟焉,属于四涧,以杀暴水之怒,久废不治,于是疏其堙塞,筑其缺而完之。桥之西二十步有沟焉,居民裴氏以石壅之,而屋于其上,水不得泄,则桥受其害,亦使去之,皆如其旧而止。又明年,水复至,桥遂无患。
从事苏辙言曰:桥之役虽小也,然异时郡县之役,其利与民共者,其费得量取于民,法令宽简,故其功易成;今法严于恤民,一切仰给于官,官不能尽办,郡县欲有所建,其功比旧实难。非李公之老于为政与二君之敏于临事,桥将不就。夫桥之役虽小,然其劳且难成于旧则倍,不可不记也。遂为之记。
泺水,发源于齐州(济南)城西南的山下,往北流入护城河,河水浅得提衣就能渡过。城的西门,跨河建了一座桥。从京城过往海上的人,都取道这座桥。每一年只要连下几天的大雨,南山下来的雨水暴涨,汇集到城下,桥不能抵挡暴雨的冲击,就坏了。熙宁六年(1073年),七个月没下雨,第二年夏天到六月才下雨,过量的大雨连下几天,桥被完全冲坏了。历城知县施辩向齐州府官建议说:“年年桥都被洪水冲毁,建议造一座石桥,来缓解桥毁后重复造桥的劳役之苦。距齐州城的东面十五里的地方,有一座废弃不用的河堤,那里废弃的石铁可以取来造桥。”府官采纳了他的建议,把(建石桥的计划)报告了转运使,得到(官府)二十七万两银子,作为用工和伙食的费用。到山上去采石,到府库拿来建材和工具,让军队出工出力。从九月至十一月桥就建成了,百姓还不知道(此事)。(这座桥)有三个桥墩两扇门,安稳得像座小山,洪水分道而泄,不再造成危害。
在这座桥还没有建成时,太守李肃之每天都到城墙上,视察工程的好坏和劳动量的轻重,并且鼓励施工人。历城知县施辩准备并供给各种施工材料,兵马都监张用晦实际监督管理具体的事务。桥的南面五里处,有一条大沟,与四条小河相连,(原来是)用以减少洪水的冲力,废弃很久没有治理了,(这次)疏通被堵塞的河道,填筑河堤让它完整无缺口。桥的西面二十步远有一条沟,一个裴姓居民用石头堵住它,并且在上面建了房子,洪水不能够流泄,桥因此受到冲毁的危害,就让他拆除房屋,要求复原像最早那样。又过了一年,洪水再次来了,桥没再受到损害。
从事苏辙说:建桥这种事虽小,但从前郡县行事的方法,是把好处与百姓分享,劳役的费用按数量分派给百姓,这种法令宽大,所以它容易成事;现在的法令严格要求要体恤百姓,(这样的话)一切事务和费用全仰仗官府,官府不能把所有事务办好,如果郡县想有所作为,要成事比从前更难。如果不是太守李肃之富于治政经验和两位官员(施君和张君)有办事能力,这座桥或许建不成。建桥这种事虽小,但建好它比从前更费心更难几倍,不能不把它写下来。因此就写了这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