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始建于1946年,座落在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黄河路与黑龙江路围合处。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16个县、市、区基层法院,36个人民法庭。内设20个部门,分别为办公室、政治部、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立案庭、两个刑事审判庭、四个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两个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技术室、研究室、法警支队、纪检监察、机关党委,另外设黑龙江省法官学院齐齐哈尔分院。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内设20个部门,分别为办公室、政治部、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立案庭、两个刑事审判庭、四个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两个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技术室、研究室、法警支队、纪检监察、机关党委,另外设黑龙江省法官学院齐齐哈尔分院。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争创一流的法官队伍、一流的审判机关、一流的审判业绩的“三个一流”统领下,以推进审判责任制度落实为抓手提升办案质效,以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为依托促进公正司法,以深化审判管理机制创新为重点推进深化改革,切实提升全市法院和全体干警保障改革、服务发展的能力和工作水平。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围绕司法责任制,建立审判管理追责体系。2014年,齐市中院正式实施了《审判责任制实施办法》,主要解决了制约公正司法的管理机制体系中的三大问题;围绕解决执行难问题,启动执行改革系列活动。全市两级法院已全部建成远程指挥系统,网络查控系统将于2014年年末建成;围绕解决立案难问题,建立庭长导诉机制。由每位审判业务庭副庭长在立案信访窗口值班一周,对来访的当事人和社会群众进行轮流导诉,及时解答群众的涉诉法律程序问题,让优秀的审判资源直接服务于群众,确保导诉的准确性和接待的及时性,缓解了群众长期反映的法院进门难、立案难的实际问题;围绕提升司法公信力,积极引入第三方力量。齐市中院专门成立了专家案件咨询组,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法学学者、新闻媒体从业人员等社会知名人士中选取优秀人员,采取引入第三人力量的方式,采取依据当事人自愿选择的方式,解决疑难复杂问题,增强矛盾化解的途径,提升案件解决方式的社会公信效力;围绕审判资源优化,将院庭长入庭办案制度化。齐市中院制定了《关于院庭长办案工作的规定》,以制度的形式将院庭长入庭办案制度化,规范化,使优秀的审判资源能够更好地服务司法审判,服务人民群众,使院庭长更多地人民群众接触,了解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了解案件实际情况,更有针对性地采取切实可行的服务措施;围绕规范自由裁量权,广泛调研统一裁判尺度。相继出台了《民商事案件若干问题解答150例》、《关于规范房屋征收拆迁工作的司法建议》、《关于统一刑事二审、再审裁判标准的意见》,进一步统一了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刑事案件执法尺度。2014年又启动了《农村土地纠纷案件若干问题解答》和《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调研工作;围绕民生需要,探索司法保护新途径。齐市中院及各基层法院将服务民生,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作为司法审判活动的重要切入点。积极接收社会监督,重特大案件全公开。通过司法审判,加大对环境资源的保护力度。全领域开展调解工作,构建大调解体系。
近年来,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多次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等多项荣誉。2006年,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被最高法院政治部授予全国法院司法警察理论研讨会论文组织奖;2007年,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民三庭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2008年,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2011年,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被评为全省先进中级人民法院、全省审判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全省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法院主要工作考评先进单位;2012年,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民三庭、民四庭联合党支部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2014年,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被评为全省先进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
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