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国土资源局是政府职能部门,研究制定地方性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矿产资源的法规和政策,并实施监督检查。
工作职能
(一) 宣传贯彻国家、省有关
土地、
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地方性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矿产资源的法规和政策,并实施监督检查。
(二) 研究制定和实施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组织矿产资源、地质环境调查评价,编制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
(三) 监督检查齐齐哈尔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地质环境保护规划、计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四) 拟定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监督工作。
(五) 统一管理齐齐哈尔土地和城乡地政、地籍测绘工作;组织土地划界、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登记、地籍调查和地籍测量机构的监管;指导和组织实施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和登记发证等工作。
(六) 负责齐齐哈尔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占用的审查、报批工作;参与建设项目用地初步设计审查;监督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指南的实施;制订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负责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七) 主管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出资入股、交易、政府收购和授权经营等工作;管理和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国有土地年租金标准的测评,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
(八) 负责齐齐哈尔矿产资源的管理,按规定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与使用。
(九) 负责矿产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依法实施小型矿产采矿许可证制度。
(十) 依法管理地质环境及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保护地质环境。
(十一) 负责齐齐哈尔市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
(十二) 组织开展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三) 指导土地学会、地质学会、矿业协会、宝玉石协会、矿泉水协会工作。
(十四) 承办齐齐哈尔市政府和国土资源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介绍
姓名:吴良国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
1961年11月出生于黑龙江省望奎县,满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历任绥化地区纪检委副科级检查员、研究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研究室主任,绥化市土地管理局机关党委副书记,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副书记,绥化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机关党委副书记,伊春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现任齐齐哈尔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主持局全面工作。分管财务审计科、调控和监测科
姓名:曲 立
职务:党组副书记、调研员
1958年5月出生于黑龙江省讷河市,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历任齐齐哈尔市土地管理局管理科副科长,地产管理科科长兼市地产管理所所长、土地评估事务所所长,地籍科科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齐齐哈尔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现任齐齐哈尔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调研员。
工作分工:负责局日常工作,协助党组书记、局长抓全面工作。分管局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联系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国土资源政务中心、昂昂溪分局。
姓名:王联文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1958年11月出生于黑龙江省海伦县,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历任齐齐哈尔市委农研室副科级研究员、正科级研究员、组织部正科级组织员,市委办公厅正科级秘书、副处长,拜泉县常委、党办主任,昂昂溪区区委常委、党办主任。现任齐齐哈尔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储量、地质环境、石油资源管理工作。分管矿产资源勘查储量科、地质环境科、石油资源管理科。联系富拉尔基分局。
姓名:迟守德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1961年9月出生于黑龙江省甘南县,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历任齐齐哈尔市土地管理局土地资产管理科副科长,土地市场科副科长、主任科员、科长,齐齐哈尔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现任齐齐哈尔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规划、耕地保护、土地整理、国土资源勘测规划工作。分管规划科、耕地保护科。联系土地整理中心、国土资源勘测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建华分局。
姓名:王凤全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1964年10月生于黑龙江省富裕县,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历任齐齐哈尔无线电五厂副厂长,齐齐哈尔机械电子冶金局工业局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齐齐哈尔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现任齐齐哈尔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矿产开发管理、执法监察工作。分管矿产开发管理科。联系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铁锋分局。
姓名:宋贵春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1968年4月出生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历任齐齐哈尔军分区司令部正连职参谋、副营职参谋,军务动员科副科长、科长、副团职参谋,龙沙区人民武装部部长。现任齐齐哈尔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土地利用、土地矿业权储备交易、土地统征工作,协助局长抓财务工作。分管土地利用管理科。联系土地矿业权储备交易中心、土地统征工作站、龙沙分局。
姓名:李向荣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1957年9月出生于黑龙江省泰来县,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历任齐齐哈尔市土地管理局法规监察科副科长,齐齐哈尔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科长,副调研员。现任齐齐哈尔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地籍管理、政策法规工作。分管地籍管理科、法规监察科。联系碾子山分局。
姓名:梁树坤
职务: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1959年10月出生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历任沈阳军区榆树屯油料仓库政治处副营职干事,器材修理所政治教导员,油料仓库政治处主任,齐齐哈尔市土地管理局机关总支副书记,齐齐哈尔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党委副书记,人事教育科科长。现任齐齐哈尔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工作分工: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室。联系梅里斯分局。
姓名:孙德发
职务:副调研员
1952年12月出生于山东省青岛市,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历任齐齐哈尔市农机管理局总站秘书科副科长、政工科副科长,齐齐哈尔市土地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管理科科长、划拨用地科科长。现任齐齐哈尔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
工作分工:协助曲立同志工作。
姓名:富晓春
职务:副调研员
1955年3月生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满族,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历任齐齐哈尔市土地管理局副科级纪检员、人事教育科副科长、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科员,齐齐哈尔市国土资源局人事教育科科长。现任齐齐哈尔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
工作分工:协助李向荣同志工作。
姓名:陈凤山
职务:副调研员兼国土资源生态地质示范带管理处主任
1957年5月出生于黑龙江省讷河市,达翰尔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历任讷河市政府办公室秘书,讷河镇政府副镇长,讷河市丰源乳业公司总经理兼党总支书记,讷河市团结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党委书记,讷河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齐齐哈尔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助理,齐齐哈尔市国土资源生态地质环境示范带管理处主任。现任齐齐哈尔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兼国土资源生态地质示范带管理处主任
工作分工:协助王凤全同志工作。负责国土资源生态地质环境示范带管理处全面工作。
姓名:路军
职务:副调研员
1965年8月出生于黑龙江省富裕县,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历任齐齐哈尔市土地管理局规划科副科长,齐齐哈尔市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科科长。现任齐齐哈尔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
工作分工:协助宋贵春同志工作。
姓名:吕永恩
职务:副调研员兼泰来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1963年8月出生于黑龙江省泰来县,汉族,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历任齐齐哈尔市泰来县好新乡政府副乡长,和平镇党委副书记,宏升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大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大兴镇党委书记、镇人大主席,泰来县国土资源局局长。现任齐齐哈尔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兼泰来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泰来县国土资源局全面工作。
姓名:丁志强
职务:齐齐哈尔市土地矿业权储备交易中心主任(副处级)
1955年7月出生于黑龙江省泰来县,汉族,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历任泰来县农研所副所长、所长,平洋镇党委副书记,泰来县农业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泰来县土地管理局副局长、局长,泰来县国土资源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泰来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齐齐哈尔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现任齐齐哈尔市土地矿业权储备交易中心主任。
工作分工:负责齐齐哈尔市土地矿业权储备交易中心全面工作。
姓名:刘天春
职务: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局长
1961年9月出生于山东汶上县,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历任齐齐哈尔市土地管理局划拨用地管理科副科长,齐齐哈尔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科长、副调研员。现任齐齐哈尔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齐齐哈尔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全面工作。
姓名:欧玉斌
职务:齐齐哈尔市国土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局长(副处级)
1960年2月出生于黑龙江省伊春市,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历任齐齐哈尔市土地管理局建华区土地管理处副主任,昂昂溪区土地管理处主任,昂昂溪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铁锋国土资源分局局长。现任齐齐哈尔市国土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齐齐哈尔市国土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全面工作。
内设机构
齐齐哈尔市国土资源局设1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会议组织、政务公开、新闻发布、文电处理、信息报送、秘书事务、机要传递、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办公自动化和草拟机关管理制度等机关日常政务;负责资产管理、联络接待、后勤保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密保卫等行政事务;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机关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工作。
(二)法规监察科
负责全市国土资源依法行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市土地、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拟订国土资源管理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听证和应诉工作;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信访工作,并配合司法部门处理国土资源涉法事宜;查处全市土地、矿产各类违法案件,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执行土地、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组织查处案件。
(三)规划科
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地质环境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承担对建设项目用地进行预审;参与报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规模的审核工作;指导县(区)完成县(区)、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的编制工作。
(四)调控和监测科
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问题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全市经济宏观运行及相关改革课题研究,为运用国土资源政策参与全市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承担综合统计和局内专业统计归口管理;承担有关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协调组织局内有关综合研究工作。
(五)财务审计科
组织拟订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管理土地、矿产事业费及各项专项经费;负责局机关财务核算和市属国土资源部门规费的征收与管理;组织编制全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预决算和政府采购申报核准工作;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内部财务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及离任审计工作。
(六)耕地保护科
负责组织对基本农田保护和占用耕地补偿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并监督耕地保护、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工作;负责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的监管工作;承担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补充和复垦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的监督管理;承办报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审批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的审查、报批,并指导农用地用途管制;参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七)地籍管理科
负责全市城乡地籍、地政和土地划界工作;组织全市土地调查、统计、确权、登记、发证和土地动态信息监测工作;制定全市地籍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专项调查等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地籍成果检查验收及日常管理;承办各类土地登记发证工作;负责全市土地划界纠纷调处;配合民政部门调查处理因行政界线不清而引起的土地资源争议事宜。
(八)土地利用管理科
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和土地市场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租赁、作价出资、交易等管理办法;负责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管理,实施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管理集体建设用地和规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负责组织房地产用地开竣工申报,参与建设项目竣工用地情况核验;负责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和土地使用权价格备案工作;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测评和呈报工作;呈报土地评估机构、土地评估人员等土地市场中介服务机构资质手续;负责国有土地收回、收购、储备、置换的管理工作。
(九)矿产开发管理科
承担矿业权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全市建筑用砂石矿产资源(含河道采砂)采矿权拍卖、挂牌工作;负责全市小型矿产及砂、石、土矿产采矿权的登记发证工作;依法征收采矿权使用费和调处采矿权属争议;负责矿业权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矿产资源勘查储量科
负责矿产资源(不含石油、天然气、煤层气)勘查、开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矿产储量动态监督;组织实施全市地质矿产储量调查、评估、登记、统计工作;负责地勘市场和采矿许可证年检工作;负责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和管理;参与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压矿情况论证,对压覆矿产储量进行登记;负责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的管理。
(十一)地质环境科
负责全市地质环境和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和应急预案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登记;负责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审批,并监督执行;负责矿泉水、地热年检和开发保护;依法管理水文、工程、环境、农业和城市地质;负责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申报和有价值的地质遗迹保护的申报立项及管理;负责全市地质环境监测的情况通报。
(十二)石油资源管理科
负责全市石油、天然气(伴生气、煤层气)开发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审查监督采矿人的油气资源开发规划和保护油气资源不受非法开采、压覆;负责油气田《采矿许可证》年检、审核延续工作;负责协调辖区内采矿人权属争议工作。
(十三)人事教育科
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派出分局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管理工作;承担县(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及科级干部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目标管理、评比表彰;负责全市土地、矿产工程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聘工作;承担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制定全市国土资源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教育培训;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科技管理工作,并组织协调对外合作、学术交流;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党章规定设置。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机关党委。按党章规定设置。负责局机关、所属单位和派出机构的党群工作。
派出机构
一、七个国土资源分局工作职能
1、负责宣传国家和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辖区内城乡地政和土地的统一管理以及区、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资源专项规划的编制和修订工作;
3、负责辖区内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组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
4、负责辖区内建设用地和居民住宅用地管理和监督;
5、负责辖区内土地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以及土地权属登记和土地证书确认工作;
6、负责矿产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和地质环境的监督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7、承办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富拉尔基民营科技企业示范区国土资源分局工作职能
1、负责宣传国家和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辖区内城乡地政和土地的统一管理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资源专项规划的编制和修订工作;
3、负责辖区内土地用途管制、征收、征用和建设用地管理监督;
4、负责辖区内土地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以及土地权属登记和土地证书确认工作;
5、负责矿产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和地质环境的监督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6、承办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各分局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
1、龙沙国土资源分局
地址:龙沙区源地街14号(报社综合楼)
邮编:161005
2、铁锋国土资源分局
地址:铁锋区和平西街152号
邮编:161004
3、建华国土资源分局
地址:建华区东市场小区41号
邮编:161006
4、富拉尔基国土资源分局
地址:富拉尔基区群众路新富强小区5栋12号
邮编:161041
5、昂昂溪国土资源分局
地址:昂昂溪区同德路1号
6、梅里斯国土资源分局
地址:梅里斯区信合1号楼
邮编:161021
7、碾子山国土资源分局
地址:碾子山区中兴街117号
邮编:161046
8、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
地址:龙沙区卜奎南大街461号
邮编:161005
9、富拉尔基民营科技企业示范区国土资源分局
地址:富拉尔基区工农街开发区办公楼521室
邮编:161042
办公地址
联系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中华西路1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