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位于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主要职责
(一)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发展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法规和规章草案,
拟订行业技术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市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本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按国家、省和市政府规定权限核准、审核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的国产化,引导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和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与有关部门共同负责企业治乱减负工作。
(九)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协调银行、企业的合作与联系,推动企业融资环境的改善。
(十)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一)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维护全市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社会诚信体系规划和信用服务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促进信用服务行业发展,推进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和使用。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煤炭经营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全市煤炭经营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包装行业的行政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齐编发〔2011〕24号文件的规定,齐齐哈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中小企业局)内设机构如下: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议、信息、安全保卫、保密、信访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审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
(二)综合法规科
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行业的宏观管理与指导,协调行业之间及内部关系;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起草工业和信息化地方性法规草案;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
(三)经济运行处
监测、分析工业日常运行,分析国内外工业形势,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和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研究提出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跟踪调控目标的执行情况;负责工业企业生产要素保障的协调,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电力行业管理;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协调工作,协调全市联合运输、
集装箱运输、铁路专用线共用管理。
(四)投资规划与对外合作处
组织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结构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按国家、省和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核、核准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定期发布工业和信息化投资指导目录和项目信息。
组织开展工业和信息化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五)装备工业科
拟定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及项目的管理工作;指导行业技术进步;协调有关重大专项工作的实施,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负责涉及军工企业的相关工作。
(六)食品与消费品科
拟定食品与农产品加工行业、消费品行业发展规划和行业政策;组织拟订、实施地方行业规章和技术标准;负责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及项目的管理;参与指导行业技术进步工作;研究行业市场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扶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有关问题;协调行业服务体系、配套体系建设;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行业信息。
(七)石化与新材料科
拟定并组织实施石化和原材料行业发展规划和行业政策;负责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及项目的管理工作;指导行业技术进步工作;研究市场情况并提出建议;协调有关重大专项工作的实施;协调行业服务体系、配套体系建设;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行业信息;支持和促进新材料行业发展。
(八)技术创新与信息化推进科
研究制订和落实促进科技与生产相结合、推动工业和信息化技术进步、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政策措施。负责省市重点技术创新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推动技术创新机制的建立及产学研联合工作;组织新产品鉴定验收、认定及优秀新产品评奖项目的推荐工作和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指导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
指导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指导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协调全市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重大事件。
(九)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科
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工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负责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新能源及环保产业发展的综合协调与指导;推进技术进步,协调相关重大示范项目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全市煤炭经营监督管理,依法整顿煤炭市场经营秩序;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防止工业污染;负责全市包装行业的行政管理工作。
(十)产业政策与软件电子信息科
组织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及鼓励、限制和淘汰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拟订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产业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
指导软件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市软件企业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认定;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
跟踪研究国内外信息技术发展趋势,制定科技发展规划及地方技术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技术体制与标准;负责
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和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组织协调重点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协调重大科研项目攻关,推进科研成果产业化,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编制电子信息行业投资指南。
(十一)诚信建设与医药科
贯彻落实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拟订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服务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市诚信和
失信惩戒机制;组织联合征信平台建设,整合全市信用信息资源,推进信用信息资源共享;推进信用产品的开发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全市诚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开展“诚信齐齐哈尔”宣传教育工作。
拟定医药行业发展规划和行业政策;负责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及项目的管理工作;研究行业市场情况并提出建议;负责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的管理,组织推进中药材产业化;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行业信息。
市中小企业局
承担全市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相关政策和措施、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本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政策和措施;促进对外交流合作,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协调银行、企业的合作与联系,推动企业融资环境的改善,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市中小企业局设置3个职能处(科)。
(一)发展规划处
贯彻国家有关中小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研究提出中小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推动建立中小
企业发展基金,研究确定基金使用方向;引导企业发展外向型经济;会同有关部门对使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建设项目进行管理;负责中小企业和乡镇企业的统计监督和运行态势分析,协调解决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二)融资科
研究提出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促进建立和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开展域内外的融资服务;引导和推动民间资金和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中小企业;推进和组织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引导和规范信用与担保行业发展,组织开展企业上市融资的相关工作。
(三)创业培训科
组织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创业服务工作,为中小企业创业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指导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建立和完善创业辅导体系;参与制定支持创业、创新相关政策;指导中小企业开展科技进步、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工作;开展中小企业人员培训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科,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管理工作
机构领导
党委书记、主任王学峰,主持市工信委全面工作,分管节能和综合利用工作,分管
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综合指导、项目安排、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分管部门:节能科(行政审批办公室)、投资规划与对外合作处、市包装管理办公室。
党委委员、调研员王春富,分管工业经济运行工作。分管部门:经济运行处。
党委委员、副主任单继军,分管常务工作,分管县域经济、技术创新、信息产业发展、“两化”融合工作。分管部门:办公室、科技与信息化科(电子商务工作科)、县域经济工作科。
副主任王振东,分管融资服务、创业培训、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发展工作。分管部门:融资服务科、创业培训科、发展规划处、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党委委员、副主任杨飞舟,分管机关综合工作,分管石化工业、装备工业、食品工业、医药工业行业管理,民爆行业监管工作。分管部门:综合科、装备工业科、食品药品科、石化与消费品科。
党委委员、副主任刘旭东,分管机关党群、系统党群、人事劳资、干部管理、事业单位改革、离退休干部工作,分管产业政策、法律法规工作。分管部门:机关党委、党委工作部(人事编制科)、产业政策法规科。
副调研员仇杰,协助单继军同志分管办公室工作。
副调研员陈志:协助王学峰同志分管投资规划与对外合作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