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大轩,男,汉族,1965年3月生,重庆梁平人,历史学硕士,法学博士,民盟盟员,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
人物经历
1981年9月—1985年7月,在西南师范学院历史系学习,获历史学学士学位。
1985年9月—1988年7月,在
西南师范大学历史系学习,获历史学硕士学位。
1988年7月—1991年10月,在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任教,评为法学讲师。
1991年10月—1994年6月,在宁夏高级人民法院工作,任正科级助理审判员。
2001年9月,被评定为法学副研究员。
2005年9月,破格晋升为法学研究员。
2003年9月—2006年7月,攻读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获博士学位。
2008年9月,被评定为博士生导师。
2010年9月,被评定为博士后指导教师。
2011年3月以来,被
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CCTV-12)《法律讲堂》聘为主讲专家。
2014年7月,入选重庆市第一批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
2017年9月,转评为西南政法大学教授。
2019年2月,获评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同年3月,获评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
主要成就
科研成就
龙大轩指出孝道观念实为历代立法和司法之指导思想,是完善当下刑事法律中拒证权制度、民事法律中亲属家庭制度的重要资源。提出传统廉政文化主要内涵包括:对待财富要清廉,对待工作要清明,对待压力要清正。他还指出中国人法律性格的养成、法律思维的形成,主要受到道家思想的影响,进而形成“无讼”的法律观念和生活智慧。龙大轩认为律家实际扮演了汉代立法者的角色,律章句则是律典之外的法律条文,其《汉代律家与律章句学》一书,考证15名汉代律家,辑录亡佚千年之久的汉律章句543条。为探寻法治建设的地方性经验,龙大轩倡导用田野调查方法研究民族习惯法,提出地方法制建设需关注民族地区风俗习惯的观点。其《羌族习惯法》《乡土秩序与民间法律》等书对保留即将消失的民族习惯法资源做出了贡献。
截至2021年6月,龙大轩出版专著8部。
截至2021年6月,龙大轩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历史研究》《光明日报》等刊物发表论文100余篇,多篇为《新华文摘》转载。
截至2021年6月,龙大轩为18家党政司法机关提供法治文化建设方案意见。
人才培养
龙大轩讲授中国法制史、儒家法文化、中华法系与法制现代化。
截至2021年6月,龙大轩编著教材6部。
截至2021年6月,龙大轩指导培养硕士、博士生百余名。
自2011年龙大轩受邀担任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会与法频道主讲专家以来,在《法律讲堂(文史版)》栏目主讲《中华法文化》等节目近300集。
截至2021年6月,龙大轩赴全国高校和党政、司法机关做法文化主题讲座500余场。
主讲的《中国法制史》先后入选重庆市、国家级第五批精品视频公开课,入选中宣部“学习强国”平台。
主持的“文化自信型法学人才培养模式与平台建设”2017年获重庆市教学成果一等奖
讲授的《中国法律史》2020年入选国家首批一流课程(线下),获重庆市教学创新大赛一等奖。
主持的“中华法文化传播教育团队”2019年获“重庆市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荣誉表彰
社会任职
人物评价
(龙大轩教授)跑过江湖,练过武术,崇儒尚道;他平时最喜教书育人,尤好古典文词;他第一个在央视《法律讲堂》文史版开讲,雅俗共赏的讲授博得观众一致称赞。(西南政法大学评)
龙大轩研究领域广博、治学功力精深,更以为往圣继绝学为己任,精研儒家法文化,再续儒家法脉。(西南政法大学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