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镇,隶属于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地处
平昌县西南部,东与
西兴镇连接,南与
土垭乡相依,西与营山县
悦中乡接壤,北与
响滩镇比邻,距平昌县城52千米,区域总面积60.09平方千米。
建置沿革
民国元年(1912年),属北道巴中县鼎山乡第四甲。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设乡、村苏维埃政权。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设龙岗乡。
1958年,龙岗乡改为龙岗公社。
1984年4月,由龙岗公社改为龙岗乡。
2003年10月,宝坪、土垭2乡并入龙岗乡。
2015年,由龙岗乡改为龙岗镇。
行政区划
截至2011年末,龙岗镇下辖金山场、龙岗寺、灯塔、高阳、火箭、金光、乘风、白山、挺进、利群、宝坪、沙坝、佛耳、浪楼14个行政村。
截至2020年6月,龙岗镇下辖2个社区、6个行政村:龙岗社区、宝坪社区、高阳村、火箭村、白山村、利群村、沙坝村、佛耳村,镇人民政府驻永福街1号。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龙岗镇地处
平昌县西南部,东与
西兴镇连接,南与
土垭乡相依,西与营山县
悦中乡接壤,北与
响滩镇比邻,距平昌县城52千米,区域总面积60.09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龙岗镇境内最高点位于高阳山,海拔803米。
气候
龙岗镇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其特点是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光照适宜,夏热冬寒,春暖秋凉,四季分明;春末夏初秋季多雨,冬季多雾,霜雪较少;多年平均气温15℃;无霜期年平均330天;年平均日照时数1455.1小时;年平均降水量1245毫米。
水文
龙岗镇境内有龚家河,源自龙岗乡沙坝村海螺沟,流经白山、利群、挺进等村,到达回龙乡汇入渠江。
自然灾害
龙岗镇主要自然灾害有洪灾、旱灾、风灾、雹灾、虫灾等。
自然资源
2011年,龙岗镇有耕地18357亩。
人口
截至2011年末,龙岗镇总人口有23784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4521人;另有流动人口11275人;以汉族为主,有苗、彝、土家、侗、壮、仡佬、傣、黎、满、佤等少数民族。2011年,龙岗镇人口出生率10.2‰,人口死亡率6.4‰,人口自然增长率3.8‰。
截至2017年末,龙岗镇常住人口为12737人。
截至2018年末,龙岗镇户籍人口为18530人。
截至2019年末,龙岗镇户籍人口为18280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龙岗镇财政总收入1506万元,比2010年增长15%;人均财政收入633元,比2010年增长17.7%。
农业
龙岗镇农业以种植水稻、油菜、小麦、玉米、大豆、油菜籽、蔬菜、花生为主。2011年,龙岗镇农业总产值2657万元。2011年,龙岗镇生产粮食12340吨,其中小麦1636吨,玉米3131吨。2011年,龙岗镇油菜籽播种面积8850亩,产量1239吨;蔬菜种植面积351亩,产量1400吨。龙岗镇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羊、牛、家禽为主。2011年,龙岗镇生猪饲养量52629头,年末存栏18472头;羊饲养量1934只,年末存栏444只;牛饲养量3665头,年末存栏833头;家禽饲养量68026羽。
工业
龙岗镇工业以农产品加工、手工和建筑材料为主。2011年,龙岗镇有工业企业3家,职工27人;工业总产值为370万元,实现工业增加值270万元,比2010年增长10%,占生产总值的14%。
商贸
截至2011年末,龙岗镇有商业网点43个,职工84人。2011年,龙岗镇社会商品销售总额280万元,比2010年增长15%;有城乡集贸市场1个,年成交额210万元。
截至2019年末,龙岗镇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0个。
金融业
截至2011年末,龙岗镇金融机构各类存款余额为9200万元,各项贷款余额1600万元。
邮电业
2011年,龙岗镇邮政业务总量3万元;电信业务收入为30万元。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截至2011年末,龙岗镇有幼儿园10所,在园幼儿254人;小学12所,在校生934人,专任教师77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709人,专任教师57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99%。2011年,龙岗镇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850万元,比2010年增长7.8%;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为56%,比2010年增长7.8%。
文体事业
截至2011年末,龙岗镇有文化站1个,有村级文化活动中心12个;各类文化专业户7个;有各类图书室16个,藏书3.5万册;音乐、美术、书法、摄影及文学业余创作队伍成员15人。截至2011年末,龙岗镇有学校体育场7个,乒乓球台19张;50%的村安装了健身器材,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16%。截至2011年末,龙岗镇有线电视用户数为879户,入户率20%。
医疗卫生
截至2011年末,龙岗镇有卫生院2个;设病床45张,固定资产总值270万元;专业卫生人员32人,其中执业医师11人,执业助理医师6人,注册护士7人。2011年,龙岗镇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33000人次。
社会保障
2011年,龙岗镇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为8户,人数15人,支出2.9万元,比2010年减少7.5%,月人均161.1元,比2010年增长14%;城市医疗救助70人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306户,人数1129人,支出73.2万元,比2010年增长36%,月人均54元,比2010年增长38%;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156人,抚恤事业费支出58.7万元,比2010年增长17%;有敬老院1家,床位34张,收养农村五保11人。截至2011年末,龙岗镇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3025人,参保率99%。
邮政电信
截至2011年末,龙岗镇有邮政营业所1个,邮政代办所2个,报纸、期刊累计发行245份(册);有电信服务网点1个;有固定电话用户410户,移动电话用户4120户,联通电话用户3053户,互联网用户130户。
交通
龙岗镇有县道西佛公路过境,境内长7千米。
历史文化
龙岗镇因场镇后山绵延起伏,宛如龙形,故名龙岗。
截至2011年末,龙岗镇有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0个。
截至2011年末,龙岗镇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单位1个。
荣誉称号
2019年2月2日,龙岗镇被文化和旅游部命名为2018—2020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2021年8月,巴中市平昌县龙岗镇入选2021—2023年度“四川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名单。
2021年11月3日,被文化和旅游部命名为2021—202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