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斯荣
民法学家、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
龙斯荣(1934年6月25日-2011年2月28日),湖南祁东人,当代著名民法学家、罗马法学家,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
人物经历
1934年6月25日出生于湖南省祁东县。
1950年6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任文化教员。1954年转业到吉林省临江县人民法院工作。
1956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原法律系)学习,1960年本科毕业后继续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攻读民法学硕士研究生。196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63年研究生毕业后,分配到最高人民法院从事民事审判工作,1973年调入辽宁省昌图县人民法院工作,任副院长。
1979年调入吉林大学法学院(原法律系)任教,先后任讲师、副教授、教授,民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并担任民法教研室主任,主讲中国民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继承法学、罗马法学等课程,先后指导培养34名民法学硕士研究生。
2003年,担任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法律与行政学院教授、副院长。
2011年2月28日12时26分,龙斯荣教授因病医治无效,在长春逝世,享年78岁。
主要贡献
龙斯荣教授是我国当代著名民法学家和罗马法学家,为我国民法学、罗马法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为吉林大学民法学科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他精通民事审判业务,熟悉民事立法工作,为我国民事立法和民事审判事业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曾担任中国版权研究会理事、吉林省版权保护协会顾问、全国法院业余法律大学民法学主讲教师、东北师范大学客座教授。龙斯荣教授曾于1979年至1980年,被抽调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起草小组,担任起草小组成员,亲自参加了民法典的起草工作。
龙斯荣教授在多年的民法学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著有《民法学》、《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释义》、《知识产权法论》、《罗马法论》等15部著作,在《中国法学》等学术杂志上发表论文20多篇。
所获荣誉
1993年被国务院授予“为发展我国高等教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称号,终生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
参考资料
讣告.吉林大学法学院.2011-03-01
最新修订时间:2023-01-16 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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