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洞渠,自乾隆二年(1737)十一月起,乾隆四年(1739)十月告竣,因以龙洞、筛珠、琼珠、鸣玉等泉水为水源,遂改称龙洞渠。
清初,渠道工程渐次衰败,效益锐减。乾隆二年(1737),朝廷部分官吏及翰林院学士上书皇帝,陈述引泾问题,建议惟有修好渠堤防止泾水,堵绝广惠渠口,引用泉水入渠,方能确保渠道之利。本县知县唐秉刚和淳化知县汪碧奉命负责工程事宜。工期两年,自乾隆二年(1737)十一月起,乾隆四年(1739)十月告竣。动用工日6万余个,石料18000余立方尺,花费白银5360余两。
龙洞渠不再引泾,因以龙洞、筛珠、琼珠、鸣玉等泉水为水源,遂改称龙洞渠。
此渠使用近200年,其灌溉面积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为6.7万亩,其中本县占5.7万亩;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减至3.9万亩,惟本县受益;至民国,仅剩2万亩,王桥、桥底、雪河一带最有保证。
除以上6条古渠外,本县境内还有鄂山新渠、井渠及袁保恒新渠遗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