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耀庭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龙耀庭,男,汉族,1953年9月生,籍贯深圳市宝安区,197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11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个人简介
工作经历
1974.11--1983.02广东省宝安县龙华公社企业建筑公司工程队队长、经理
1983.03--1993.06广东省宝安县龙华镇经济发展公司经理 (其间:1987.09-1989.07广东省宝安县行政学院行政管理中专班学习)
1993.06--1996.01中共深圳市宝安区龙华镇委委员、副镇长
1996.01--1998.11中共深圳市宝安区龙华镇委副书记、镇长(1996.04) (其间:1993.09--1996.07 中山大学中文本科班学生)
1998.11--1999.09 深圳市华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
1999.09--2000.05深圳市华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 (其间:
2000.02--2001.12深圳市海上田园风光旅游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2000.05--2001.12深圳市宝安区区长助理、兼任深圳市海上田园风光旅游发展有限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01.12--2003.08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区长助理
2003.08--2006.05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区长助理、区高新办主任
2006.05--2006.11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 (2006.09)、区高新办主任
2006.11--至今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区城中村(旧村) 改造办公室主任(2007.03)
所负责的工作
分管建设、民防、城市管理、爱国卫生、国土资源、规划、水务、三防、旧改、住宅及物业管理、工务、中心区规划建设工作。联系供气工作。
分管部门:建设局(民防办)、城管(城管执法)局、水务局(三防办)、城改办、住宅(公共物业)局、工务局、中心区规划建设办、规划设计院、土地储备开发中心、转地办、查违办、土地遗留办、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办。
联系部门:国土分局、规划分局。
联系单位:国投燃气有限公司。
最新修订时间:2023-11-18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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