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广东汕头纵火案
12.4广东汕头纵火案
12·4广东汕头纵火案是指2012年12月4日15时30分,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一内衣厂发生火灾。火灾16时左右被控制,16时30分被彻底扑灭,火灾中共有15人被困,其中14人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1人重伤。4日晚10时许,公安机关在广东省普宁市成功抓获纵火案犯罪嫌疑人刘双云(男,26岁,湖南人)。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刘双云供认其因劳资纠纷,于4日买了40元汽油到该厂放火后逃跑的犯罪事实。汕头纵火案的审查工作仍在开展中。2012年12月29日上午,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放火疑犯刘双云一案。
事故经过
2012年12月4日15时30分,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新溪西村一内衣厂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200平方米。13台消防车和84名消防队员赶赴现场扑救,火灾15时55分被控制,16时30分被彻底扑灭。然而,这场大火已经造成了14死1伤的惨痛后果。
陈店镇是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中国服装协会、中国针织工业协会评定的“中国内衣名镇”。发生火灾的内衣厂是一座四层楼高、外表贴满黄色瓷砖的楼房。5日中午时分,大火扑灭近20小时后的现场依然被公安机关设下的警戒线封锁,广东省里派来的消防专家仍在楼内勘察情况。在警戒线外可以看到,内衣厂门口一片狼藉,内衣、塑料瓶、凳子等杂物散落一地。
21岁、从广东省普宁市来潮南区打工的女工陈晓珊是这场大火的幸存者之一,回忆起一天前发生的火灾,她至今心有余悸。陈晓珊说,工厂一层摆放着机床和棉纱等原材料,二层是老板的办公室,三层是工人处理纺织内衣后道工序的地方,四层的工人负责内衣定型工作。
“平时在工厂打工的有三十来人,4日下午大火是从一楼烧起来的,大家都出不去,我在三层靠窗的地方工作,所以侥幸跳窗逃了出去,算是死里逃生。”陈晓珊说。
火灾发生后,附近不少村民赶到现场救援,包扎着手的新溪西村村民张先生就是其中之一。张先生说,当时大火从一楼往上烧,火势太大,工厂里面的人没法从楼梯下楼,“所以有人从上边的窗口跳下来,我们就在下面接,接人的时候把手扭伤了。”
事故结果
发生火灾时,这个内衣厂里面共有27名工人,除12人成功逃生外,15人被困,其中14人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1人重伤。
14名死者中有1人是男性,其他全都是女工。陈晓珊说,死去的工友们都是不到30岁的年轻人,多数来自周边的惠来县和普宁市,“有12名女工都还没嫁人,还有一名29岁的女工已有身孕……太惨了。”
经警方初步调查,这场火灾系人为纵火造成。汕头市及潮南区两级公安机关的民警在揭阳、普宁警方的协助下,在普宁市梅林镇从村到镇区进行全面排查,最终发现犯罪嫌疑人刘双云在梅林镇一家小旅社303房间住宿,办案民警于4日22时左右在房间将其抓获,此时距离案发还不到7个小时。
事故原因
公安机关审查,曾在这家内衣厂打工的刘双云纵火的原因竟然仅仅是他和老板之间500元钱的劳资纠纷。
犯罪嫌疑人刘双云交代说,他在这家工厂打工约一年,主要负责文胸压模定型工作,领取计件工资。刘双云认为,老板结算工资时经常少算给他,仍欠余额3000元钱,前几天他向老板追讨这笔钱,老板认为他虚报计件,还欠1000件原料,要扣500元。
“钱你要还给我,否则,你逃过今天逃不过明天。”满怀怨恨的刘双云4日上午给老板发了这样一条短信,但老板陈某没有回复,也不接听刘某的电话。刘某说,他越想越生气,更坚定要报复陈某。
4日下午,刘双云买了两个打火机和40元汽油,提着汽油罐走进工厂一楼,将汽油喷洒在工厂内的海绵和地上,当他喷洒到二楼楼梯时听到脚步声,就匆忙将装有汽油的白色塑料罐扔在现场,跑到一楼并点燃海绵后逃离现场,一幕惨剧就此酿成。
5日凌晨,刘双云从普宁市被押回汕头时,当被问到纵火前有没有考虑到会伤及无辜生命时,刘双云面无表情地回答:“没想到这些。”
案件的审理和各项善后工作正加紧进行。
案件处理
潮南区成立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12·04”陈店火灾事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15个善后工作小组,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全力做好遇难者的善后工作,组织精干力量全力抢救在医院的伤员,1名伤者病情稳定。14名遇难者家属已全部到潮南,善后工作小组已与他们对接上,正全力做好抚慰工作。潮南区公安分局成立专案组,加快案件审查进程。在全区开展地毯式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落实有关部门加强舆情引导,并根据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及时公布相关信息。
官方回应
接报后,汪洋书记,朱小丹省长,梁伟发、刘昆等省领导立即作出批示,要求全力救治伤员,查明事故原因,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广东省公安厅、省安全监管局、省公安消防总队等部门有关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处置工作。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领导连夜赶赴潮南指导处置工作。汕头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茂辉等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火灾事故扑救、处置和善后工作,查明死者身份,安抚死者家属,并在全市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排查。
汕头市市长郑人豪,汕头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郑通声获悉消息,立即驱车赶往火灾现场了解情况。在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后,郑人豪要求,全力抢救伤员,做好死者善后工作,同时迅速查明火灾原因,并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罪犯简介
2012年26岁的刘双云,出生在湖南攸县一个小山村。家境贫寒,他读完小学六年级就离开学校。像他的姐姐和老乡一样,他来到潮汕,从最基础的杂工、到学习海绵定型,一干逾10年。对没多少文化的他来说,眼下一个月3000多元钱收入很不错,对他那个贫寒的家庭来讲,这笔钱非常“管用”。
2011年8月,刘双云在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新溪西村找到这家文胸作坊,主要负责文胸压模定型,月薪3000元。
开庭审理
2012年12月29日上午,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放火疑犯刘双云一案。 据公诉机关提起的指控,现年26岁的湖南籍被告人刘双云原在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新溪西村一片的陈某鹏经营的文胸作坊打工,与老板因为文胸原料计件数不符被扣工资产生矛盾,从而萌生报复的念头,于2012年12月4日下午3时30分,携带汽油、打火机等作案工具进入作坊,在大门口至一楼堆放海绵,在布料处、楼梯口等地方泼洒汽油,用打火机点燃后逃离现场。大火迅速由一楼蔓延至楼上,过火面积约200平方米,共造成15名工人被困,其中14人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1人重伤。案发7个小时后,刘双云被汕头警方抓获归案,同月11日被以涉嫌放火罪批准逮捕。
法庭审理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后休庭。合议庭决定对公诉人所举的证据和被告人以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在庭后做认真研究后再予以确认,不当庭认证,将另择时间地点宣判。
四姐妹生前合照(由四姐妹亲人提供)
“汕头内衣厂大火中过世的四姐妹的父亲给我电话,哭着说要给全国人民道歉,他错了,不该让孩子出去打工”,网友“孔狐狸”的这条微博几天内被转发上万次。羊城晚报记者采访四姐妹的亲人了解到,这位父亲让孩子去打工实在是因家庭经济条件不好,四姐妹曾表示,能保证两位弟弟顺利上学已经很满足。
四姐妹的亲人曾在网上发表过一篇《可怜4个侄女魂断汕头内衣厂大火》的帖子,这篇帖子讲述了四姐妹的生前经历、打工遭遇以及后事处理等,引起了网友的广大关注。有的网友对孩子的遇难表示哀悼,也有网友对孩子的父亲发出了指责:“父母自私。”
羊城晚报记者辗转联系到四姐妹的叔叔林先生。林先生表示,他曾跟堂兄说过网友的指责,他听了后十分伤心。对于“道歉”,林先生表示,堂兄的心情可以理解,对于孩子的遇难,堂兄非常后悔,他告诉我“不该让孩子去打工”。林先生表示,堂兄(四姐妹的父亲)这些天情绪十分低落,有记者曾采访他,他半天都说不出一句话。
记者了解到,遇难的四姐妹大的有17岁(虚岁),两个是15岁的双胞胎,小的才13岁。
林先生说,堂兄家的经济条件确实不好,家里还住在有40年历史的房子,房子周围方圆三十多米都没有房子了,因为有钱人都搬出去盖新房了。“堂兄只上了四年级就辍学了,也曾出去打工,但由于文化水平低,到外面难以立足,后来就一直在家打鱼种田,收入勉强糊口”,林先生表示,“四姐妹是家庭的‘顶梁柱’,这两年是四位姐妹打工挣钱才给家里买了个冰箱”。对于四姐妹出去打工,堂兄最初是不愿意的,家人也曾劝阻过四个孩子,“但孩子说,能让弟弟们安心读书就很满足了,家人就没有再劝阻,他们都是懂事的孩子”。
赔偿方案
赔偿金额
2012年12月9日,汕头陈店镇政府向多位遇难的女工的家属提出的赔偿的总数目为每人25.7万左右。里面包含3个明细。“死亡赔偿金:一年9371.73×20年=187434.60元;安葬费19894.50元;精神赔偿金:50000元”。
跟随处理此事的汕头市委宣传部一位陈姓工作人员对于25万左右的赔偿金额并没有正面回应,表示自己在外地出差,并不知道具体的数额。
但这位工作人员表示,犯罪嫌疑人身无分文,政府是在帮其处理这件事。此外,失火内衣厂老板逃跑了。“我们政府一定会妥善处理好这件事情,请你们放心。”
至少有6名女孩未满16岁,其中最小一名女孩为12岁,叫林巧妙,家住鳌江镇。
部分死者名单
广东惠来县鳌江镇
林亚燕,16岁
双胞胎姐妹林巧珍、林巧英,均未14岁。
林巧妙,12岁
林水莲,14岁
林美叶,14岁
广东普宁市南溪镇
陈文娇 16岁
陈洁纯 16岁
陈敏萍 15岁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07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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