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社会事件。
1简介
2005年11月13日,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一车间发生爆炸。截至同年11月14日,共造成5人死亡、1人失踪,近70人受伤。爆炸发生后,约100吨苯类物质(苯、硝基苯等)流入松花江,造成了江水严重污染,沿岸数百万居民的生活受到影响。爆炸导致松花江江面上产生一条长达80公里的污染带,主要由
苯和
硝基苯组成。污染带通过
哈尔滨市,该市经历长达五天的停水,是一起
工业灾难。2005年11月21日,哈尔滨市政府向社会发布公告称全市停水4天,“要对市政供水管网进行检修”。此后市民怀疑停水与地震有关出现抢购。同年11月22日,哈尔滨市政府连续发布2个公告,证实上游化工厂爆炸导致了松花江水污染,动员居民储水。同年11月23日,国家环保总局向媒体通报,受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爆炸事故影响,松花江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
俄罗斯对松花江水污染对中俄界河黑龙江(俄方称阿穆尔河)造成的影响表示关注。中国向俄道歉,并提供援助以帮助其应对污染。新任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2006年1月7日要求,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要规划到省、任务到省、目标到省、资金到省、责任到省,确保沿江群众吃上干净水。
2005年11月底,国家环保总局称,这次污染事故负主要责任的是吉化公司双苯厂。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因这起事件提出辞职,2005年12月初,国务院同意他辞去局长职务,任命周生贤为局长。吉化公司双苯厂厂长申东明、苯胺二车间主任王芳、吉林石化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于力,先后于2005年11月底~同年12月初被责令停职,接受事故调查。
2事故原因
1爆炸事故的原因:
(1)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硝基苯精制岗位外操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在停止粗硝基苯进料后,未关闭预热器蒸气阀门,导致预热器内物料气化;恢复硝基苯精制单元生产时,再次违反操作规程,先打开了预热器蒸汽阀门加热,后启动粗硝基苯进料泵进料,引起进入预热器的物料突沸并发生剧烈振动,使预热器及管线的法兰松动、密封失效,空气吸入系统,由于摩擦、静电等原因,导致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并引发其它装置、设施连续爆炸。
(2)爆炸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及双苯厂对安全生产管理重视不够、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劳动组织管理存在缺陷。
2.污染事件的原因
(2)污染事件的主要原因:
一是吉化分公司及双苯厂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会引发松花江水污染问题没有进行深入研究,有关应急预案有重大缺失。
二是吉林市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对水污染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未提出防控措施和要求。
三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对吉化分公司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失察,对水污染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未能及时督促采取措施。
四是吉林市环保局没有及时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建议采取措施。 五是吉林省环保局对水污染问题重视不够,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全面、准确地报告水污染程度。
六是环保总局在事件初期对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没有及时提出妥善处置意见。
3影响
苯(Benzene, C6H6)在
常温下为一种无色、有甜味的透明
液体,并具有强烈的芳香气味。
苯可燃,
毒性较高,是一种
致癌物质。可通过皮肤和呼吸道进入人体,体内极其难降解,因为其有毒,常用
甲苯代替,苯是一种碳氢化合物也是最简单的
芳烃。
污染造成松花江江面上有一条长达80公里的污染带正在向下流动,苯含量一度超标108倍。污染带先通过了吉林省的多个市县,包括
松原市;之后污染带进入
黑龙江省境内,省会哈尔滨市几乎是首当其冲。过了哈尔滨之后,污染带将继续从南向北移动,并且流经
佳木斯市等黑龙江省的多个市县,然后在松花江口注入
黑龙江。污染带将沿黑龙江向东流动,先经过
俄罗斯的
犹太自治州,然后进入
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并且流经
哈巴罗夫斯克(伯力)、
共青城、
尼古拉耶夫斯克(庙街)等城市,最后注入
太平洋。
吉林省境内松花江边发现百余条死鱼,消息报道后,很多人说松花江已经成了一条毒江。对此,黑龙江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翟平阳表示,进入哈尔滨境内的污染团已经稀释很多,不会对人体和其他动物造成致命伤害。
翟平阳说,只有当每升水含有500毫克硝基苯时,会立即致哺乳动物死亡,即便是造成江中鱼的慢性死亡,硝基苯含量也必须超标几百倍以上,而21日9时流经肇源的硝基苯超标29.1倍,不可能造成鱼类死亡。所以死鱼原因复杂,不能简单判明是这次的苯和硝基苯污染,当然不排除水中还有其他有毒的有机化学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