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黑龙江宁安市沙兰镇山洪灾害
2005年6月发生的事件
2005年6月10日下午2时许,黑龙江省宁安市沙兰镇沙兰河上游局部地区突降200年一遇的特大暴雨。这次暴雨降水强度大、历时短、雨量集中、成灾快,平均降雨量123.2毫米,高大点降雨量200毫米,引发特大山洪,坡面受到强烈冲刷,大量水土流失。河水漫堤淹没了沙兰镇中心小学和大量民房,受灾最严重的是沙兰镇中心小学,校区最大水深超过2米,当时正有351名学生上课,因而造成了死亡117人的重大伤亡(其中小学生105人),经济损失达到2亿元以上。
灾害背景
沙兰镇又名沙兰坑,因地处低洼而得名,而沙兰中心小学校建在靠河岸上的偏低处。经调查,宁安市沙兰镇洪灾原因已初步确定,系200年一遇的强降雨造成的泥石流山洪。此次洪灾的原因为短时间、局部、突发性强降雨造成的典型的泥石流山洪。在洪灾发生前,沙兰河上游在40分钟内,降雨量达到150毫米200毫米,属200年一遇的强降雨,在当时的条件下,这种情况造成的山洪尚无法预知。镇子本身就地处低洼,学校又建在镇里的偏低处。沙兰河上游强降雨造成沙兰河水出槽,短时间形成高水头,冲入校园,酿成灾害。据沙兰镇中心小学的一位女教师讲,灾难发生前没有任何征兆,当时学生们正在上课。水是从门缝里进来的,后来一下子涨到2米多高,差不多到教室的屋檐了。
灾害救援
2005年6月10日,一场200年一遇的暴雨造成洪灾,突袭牡丹江地区的宁安市沙兰镇中心小学以及三个村庄。
中共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沙兰镇特大山洪的救灾工作。国务委员陈至立12日赶赴沙兰镇,转达国家主席胡锦涛、温家宝总理对遇难家属的慰问。温家宝总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通知各地,雨季要特别重视学生的安全工作,包括预防洪水和泥石流灾害,对校舍特别是危房进行安全检查,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学校要加对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值班制度等,并对宁安市抢险救灾和善后工作作出具体要求。国家防总、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和黑龙江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以及省民政厅、教育厅、卫生厅、安监局等部门有关人员及时赶到灾区,进行指挥和救助。民政部下达的500万元的救灾款已经到位。
10日灾情发生后,宁安市组织机关干部、老师、部队官兵、公安干警等2000多人、20多艘船只、20多台车辆对受困学生进行了4个小时的紧急营救。11日凌晨3时,牡丹江驻军、武警、森警、消防等千余名部队官兵和1000名机关干部和广大群众对灾区进行了全方位大面积地毯式排查,开展大营救行动。宁安市在全市集中了150名医护人员,及时抢救受伤学生和群众伤员,牡丹江市派出10台救护车、60名专家,在第一时间进入现场。
民政部门在受灾当夜就投入400顶帐篷、2700套被褥,并迅速成立了5个救助站,每天送3000个盒饭,设立了一个可安置40户村民入住的小区,随后又往灾区调运3万斤大米、3万斤白面、1.5万斤豆油。
从11日起,牡丹江市派出50名防疫人员,对受灾现场、水源地开始防疫消毒,村民饮用水消毒防疫工作已进入农户,防止水污染和出现疫情。哈医大一院派出17名专家赶赴牡丹江、宁安参加抢救工作。
灾情发生后,沙兰镇水电通讯全部中断。在有关部门努力下,已经全部恢复供电、供水。同时,有关部门还加强对过水房屋的检查和修复、组织农民开展自救。通往镇上的路两边设立了物资补给点,让重灾农户一日三餐得到保障。中央财政决定拔款1000万元将沙兰镇中心小学异地重建。有关部门组织专业力量认真分析灾害发生的原因,切实加强对上游和胜水库的监控和沙兰镇上游降雨量的监控,布置了4个观察哨,派200人严防死守。
宁安市委市政府根据以往案例,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后,决定给予每个遇难者家属15万元救助费,第一批火化的还要多给5000元,并免费提供价值2000元的骨灰盒。
灾害损失
沙兰镇18个行政村中,有7个镇内村不同程度受灾,其中灾情较重的有3个村。山洪共冲毁耕地2万亩、造成绝产,轻度过水1.5万亩、减产50%;进水民房200户,其中重灾150户,共造成村民1800人受灾。此次宁安市沙兰镇发生特大突发山洪灾害,造成117人丧生,其中105人为学生。
灾害起因
据中国水利水电科学院专家分析,造成本次山洪灾害的主要原因有:
1、200年一遇突发性、局部高强度暴雨,暴雨总量大;
2、暴雨走向与径流形成走向一致,加大洪峰流量;
3、河道行洪能力严重不足;
4、桥梁严重阻水;
5、河道比降大,洪水传播快;
6、土壤侵蚀量大,大量泥沙在沙兰镇附近河道淤积;
7、人类活动影响。
灾害后续
有村民反映,事发当天13时许,他家因离河道较近,河水进屋,他急忙跑到村党支部书记家,当时听见书记正在用手机给沙兰镇政府打电话,却一直无人接听。6月14日,牡丹江市成立专案组对沙兰镇政府可能存在的腐败问题进行调查,首先是两个电话问题,就是有村民反映事发前曾往镇政府和派出所打电话没有人接听,镇党委书记和派出所所长已经被停职审查。
2006年3月,有关部门对黑龙江省宁安市发生的“05·6·10”特大突发山洪灾害导致105名学生遇难事件的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10名责任人分别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宁安市委书记朱乃振、副市长董一万因犯有失职错误,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宁安市沙兰镇党委书记黄明君、市公安局沙兰派出所所长李作玉,因犯玩忽职守罪,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免予刑事处罚;市水务局党委副书记李春泽,犯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给予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沙兰镇原党委副书记李德东、沙兰镇中心小学校长刘丽云等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或被撤销行政领导职务。
最新修订时间:2024-08-31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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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背景
灾害救援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