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2021年教育主管部门和招生机构为选拔研究生而组织的相关考试的总称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简称:2021年考研),是指2021年教育主管部门和招生机构为选拔研究生而组织的相关考试的总称,由国家考试主管部门和招生单位组织的初试和复试组成。
考研进程
2020年9月,教育部印发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进行了部署。
考研日程
考研报名
报名条件
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十六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单独考试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
第十八条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但不得只接收推免生。
第十九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报名要求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报名。报名前,请务必提前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为避免多占考位,影响其他考生报考,一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研招网”报考须知。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2)实名注册,请牢记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注册用户直接与报名号对应,是查询报名号的唯一方法,在后期的信息查询、准考证下载和调剂系统中继续使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无需重复注册;
(3)填写考生信息(学籍学历、基本信息、户籍档案、家庭主要成员、学习与工作经历、奖惩情况、联系方式)。填写考生信息时,请认真阅读报名页面的提示信息,准确填报,带*的文本框为必填内容,证件号码等使用半角英文输入法输入;考生填写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家庭主要成员和学习与工作经历均至少要完整填写一项;
(4)请不要开启有网页拦截功能的软件;招生单位、考试方式、报考点等要慎重选择,一旦生成报名号后则不可以修改;如确实需要修改,须取消已有的报名再添加新的报考信息,已取消的报名信息不可用于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5)报考专业名称前面有“(专业学位)”字样的为专业学位的专业,其他为学术型专业;
(6)报名过程中,请认真阅读各省市招办、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发布的网报公告,由于违反公告造成无效报名考生自行负责;
(7)牢记网报系统生成的报名号,报名号是考生在报考点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和照相的重要信息,如遗失,可凭考生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网报系统查询;
(8)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报考点报考的考生,需要网上支付报考费;
(9)修改或查询自己的报名信息,其中招生单位、考试方式及报考点等信息是不可修改的内容;请在网报结束前登录确认所填信息,建议将所有信息保存;在需网上支付的报考点报考的考生请检查网上支付是否成功(银行卡扣费即为成功支付);
(10) 预报名期间的报名信息是有效数据,不需要重复填报;
(1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在2020年11月10日之前,具体安排请查看各省级招办发布的网报公告。
2020年9月,教育部印发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进行了部署。
以上信息参考
考研国家线
学术学位类
以上信息参考
专业学位类
以上信息参考
违规处理
2021年1月4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浙江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违规考生处理公告》,公布一批在全国研究生考试中违规考生,涉及百余人。
2021年4月,中国人民大学针对“22名硕士参加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非法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0分”作出回应,称22名考生确实存在违纪行为。
最新修订时间:2024-03-17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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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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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