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现值法(APV法)首先由梅耶斯(Myers)提出。在调整现值法下,项目的每项
现金流量分为两部分:第一,无
杠杆作用(全部为
权益资本)的
营业现金流量;第二,与项目融资联系的现金流量。对这两部分进行估价,得出APV=无杠杆作用项目价值+项目融资价值,对现金流量进行分类是为了采取不同的
贴现率。APV法首先假设项目全
股权融资,算出一个基本现值,然后根据计划采取的
财务策略引起的价值增减进行调整,得出最后的调整现值。APV法避免了将不同性质的
资本成本加权平均可能引起的较大误差,而且各种
价值创造价值清晰明了,有利于
管理层对价值创造过程的管理和监督。
(1)进行
业绩预测,得出基本
现金流。由于假定是全
股权融资,没有
财务杠杆,所以基本现金流既可以用
股权自由现金流的方法,同时也可以用公司
自由现金流的计算方法; (2)将基本现金流和期末价值折现,这时贴现率用假定全股权融资的
股权资本成本; (3)评价财务方面的影响,所用贴现率是反映了
风险因素的
债务资本成本; (4)将两部分相加得到APV。
(2)
投资项目的
经济效益可分段测算,如果在前段的测算中已表现出经济上可行,则后段追加的有利部分可不必进行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