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现值法(APV法)首先由梅耶斯(Myers)提出。在调整现值法下,
项目的每项
现金流量为两部分:一无
杠杆作用(全部为
权益资本)的
营业现金流量;二与项目融资联系的现金流量。对这两部分进行估价,得出APV=无
杠杆作用
项目价值+项目融资价值,对
现金流量进行分类是为了采取不同的
贴现率。APV法首先假设
项目全
股权融资,算出一个基本现值,根据计划采取的财务策略引起的价值增减进行调整,得出最后的APV。APV法避免了将不同性质的
资本成本加权平均可能引起的较大误差,各种
价值创造价值清晰明了。
(3)总体上具有较大的可容性与可塑性,能更好地适应国际投资项目
经济评价的需要。
对于经营业务的
经理来说,选择估值方法的问题总是成为对各种选择的出于实用性考虑的比较。不用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用什么?与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法一样,调整现值法也用于对经营或现有
资产估值,也即对任何将产生未来现金流的现存资产估值。这是
经理们所面对的最基本、最常见的估值问题。那为什么选择调整现值法,而不是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法呢?其一,当后适用时前者总是适用,且由于前者要求的限制性假设更少,有时当后者不适用时,前者依然适用;其二,后者比前者更易于犯严重的错误。但是最重要的是,一般的
经理将发现调整现值法的能力来自于它能更多提供与管理相关的
信息。调整现值法不仅能帮助
经理们分析
资产的价值是多少,而且能分析价值的来源。
折现现金流法都需要
预测未来现金流,然后按一个能反映其
风险程度的
折现率折现,得到未来现金流的现值。但各种方法在实施的细节上各不相同,特别是对财务策略所创造或破坏的价值的处理。调整现值法单独分析财务策略,然后把其价值加到经营价值上,并将调整的
折现率直接用于业务的现金流(参见图示“调整现值法的基本想法”)。而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法是通过调整
折现率(
资本成本)来反映财务效果,被视为能自动处理财务效果,而不需要任何进一步的调整。
实际上,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对财务作用的处理效果从没有那么好。除了简单
资本结构,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最常见的形式只考虑了税的作用,而且还并不十分有说服力。然而,它吸引人的优点在于只需要一次
折现预算,这对于过去计算器和刻度计算尺的使用者来说是个恩惠。如今这种优势已经不相干了。高速度的电子表格使调整现值法所要求的的大量
折现运算变得很轻松。在调整现值法被首次提出的二十多年后,它对于价值成分的分解不仅能提供丰富的
信息,而且其
成本也变得非常的低廉。
调整现值法很灵活。一个熟练的分析员可以以能够最好地被管理价值不同部分的人所理解的方式进行
估值。基本的框架可高度的精练,也可根据爱好和情况具体定制,但一个简单的例子将能说明其本质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