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是
美国浪漫主义作家
霍桑创作的长篇小说。发表于1850年。
内容简介
在十七世纪中叶的一个夏天,一天早晨,一大群
波士顿居民拥挤在监狱前的草地上,庄严地目不转睛地盯着牢房门。
随着牢门的打开,一个怀抱三个月大的婴儿的年轻女人缓缓地走到了人群前,在她的胸前佩戴着一个鲜红的A字,耀眼的红字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她就是海丝特·白兰太太。她由于被认为犯了通奸罪而受到审判,并要永远佩戴那个代表着耻辱的红字。
在绞刑台上,面对着总督贝灵汉和约翰·威尔逊牧师的威逼利诱,她以极大的毅力忍受着屈辱,忍受着人性所能承担的一切,而站在她身旁的年轻牧师丁梅斯代尔却流露出一种忧心忡忡、惊慌失措的神色,恰似一个人在人生道路上偏离了方向,感到非常迷惘,只有把自己封闭起来才觉得安然。海丝特·白兰坚定地说:“我永远不会说出孩子的父亲是谁的”,说这句话的时候她的眼睛没有去看威尔逊牧师,而是凝视着那年轻牧师深沉而忧郁的眼睛。“这红字烙得太深了。你是取不下来的。但愿我能在忍受我的痛苦的同时,也忍受住他的痛苦!”海丝特·白兰说。
这时,在人群中,海丝特·白兰看到了一个相貌奇特的男人:矮小苍老,左肩比右肩高,正用着阴晦的眼神注视着她,这个男人就是她失散了两年之久的丈夫齐灵渥斯——一个才智出众、学识渊博的医生。当他发现海丝特·白兰认出了他时,示意她不要声张。在齐灵渥斯的眼里燃烧着仇恨的怒火,他要向海丝特·白兰及她的情人复仇,并且他相信一定能够成功。
海丝特·白兰被带回狱中之后,齐灵渥斯以医生的身份见到了她,但海丝特·白兰不肯说出孩子的父亲是谁,并且向齐灵渥斯坦言她从他那里从来没有感受到过爱情,齐灵渥斯威胁海丝特·白兰不要泄露他们的夫妻关系,他不能遭受一个不忠实女人的丈夫所要蒙受的耻辱,否则,他会让她的情人名誉扫地,毁掉的不仅仅是他的名誉,地位,甚至还有他的灵魂和生命,海丝特·白兰答应了。
海丝特·白兰出狱后,带着自己的女儿小珠儿靠着针线技艺维持着生活,她们离群索居,那鲜红的A字将屈辱深深烙在了海丝特·白兰的心里。小珠儿长得美丽脱俗,有着倔强的性格和充沛的精力,她和那红字一起闪耀在世人的面前,在那个清教徒的社会里,他们是耻辱的象征,但也只有他们是鲜亮的。
丁梅斯代尔牧师不仅年轻俊美,而且学识渊博,善于辞令,有着极高的秉赋和极深的造诣,在教民中有着极高的威望。但是,自从海丝特·白兰受审以来,他的健康日趋羸弱,敏感,忧郁与恐慌弥漫了他的整个思绪,他常常夜不成寐的祷告,每逢略受惊恐或是突然遇到什么意外事件时,他的手就会拢在心上,先是一阵红潮,然后便是满面苍白,显得十分苦痛。这一切都让齐灵渥斯看在眼里,对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以医生的身份与他形影相随。
随着时间的推移,小珠儿渐渐地长大了,她穿着母亲为她做的红天鹅绒裙衫,奔跑着,跳跃着,像一团小火焰在燃烧,这耀眼的红色使
清教徒们觉得孩子是另一种形式的红字,是被赋予了生命的红字!贝灵汉总督和神甫约翰·威尔逊认为小珠儿应该与母亲分开,因为她的母亲是个罪人,没有能力完成使孩子成为清教徒的重任。但是海丝特·白兰坚决不同意。她大声说珠儿是上帝给她的孩子,珠儿是她的幸福!也是她的折磨!是珠儿叫她还活在世上!也是珠儿叫她受着惩罚!如果他们夺走珠儿,海丝特·白兰情愿先死给他们看。海丝特·白兰转向丁梅斯代尔牧师,希望他能够发表意见。丁梅斯代尔牧师面色苍白,一只手捂住心口,那双又大又黑的眼睛深处,在烦恼和忧郁之中还有一个痛苦的天地,他认为珠儿是上帝给海丝特·白兰的孩子,应该听从上帝的安排,如果她能把孩子送上天国,那么孩子也就能把她带到天国,这是上帝神圣的旨意。这样珠儿才没有被带走。
这一切,都被饱经世故的齐灵渥斯看在眼里,他一点点地向丁梅斯代尔牧师内心逼近,齐灵渥斯像观察病人一样去观察他,一方面观察丁梅斯代尔牧师的日常生活,看他怎样在惯有的思路中前进,另一方面观察他被投入另一种道德境界时所表现的形态,他尽量发掘牧师内心的奥秘。随着时间的推移,齐灵渥斯渐渐地走进了丁梅斯代尔牧师的心里,并向他的灵魂深处探进。
一天,丁梅斯代尔牧师正在沉睡,齐灵渥斯走了进来,拨开了他的法衣,终于发现了丁梅斯代尔牧师一直隐藏的秘密——他的胸口上有着和海丝特·白兰一样的红色标记,他欣喜若狂,那是一种狂野的惊奇、欢乐和恐惧的表情!那种骇人的狂喜,绝不仅仅是由眼睛和表情所表达的,甚至是从他整个的丑陋身躯迸发出来,他将两臂伸向天花板,一只脚使劲跺着地面,以这种非同寻常的姿态放纵地表现他的狂喜!当一个宝贵的人类灵魂失去了天国,堕入撒旦的地狱之中时,那魔王知道该如何举动了。
齐灵渥斯精心地实施着他的复仇计划,他利用丁梅斯代尔牧师敏感、富于想象的特点,抓住他的负罪心理,折磨他的心灵,他把自己装扮成可信赖的朋友,让对方向他吐露一切恐惧、自责、烦恼、懊悔、负罪感,那些向世界隐瞒着的一切内疚,本可以获得世界的博大心胸的怜悯和原谅的,如今却要揭示给他这个内心充满了复仇火焰的人,最最恰如其分地让他得偿复仇之夙债。而此时的丁梅斯代尔牧师对齐灵渥斯却没有任何的怀疑,虽然他总是会感到有一种恶势力在紧紧的盯着自己,总有一种不祥的预感,由于他不把任何人视为可信赖的朋友,故此当敌人实际上已出现时,仍然辨认不出。就在丁梅斯代尔牧师饱尝肉体上的疾病的痛苦和精神上的摧残的同时,他在圣职上却大放异彩,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公众的景仰更加加重了他的罪恶感,使他的心理不堪重负。
终于,在一天漆黑的夜里,丁梅斯代尔牧师梦游般走到了市场上的绞刑台上,发出一声悲痛的嘶喊。海丝特·白兰和小珠儿刚刚守护着一个人去世,恰巧从这里经过,她看到丁梅斯代尔牧师已处于崩溃的边缘,精神力量已经到了无能为力的地步。一种悔罪感使丁梅斯代尔邀请她们一同登上了绞刑台:“你们母女俩以前已经在这儿站过了,可是我当时没和你们一起来。再上来一次吧,我们三个人一起站着吧!”海丝特·白兰握着孩子的一只手,牧师握着孩子的另一只手,他们共同站在了绞刑台上。就在他这么做的瞬间,似有一股不同于他自己生命的新生命的激越之潮,急流般涌入他的心房,冲过他周身的血管,仿佛那母女俩正把她们生命的温暖传递给他半麻木的身躯,三人构成了一条闭合的电路,此时,天空闪过了一丝亮光,丁梅斯代尔仿佛看见天空中出现了一个巨大的字母“A”。然而,这一切都让跟踪而至的齐灵渥斯看到了,这使得丁梅斯代尔牧师极为恐慌,但是,齐灵渥斯却说丁梅斯代尔先生患了
夜游症,并把他带回了家。丁梅斯代尔先生就像一个刚刚从噩梦中惊醒的人,心中懊丧得发冷,便听凭那医生把自己领走了。
许多年过去了,小珠儿已经七岁了,海丝特·白兰此时所处的地位已同她当初受辱时不完全一样了。如果一个人在大家面前有着与众不同的特殊地位,而同时又不干涉任何公共或个人的利益,她就最终会赢得普遍的尊重。海丝特·白兰从来与世无争,只是毫无怨尤地屈从于社会的最不公平的待遇;她也没有因自己的不幸而希冀什么报偿;她同样不依重于人们的同情。于是,在她因犯罪而丧失了权利、被迫独处一隅的这些年月里,大大地赢得了人心。她除了一心一意地打扮小珠儿外,她还尽自己所能去帮助穷人,用宽大的心去包容一切,人们开始不再把那红字看作是罪过的标记,而是当成自那时起的许多善行的象征。
在这几年里,许多人都发生着变化,齐灵渥斯变得更加苍老了,海丝特·白兰原来印象最深的他先前那种聪慧好学的品格,那种平和安详的风度,如今已经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急切窥测的神色,近乎疯狂而又竭力掩饰,而这种掩饰使旁人益发清楚地看出他的阴险。海丝特·白兰请求齐灵渥斯放过丁梅斯代尔牧师,不要再摧残他的灵魂了,但是丁梅斯代尔牧师的痛苦、复仇的快乐已经冲昏了齐灵渥斯的头脑,他决定继续实施自己的阴谋,他要慢慢地折磨丁梅斯代尔牧师,复仇已经成为他生活唯一的目的。海丝特·白兰决定将齐灵渥斯的真实身份告诉丁梅斯代尔。
在一片浓密的森林里,海丝特·白兰见到了丁梅斯代尔,他们互诉衷肠,述说着几年来心底的秘密,他们受着同样的痛苦和煎熬,同样受着良知和道德的啮噬。丁梅斯代尔告诉她,虽然他的胸前没有佩戴红字,但是,同样的红字在他的生命里一直燃烧着。此时,海丝特·白兰才意识到牺牲掉牧师的好名声,甚至让他死掉,都比她原先所选择的途径要强得多,她告诉丁梅斯代尔齐灵渥斯就是她的丈夫,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的荣誉、地位及生命才隐瞒了这个秘密。阴暗凶猛的眼神瞬间涌上了丁梅斯代尔的脸上,他痛楚地把脸埋在双手之中。海丝特·白兰劝丁梅斯代尔离开这里,到一个没有人认识的地方去,到一个可以避开齐灵渥斯双眼的地方去,她愿意和他开始一段新的生活,过去的已经一去不复返了!现在又何必去留恋呢?丁梅斯代尔犹豫着,他要么承认是一名罪犯而逃走,要么继续充当一名伪君子而留下,但他的良心已难以从中取得平衡;为了避免死亡和耻辱的危险,以及一个敌人的莫测的诡计,丁梅斯代尔决定出走。
海丝特·白兰的鼓励及对新生活的憧憬,使丁梅斯代尔重新有了生活的勇气和希望。刚好有一艘停泊在港湾的船三天之后就要到英国去,他们决定坐这艘船返回欧洲,一切都在顺利地进行着。他们每天都被这种新的希望激励着、兴奋着,丁梅斯代尔决定演讲完庆祝说教后就离开。新英格兰的节日如期而至,丁梅斯代尔牧师的演讲也按计划进行着,海丝特·白兰和小珠儿来到市场,她的脸上有一种前所未见的表情,特殊的不安和兴奋,“再最后看一眼这红字和佩戴红字的人吧!”她想,“再过一段时间,她就会远走高飞了!那深不可测的大海将把你们在她胸前灼烧的标记永远淹没无存!”这时,那艘准备开往英国船只的船长走了过来,他告诉海丝特·白兰,齐灵渥斯将同他们同行,海丝特·白兰彻底绝望了。
丁梅斯代尔牧师的宣讲取得了空前绝后的最辉煌成功,但随后他变得非常衰弱和苍白,他步履踉跄,内心的负罪感及良心的谴责最终战胜了他出逃的意志,在经过绞刑台的时候,他挣脱齐灵渥斯的羁绊,在海丝特·白兰的搀扶下登上了绞刑台,他拉着珠儿,在众人面前说出了在心底埋藏了七年的秘密,他就是小珠儿的父亲,他扯开了法衣的饰带,露出了红字,在众人的惊惧之声中,这个受尽蹂躏的灵魂辞世了。
齐灵渥斯把复仇当作他生活的唯一目的,可是当他胜利后,他扭曲的心灵再也找不到依托,他迅速枯萎了。不到一年,他死了,他把遗产赠给了小珠儿。不久,海丝特·白兰和小珠儿也走了。红字的故事渐渐变成了传说。许多年以后,在大洋的另一边,小珠儿出嫁了,过着非常幸福的生活,而海丝特·白兰又回到了波士顿,胸前依旧佩戴着那个红字,这里有过她的罪孽,这里有过她的悲伤,这里也还会有她的忏悔。又过了许多年,在一座下陷的老坟附近,又挖了一座新坟。两座坟共用一块墓碑。上面刻着这么一行铭文:
“一片墨黑的土地,一个血红的A字。”
小说以殖民地时期新英格兰生活为背景,以当时严酷的清教视为罪不可赦的一桩“通奸罪”为核心展开情节,细致入微地刻画了与这桩“罪行”有关的四个人物的神精世界。胸口上别着鲜红A字(Adultery——“通奸”一词的首字母)的赫斯特·普林经过长期赎罪而在精神上获得自新,那个耻辱的字母竟逐渐成为一个受人尊敬的标志。迪梅斯戴尔牧师则长期遭受信仰和良心的折磨,终于从狂热的宗教活动家成为一个有血有肉、敢于担当的男子汉。赫斯特的丈夫奇林沃思本是个皓首穷经的学者,却在复仇心理的驱动下完全丧失了人生。而“通奸”生出来的小波儿则活像个野性未驯的异教精灵。小说以人道主义的悲悯情杯,层层深入地探究了罪恶和人性的各种道德、哲理问题,全书以监狱和蔷薇开场,以墓地结束,充满丰富的象征意义。
作品目录
创作背景
霍桑的先祖威廉·霍桑1630年来到美洲大陆,曾经担任过马萨诸塞殖民地的官员,当众驱逐鞭打过一位
教友派的妇女,而霍桑的曾曾祖父约翰·霍桑则是臭名昭著的1692年
塞莱姆女巫审判中的三位法官之一,根据他的裁决,数名女巫被送上了绞架。霍桑创作《红字》的目的之一就是希望通过写作,“替他们(祖先)蒙受耻辱,并祈求从今以后洗刷掉他们招致的任何诅咒。”
在霍桑撰写《红字》的同时,第一次妇女大会正好在纽约召开(1848)。在这次大会上,
女权主义者们提出了女性和男性拥有平等
财产权的问题,指出女性“一旦结婚,在法律的角度看如同死亡。他(丈夫)拿走了她所有的财产权,甚至是她所赚取的工资。”她们提出女性应该和男性一样平等地工作,以便从经济的角度摆脱对男性的依附。事实上,在父权社会中,男性拒绝给予女性平等的经济权利,不仅仅是因为他们想要占有全部的财富,拒绝让女性来分一杯羹,更因为男性们早已意识到,女性在获得经济独立的同时,将不再满足雌伏于他们的羽翼之下,会努力寻求独立的思想和更为广阔的天地。
霍桑曾经给《红字》添加过名为“传奇”的副标题。在霍桑看来,小说会更加关注真实性,而“传奇”则会更加关注想象的内容;而将《红字》的副标题取名为“传奇”则是在为自己的作品争取更多的自由度,同时从侧面告诉了读者:作品中会掺杂一些主观的内容。因此,关注创作者所处的时代、和作者在这个环境中的所思所想对理解《红字》这部作品有着重要的意义。
此外,霍桑之所以把《红字》的副标题起名为“传奇”不仅仅是他对于文学的艺术追求,更多的是对现实的妥协。在1848年的
美国大选中,霍桑因为没有支持获胜党派而被从海关的职位开除,为了通过写作谋生,霍桑必须去迎合市场的趋势,这也是《红字》中,霍桑将白兰塑造为一位符合19世纪中期品德要求的道德模范的重要原因。
人物介绍
海丝特
年轻美丽姑娘的海丝特·白兰在还不懂得什么是爱情的花样年华,嫁给了一位面容苍白、眼色阴沉、身材略有畸形的年长学者齐灵渥斯。他们的婚姻并非爱的结合,维系其婚姻的可能是某种利益或者宗教思想的束缚。然而,给这段不幸的婚姻雪上加霜的是,齐灵握斯两年内音讯全无,并最终传来他葬身大海的噩耗。孤苦无依的海丝特与才貌相当、德高望重的年轻牧师丁梅斯代尔产生了爱情,并孕育了女儿珠儿。本来两个人的爱情和结合应该是合情合理的,然而却被世俗所不齿,海丝特因此担上了“通奸”的罪名,被迫终身佩戴红字“A”,精神上受尽了折磨和屈辱。
霍桑把海丝特描述为一个具有双重性格的矛盾统一体。一方面,海丝特以勇敢无畏的反抗精神反抗狭隘、虚伪的宗教信条,挑战政权、夫权,对于她和牧师丁梅斯代尔的爱情,海丝特奋力捍卫并勇敢地抗争。这个勇敢的女性尽管身带红字,却以自己的服饰和神态向人们展现着她的平静和高傲。海丝特受尽屈辱却又坚强而有尊严地活着,似乎她不是一个应该受罚的罪人。在丁梅斯代尔临终前发表那番发自肺腑的演讲时,海丝特不惧众人的异样眼光,勇敢地走出来,站在爱人的身边。女性的美,对爱情的忠贞不渝,对生活的热爱,对宗教的反抗,对幸福生活的不懈追求,处于逆境中所表现出的冷静、乐观和自尊自爱,这些都体现了海丝特完美的人性。海丝特的反抗其实反映了霍桑对
清教主义持有的一种反抗的态度。另一方面,由于无法完全摆脱宗教思想的羁绊,海丝特对宗教的反抗又不彻底,可以很显然地看出她身上残留的妥协性。这种妥协性本质上反映着霍桑对宗教某种程度的妥协和怀疑。海丝特有追求美好爱情和幸福生活的欲望和勇气,但无法完全摆脱宗教思想对她的束缚和禁锢。
丁梅斯代尔
小说中的丁梅斯代尔是一个极其复杂的人物。他是一位才貌双全、德高望重的年轻牧师,对清教极其虔诚,他的一言一行完全按照教义来行事。然而,与海丝特的爱情却改变了一切。与海丝特有了私情并生了珠儿,他没有勇气和海丝特一起站在刑台上公开承认自己的罪行,无法接受自己背叛虔诚信仰的事实,不敢承受违反宗教教规带来的严重后果,害怕受到公众的谴责和谩骂,因此没有勇气公开地承认与海丝特的爱情。与海丝特的勇敢相比,他显得怯懦,但这是他受宗教思想毒害至深的缘故。他内心清教徒的道德观念、严厉的宗教教规、虔诚的宗教信念、对海丝特和珠儿的亏欠和内疚感、公开忏悔的愿望与懦弱的天性之间的冲突,使他不停徘徊于善与恶之间。他虽然正直善良却又懦弱无能,宁愿一直痛苦地躲在假面具后流泪自责,悲痛度日,承受着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他用皮鞭抽打自己,绝食,彻夜下跪,在自己胸前刺烙出一个火红的“A”字、长期以来不断的自我鞭挞和自我折磨,逐渐地耗尽了丁梅斯代尔痛苦和可悲的生命,最后终于在精神和肉体都濒于崩溃之际,丁梅斯代尔鼓起勇气站出来公开了自己的罪行,用最后一口气展示了胸口上的红字,最终倒在了海丝特的怀里,在死亡中实现了灵魂的自救。
齐灵渥斯
齐灵渥斯是一个精通医术、博学多才的智者,又是怀有一颗复仇之心,置人于死地的狠毒、罪恶之人。他年事已高,面容苍白、性格阴沉,身材略有畸形。他违背自然法则和海丝特的心愿,娶年轻美貌的海丝特为妻不为爱情,而只是让海丝特来温暖他将尽的孤独而凄凉的生命之火,得到心灵的抚慰,这直接导致了海丝特后来的不幸。在齐灵渥斯那丑陋的外貌和畸形的身体中隐藏着他丑陋和畸形的灵魂。他表面上看沉静文雅,内心却邪恶无比。当他发现了丁梅斯代尔和海丝特的私情后,他以医生的身份,并伪装成一个最可信赖的朋友出现在丁梅斯代尔面前,随时随地跟踪着可怜的丁梅斯代尔,表面上和他谈心,帮他排忧解难,实质上是打探他内心的隐秘,对他进行精神迫害和折磨。在西方人的宗教意识里,人的躯体由于生活的煎熬和命运的变迁而受到各种磨难是正常的,然而人的内心却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然而,齐灵渥斯如同魔鬼一般,为了达到个人的复仇目的丧失理智,残忍地去侵害别人的灵魂和内心,这在宗教里是不可饶恕的,然而,当齐灵渥斯百般努力把丁梅斯代尔折磨得生不如死并最终走上刑台的时候,齐灵渥斯并没有因为达到报复目的而快乐,相反,他陷入沮丧,没有了生活下去的目标和动力,不到一年便萎缩而亡。
珠儿
海丝特的女儿珠儿是罪恶耻辱与神圣爱情的矛盾结合体。海丝特精心地打扮小珠儿,使可爱奔放的她像个天使,一颦一笑,举手投足都闪烁着一种希望的光芒和生命的光辉,带给人们冲破清教束缚的希望。虽然自小被这个社会所抛弃,跟着母亲受到众人的歧视,嘲讽和迫害,珠儿却桀骜不驯,充满活力。珠儿身上洋溢着的那股生命的活力和桀骜不驯的反叛力是自觉的、先天的,足以超越任何社会、时代的束缚。珠儿的美和野性的反叛同齐灵渥斯的丑形成强烈的对比:博学多识的老医生却是如此丑陋不堪,而作为母亲罪恶象征的小女孩则仍保持着自然人的纯真,在霍桑的宗教意识里,小珠儿便是“天使”,代表着希望,是霍桑美好理想的寄托,也体现了他对宗教的幻想。
作品鉴赏
作品主题
小说以两百多年前的殖民地时代的美洲为题材,但揭露的却是19世纪
资本主义发展时代美利坚合众国社会典法的残酷、宗教的欺骗和道德的虚伪。主人公海丝特被写成了崇高道德的化身。她不但感化了表里不一的丁梅斯代尔,同时也在感化着充满罪恶的社会。
至于她的丈夫奇灵渥斯,小说则把他写成了一个一心只想窥秘复仇的影子式的人物。他在小说中只起情节铺垫的作用。
海丝特与丁梅斯代尔之间的爱充满了一种飞蛾扑火的牺牲精神,带有浓重的悲剧色彩,他们既是为更高层次的真理而献身的义无反顾的殉道士,又是摆在清教祭坛上献给上帝的牺牲品。正是由于有了这种五彩斑斓的象征意义;红色才能十分巧妙地反映了作者丰富的思想和认识的同时,又取得了一种深沉含蓄的艺术效果。与红色相比,全书的中心即字母“A”的象征意义就更是多姿多彩,且层出不穷。它的内涵随着情节和人物的发展变化而变化,因观察者立足点的不同而各异,展现出游移和飘忽的特性。“A”是字母表中的第一个字母,意味着开始,而按基督教的教义来说,开始即是堕落,是无人得以幸免的
原罪。世界之原初即是堕落;人类的祖先
亚当和
夏娃是因为偷吃禁果犯了罪,才被逐出
伊甸园,开始了苦难的尘世生活的;生命之初始也是堕落,亚当和夏娃的子子孙孙都承袭了原罪,人人生而有罪。
丁梅斯代尔的名字亚瑟(Arthur)与亚当(Adam)一样都以“A”开头,这绝非偶然。小说从海丝特和丁梅斯代尔二人犯了通奸罪开始,并以让海丝特佩戴“A”字上刑台为开场戏,正是暗示了“开始即是堕落”这一具有普通意义的命题。在清教徒看来,海丝特生性淫荡,是个不洁之妇,把代表通奸罪(Adultery)的“A”字戴在她胸前,是要折磨、羞辱、惩罚这个上帝的罪民。他们自认为这样做便是忠实捍卫了上帝的戒律,却未曾想到,自己同时也犯一个更严重的罪,即自认为上帝。他们假借上帝的权力对同类进行了终极审判,以人的权威亵渎了真正的神权。“A”字究竟象征着谁之罪过、谁之堕落,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深思。
霍桑在这部小说中,不只肯定了那“可能从来不曾,将来也永远不会讨人喜欢……却是基督教神学中唯一能真正得到验证的”原罪观念,而且预示了救赎的可能,以及从罪的奴役走向赦罪的自由的高昂代价,并充分表现了对受制于“人性脆弱”的凡人的悲悯情怀。这一切无不反映着基督教伦理思想的印迹,就这个意义上而言,说“霍桑的作品鲜明地体现出福音派教义的内容”也并不为过。但同时,霍桑在作品中又确实表现了对清教传统的矛盾心理和站在这一传统主流上的审慎反思。对于这样—位作家,倘若能捐弃前见,对他背后这一复杂的基督教—清教背景采取从文化上“理解它,体悟它,把握其真精神”的态度,那么理应能从《红字》中读出比“宗教压抑下的变态心理、思想矛盾”更丰富的内容。
艺术特色
叙事
选用叙事者本身就是一种疏远手段。《红字》的叙事是以一个不愿承担叙事责任的全知叙事者的视角或无限制视点展开的。全知叙事者不想明显地表露同情犯通奸罪的女主人公,让自己与她保持一定的情态距离,回避用“我”的身份把要讲的故事直接告诉读者,而是把“我”隐藏在“我们”背后,如“……当我们的故事开始时……”这个“我们”只是形式上的全知叙事者,他既不是故事中的人物,也很少表明自己的观点。很多情况下,《红字》叙事者还运用内在叙事策略,利用故事人物的视角来表达情感态度。
小说的叙事结构就故事情节而言是不完整的,因为故事不是从海丝特与丁梅斯代尔相爱的起点和过程开始,而是从中间开始,其后的叙事中也并没有对他们通奸故事的来龙去脉作任何讲述,故事更多的是去描写阴森恐怖的监狱、刑台、森林等场景。虽然《红字》讲述四个人物,但它从根本上只有一个叙事或情节。当然,象征性场景成为小说的特色。借助从中间开始的叙事结构和不完整的故事情节,叙事者可轻易地绕过婚外情主题对故事的正面干扰,从而给读者造成《红字》不是婚外情故事的假象,但事实却颠覆了正统的道德价值观。
叙事距离本身并不是作品创作的目的,而是让作品与读者之间保持一种审美距离,从而增强作品艺术感染力和艺术品味的手段。象征手法是创设这种审美距离的重要修辞技巧之一。象征手法可用于描述任何东西而不直接提及,可以通过别的媒介来提示,但不只是一样物品与另一样的替代和比较,而是用具体的意象去表达抽象的思想及情感。因此,象征手段使本来熟悉的语言意义变得陌生、含糊、深邃、神秘,从而提高了审美效果。
象征
红字“A”是贯穿全书的主线,也是最典型的象征。红色是一种能引起人们无限联想的颜色,在小说中它更是得到了充分的渲染,展示出了各种丰富的内涵。红色是血与火的颜色,是生命、力量与热情的象征。火是人类生活的光热之源,而爱情之火则是人类的生命之源。小说中的红色象征着海丝特与丁梅斯代尔之间纯洁、美好、热烈的爱情,这种爱是正常的家庭和社会生活的基础,是人类得以生生不息繁衍下去的正当条件,在任何发育健康的社会里都是被尽情讴歌的对象。然而在严酷的清教思想的统治下,真理往往被当作谬误,人性被扭曲,该赞美的反而被诅咒,象征爱情之火、生命之源的红色被专制的社会作为耻辱的标记挂在海丝特胸前。
红色,确切地说“猩红”(scarlet),在这里也是罪的象征。它与罪的联系最早源于《
圣经》。《圣经·启示录》十七章中所描写的那个“大淫妇”就身穿猩红的衣裳,她的坐骑也是一只通体写满亵渎之词的猩红兽。从此,猩红色就带上了堕落、淫荡和罪恶的含义。给海丝特戴上猩红的“A”字就等于给她贴上了一个“淫荡”的标签。红色也可以是火刑的隐喻。海丝特和丁梅斯代尔二人既是中世纪被施以火刑的异教徒,又是在炼狱的熊熊烈火中备受煎熬的两个负罪的灵魂,红红的火焰在小说中转化为红红的“A”字,代表了基督教的精神净化和永恒惩罚。在基督教的文化传统里,红色还代表了耶稣及其追随者所流的殉道之血。海丝特始终佩戴着红色的“A”字,而年轻的牧师则在胸口上刻着一个血字“A”,他们一次次登上刑台,使人联想到祭坛上淌着鲜血的羔羊,它以自己的苦难、鲜血、甚至生命向世人昭示着一条解脱罪恶,走向上帝和天堂的光明大道。
反讽
反讽是《红字》中的一个典型修辞手法。作品的题材本身就是一种反讽。学识渊博而虔诚的年轻牧师丁梅斯代尔与一位已婚妇女海丝特发生恋情是对当时扼杀人性和人间爱情的清教权势和信条的极大讽刺,因为清教信徒们都把他看成是“圣洁的典范”,把他幻想成是“上帝传递智慧、责难和博爱的传声筒”,他们永远想不到他会犯“原罪”。这样的突发性在读者中产生较大的悬念和反差。使读者期待的与实际发生的形成心理落差,产生审美距离,从而强化了审美和讽刺效果。
人物刻画
《红字》中四位主要人物的性格都具有
多重性。尽管作者本人、故事人物白兰和丁梅斯代尔都认定齐灵渥斯是真正的犯人,但从小说内容本身看也未必尽然。因为他本人也是受害者(戴绿帽子的人),况且他将在英国和美国的大笔遗产留给妻子与他人所生的女儿。同样,虽然丁梅斯代尔不负众望,最终承认罪过并死在刑台上,也未得到人们的斥责,但我们不能不说他的人品中有虚伪和罪恶的一面。至于珠儿,连她的母亲也无法理解她。母亲有时视她为天使,有时却称她为恶魔。对于白兰,人们更多的是给予同情,因为她需要用一生来补偿她的“一夜风流”罪。但在佩戴红字“A”以赎罪方面,白兰一方面诚心悔过,善始善终,另一方面却表现出始终不屈的叛逆心理。她的忏悔与反抗一直交织滋生,有时让人难辨彼此。
隐喻
《红字》中对于隐喻手法的应用,很好地体现出了英美文学在语言表达方面的灵活性。纵观整部作品,具备典型隐喻特性同时贯穿全篇的意象有三个:
首先是“红字”。红字是整部小说中最为典型的意象,也隐含了十分浓厚的隐喻。小说开始的场景是在牢房中,白兰独自抱着婴儿,胸前挂着红色的A字,等待接受审判。即便是之后出狱,乃至于离开之后再返回,白兰始终挂着这个红色的A字,但是其心境已经截然不同。正如小说中所言,这个象征着耻辱的红字,使得白兰“于旁人心胸隐藏的秘密有了亲切的认识”,伪装出来的贞洁仅仅是一种对世人、对自身的欺骗,如果能够将所有的实情揭露,估计许多人的胸前都会闪耀红字。这里的隐喻体现出了作者对于清教徒的讽刺。
其次是“森林”。小说中的森林是对与现实社会相反状态的隐喻,代表的是难以被世人接受的无知。从表面看,作品中描绘出的森林似乎并没有什么能够吸引人的地方,但是也恰恰如此,森林也可以隐藏一些不被认可或者难以发现的东西。通过森林与现实社会的对比,映射出了不同人物真实的面貌和内心。在公众认知中,森林是绿色、生机的代名词,充满了生命力,而白兰也恰恰是在这样的地方,遭受了不公平的对待。同样,白兰和女儿在森林中的生活虽然贫困,但是却充满了自由,能够将自身的美好充分展现出来。
最后是“绞刑架”。事实上,在整篇小说中,绞刑架仅仅出现了三次,但是每一次出现,都必然有四个主人公的身影:第一次出现是小说开篇,白兰因为通奸罪,需要在绞刑架下接受审判与惩罚,而面对能够带来死亡的绞刑架,白兰表现出的是勇敢和坚强。这里绞刑架不仅很好地对不同主人公在性格方面的特点进行了展示,也在一定程度上暗示了其各自的命运;第二次出现是在小说的高潮部分,在白兰的帮助下,梅斯代尔站在绞刑架下,公开了事情的真相,也通过自我反省获得了女儿的认可与原谅;第三次出现在小说结束部分,借助绞刑架来宣告主人公的命运,同时也很好地呼应了开篇绞刑架下的场景。“绞刑架”束缚了主人公的心灵,营造出了一种压抑的氛围,这里的绞刑架是对基督教教义的隐喻,也是对人性禁锢的隐喻。在《红字》中,隐喻手法的应用,将英美文学作品的语言特点充分展示了出来,也实现了对小说主题的升华,即对女性主义和母性的歌颂。
作品影响
文学影响
《红字》其隐晦的主题思想、超常的形式及巧妙的文学艺术手法使其一直成为文学界研究的对象。《红字》不仅涉及当时一个严肃而敏感的婚外情话题,而且还触及到了有争议和激进的
女性主义思想,所以,撰写这样的小说是对当时基督教价值判断的颠覆和挑战。
该小说以深邃的主题以及象征、隐喻等艺术手法的运用形成了独特的风格,其中象征手法影响了《
白鲸》的作者
麦尔维尔、法国的
波德莱尔以及
现代派文学的
象征主义。
小说《红字》所开创的心理分析书写手法使其名列世界经典,包括
亨利·詹姆斯、
爱伦·坡等文学大师在内都深受其影响。
衍生作品
《红字》1926年首次被拍成电影,此后,多次被不同国家导演搬上银幕或舞台。截至2019年,《红字》电影和剧本不下10个版本。
作品评价
美国作家
海明威:《红字》是一本可以提高人们艺术水平的好书。
作者简介
霍桑(1804—1864),美国19世纪后期
浪漫主义文学的重要作家。他的代表作《红字》一经问世,便引起了巨大轰动,在时隔一个半世纪后的今日仍是不朽的经典名著。小说以深邃的主题,
象征、
隐喻等艺术手法的运用而形成了独特的风格,其中象征手法影响了《
白鲸》的作者
麦尔维尔、法国的
波德莱尔以及
现代派文学的
象征主义。此外,霍桑对美国文学史上一批卓有成就的作家诸如
海明威、
菲兹杰拉德、
福克纳等都产生过影响。
霍桑幼年丧父,由母亲抚养长大。一八二四年大学毕业后开始写作,完成了一些短篇故事之后,他开始尝试长篇小说,但未引起注意。一八三六年,在海关任职。一八三七年,他出版了两卷本短篇小说集《重讲一遍的故事》,其中《教长的黑纱》最为人称道。婚后移居乡村三年,完成了短篇小说集《古宅青苔》(1846)。一八四六年,又到海关任职。一八五○年写出了他最重要的长篇小说《红字》,获得巨大成功。一八五三年被任命为美国驻英国利物浦领事,一八五七年离任后侨居意大利,创作了长篇小说《玉石人像》(1860)。一八六○年返回美国,坚持写作。一八六四年逝世于旅游途中。
霍桑是心理小说的开创者,擅长剖析人的“内心”。他着重探讨道德和罪恶的问题,主张通过善行和自忏来洗刷罪恶、净化心灵,从而得到拯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