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等侍卫,官名。清代侍卫中第一等。武职
正三品。
雍正前,由
上三旗子弟中才武出众者充任。掌管廷宿卫以及随扈皇帝之事。
一等侍卫又名“头等侍卫”。侍卫处所辖侍卫之一。职司宿卫扈从。秩
正三品。
镶黄、正黄、正白三旗额设六十人(每旗二十人),各于该旗二等侍卫
内推升,引见补授。此外,
宗室侍卫内额设一等侍卫九人(每旗三人),
汉侍卫内之一等侍卫无定额。雍正五年(1727)定武进士一甲一名(武状元)授一等侍卫,乾隆五十二年(1787)复定凡承袭公爵者均在一等侍卫上行走。
清代侍卫掌宫廷宿卫和扈从皇帝之事,自
清太祖努尔哈赤起,以
八旗子弟中武艺出众者担任,并由亲信大臣统领。在各种侍卫中,以
御前侍卫地位最高,均为贵族子弟和武功高强者。其次为
乾清门侍卫。侍卫又分等级:一等侍卫,正三品;二等侍卫,
正四品;
三等侍卫,
正五品。侍卫可以常在皇帝周围,易被皇帝赏识而提拔。
粘杆处,又称为尚虞备用处,是清朝
情报机构。“粘杆”,顾名思义,是夏天为皇帝以长杆粘去蝉等以求清净。清代文献记载:粘杆处设管理大臣,无定员,总理本处事务;下辖
协理事务头等侍卫一人,笔帖式三人,掌章奏文移;粘杆长头等侍卫一人,
二等侍卫八人,
三等侍卫三十一人,
蓝翎侍卫十五人,掌翊卫随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