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等侍卫是中国古代官名,
侍卫处所辖侍卫之一,职司
宿卫扈从。秩正五品。
镶黄、正黄、正白三旗额缺二百七十人(每旗各九十人),于蓝领侍卫及五品以上世职、亲军校、前锋校、护军校内拣选引见补授。
职司宿卫扈从。秩正五品。
镶黄、正黄、正白三旗额缺二百七十人(每旗各九十人),于蓝领侍卫及五品以上世职、亲军校、前锋校、护军校内拣选引见补授。
此外,宗室侍卫内额设三等侍卫六十三人,汉侍卫之三等侍卫无定额。雍正五年(1727)定二甲武进士得选三等侍卫,乾隆五十二年(1787)复令嗣后凡承袭伯爵者均在三等侍卫上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