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六君子指的是
王功权与
冯仑、刘军、
王启富、
易小迪、
潘石屹。这六个性格鲜明,各有所长的男人,共聚一堂,呼啸聚义,被人称为万通六君子,在
海南开始了他们的地产生意,最终各自成为一方霸主。
1991年下半年,海南的经济正遭受第一次低潮。由于砖厂停产,
潘石屹不得不重回海口。漂泊的岁月中,他结识了漂泊的
冯仑、
王功权、
刘军、
王启富、
易小迪等几个意气相投的朋友,他们共同创立了海南万通,后来人们把他们称为“万通六君子”。
在第一次界定合伙人
利益关系时,冯仑等人采用的是水泊梁山的模式——“座有序,利无别”。大家虽然职务有差别,但利益是
平均分配的。在当时,董事长的位置并不重要,大家关注的焦点是
法人代表和总经理。大家一致认为,王功权当法人代表和总经理比较合适,于是,法人代表和总经理就由王功权担任。冯仑则担任副董事长(当时董事长职务必须由投资主管单位的人担任),王启富、易小迪和刘军担任副总。1992年初,潘石屹加入了公司,最初担任
总经理助理兼
财务部经理,后来也变成副总。
虽然都是副总,但权力并没有办法详细规定,所有事情都要六个人在场讨论。冯仑曾回忆:“这时情况变得比较微妙,最后谁说了算呢?名片、职务不同,但心理是平等的。后来功权说他是法人代表,要承担责任,得他定,但如果大家不开心,以后可能就没责任负了,所以多数时候他会妥协。”
1992年,通过运作海口“九都别墅”项目,“农高投”赚得了“
第一桶金”。此后,“农高投”用这笔钱去操作“莲怡庐”等项目,不断在海口、
三亚炒房炒地。公司经济条件宽裕后,很多老员工都拥有了“
四个一”,即一套房子、一万块钱存款、一部电话和一部摩托车。
在“农高投”成立之初,人员并不多,除去王功权、冯仑等六个“高层”,只有两个员工,一个是王功权的老婆,一个是王启富的哥哥,大家一起干活、一起吃饭,谁也没把自己当“干部”。完成
原始积累后,公司开始招聘新人,这才有了真正意义上的
上下级关系。由于王功权、冯仑等人的
座次排得很模糊,导致六人权力均等,因而产生了一个问题:下面的员工自觉不自觉地会“站队”,形成各式各样的派系,导致组织
运行效率低下。
1993年1月18日,“农高投”
增资扩股,改制为
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企业集团,即
万通集团,主要股东除冯仑、王功权、刘军、王启富、易小迪还有后来加入的潘石屹以及中国华诚
财务公司、
海南省证券公司等
法人股东,由冯仑担任董事长和法人代表。
在之前,冯仑等人的合伙人关系是虚拟的,没有股权基础。通过这次改制,冯仑等人开始建立了财产基础上的合伙人关系。冯仑提出一个观点:按照历史的过程来看,缺了谁都不行,每个人的作用都是百分之百—他在,就是百分之百;不在,就是零。
从这个角度出发,万通六君子在确定股权时采取了平均分配的办法。由于是平均分配,大家说话的权利是一样的,万通成立了一个
常务董事会,重大的决策都是六个人来定。
1993年6月,由
万通集团投资并以
定向募集方式发起组建了
北京万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实收资本金8亿元
人民币,成为北京最早成立的以
民营资本为主体的大型
股份制企业。同年,万通在北京开发了“新世界广场”项目。通过和香港利达行主席
邓智仁的合作,
万通新世界广场大获成功,卖到了当时市价的三倍。万通新世界广场的成功,让大众和业界开始关注万通,同时,也奠定了两个地产大佬冯仑和潘石屹的“江湖地位”。
1995年3月,六兄弟进行了第一次分手,
王启富、潘石屹和易小迪选择离开;1998年,刘军选择离开;2003年,王功权选择离开,至此,万通完成了从六个人到一个人(冯仑)的转变。
从第一次分手到最后王功权离开,冯仑等人也越来越接受和认可了这种
退出机制。冯仑回忆道:“最早潘石屹发给我们
律师函,指出不同意就起诉时,我和功权特别别扭,像传统中国人一样认为那叫‘忒不给面子’。但越往后越成熟,最后我和功权分开时只请了田宇一个人,连
律师费都省了,一手交支票,一手签字。”
分手后,万通六君子都实现了各自的精彩。冯仑、潘石屹和易小迪成为了地产界的大鳄,王功权成为了知名的
风险投资家,王启富和刘军也在其他领域开创了一番事业。在中国改革开放后的商业史上,万通六君子“以江湖方式进入,以商人方式退出”的事件则成为了一段佳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