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4月,为加强对三明地区重工业建设的领导,设立三明重工业建设委员会,直属省委、省人委领导。1959年2月,三明重工业建设委员会与三明县合并,成立专署级的三明人民公社筹备委员会,直属省人委领导。1960年1月,撤销三明人民公社筹委会,成立三明市人民委员会,下辖8个人民公社。
1961年12月,三明市人民委员会划出所属4个人民公社,重新组建三明县。1962年1月,原属龙岩专署的清流、宁化、永安3个县划归三明市人民委员会管辖。1963年4月,撤销三明市人民委员会,设立三明专员公署;5月,大田县划归三明专署管辖;6月,设立三明市(县级市)。至1967年4月,三明专署下辖三明市和明溪(原三明县)、
永安、
清流、
宁化、
大田等5个县。
1968年10月,成立三明专区革命委员会。1970年7月(国务院2月批准),
尤溪、
沙县、
将乐、
泰宁、
建宁5个县由
南平专区划归三明专区管辖。
1983年5月(国务院4月批准),三明市升为地级市,并成立三明市人民政府,直属省人民政府领导。撤销三明地区行政公署,原属三明地区管辖的永安、明溪、清流、宁化、大田、尤溪、沙县、将乐、泰宁、建宁10个县划归三明市人民政府领导,并将原三明市的行政区域分设为梅列、
三元两个区。1984年9月,撤销永安县建制,设立永安市(县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