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商人周
人瑞在陕西经商时,娶妻一胎生下二子后病故。周自己抚养长子天佑,次子则卖给李三娘。后来周经商亏本,带天佑回老家,其弟周人祥为夺家产而不承认侄儿天佑。人瑞告至官府,
县官晋信书以滴血之法将父子断散。李三娘为养子更名李遇春,与己女晚春订婚。后,三娘病故,恶少阮自用假造
婚书逼晚春与其成婚。晋信书又以滴血之
法断晚春和遇春为亲兄妹。在与阮自用的花烛之夜,晚春逃出。周人瑞寻找天佑,遇晚春
奶娘,奶娘随周仁瑞往县衙对质,晋信书竟然还以滴血断定周人祥与其子
牛娃非
血缘关系……天佑和遇春投军立功并得官,平反冤案,
全家团聚。
1958年,杨公愚、
姜炳泰、谢迈千再次改编该剧,删去了周人瑞卖子,贾莲香偷房,天佑和遇春边关立功等情节。导演杨公愚,主演是
刘毓中、
樊新民、
肖若兰、
陈妙华、
孟遏云、
郭明霞、
全巧民、曹海棠、雷振中等众多名家。该剧的演出引起巨大轰动,受到朱德、周恩来、刘少奇、彭德怀、陈毅、贺龙等国家领导人的盛赞,
田汉、
曹禺、
梅兰芳、
欧阳予倩、
荀慧生、
程小云、
马少波等文化界名人对该剧的创作给予很高的评价,《
人民日报》、《
光明日报》、《
文艺报》、
《戏剧报》等纷纷发表文章盛赞此剧,
曹禺更是声称此剧的情节和编剧“简直可以同莎士比亚的剧作媲美”。这出双线条发展的戏构思巧妙,剧情发展波澜壮阔,情节离奇曲折,富于传奇和浪漫色彩。
从孙树森言,晋人有以资产托其弟而
行商于外者,客中纳妇,生一子,越十余年,妇病卒,乃携子归。弟恐其索还资产也,诬其子抱养
异姓,不得承父业,纠纷不决,竟鸣于官。官故愦愦,不牒其商所问其赝,而依
古法滴血试,幸血相合,乃笞逐其弟。弟殊不信滴血事,自有一子,刺血验之果不合,遂执以上诉。谓县令所断不足据。乡人恶其贪媢,无人理。佥曰:其妇夙与其私昵,子非其子,血宜不合。众口分明,具有征验,卒证实奸状,拘妇所欢鞫之,亦俯首引伏,弟愧不自容,竟出妇逐子,窜身逃去,资产反尽归其兄,闻者快之。按陈业滴血,见
汝南先贤传。则自汉已有此说。然余闻诸老吏曰:骨肉滴血必相合,论其常也;或冬月以器置冰雪上,冻使极冷,或夏月以盐醋拭器,使有酸咸之味,则所滴之血,入器即凝,虽至亲亦不合,故滴血不足成信谳。然此令不刺血,则商之弟不上诉,商之弟不上诉,则其妇之野合生子,亦无从而败。此殆若或使之,未可全咎此令之泥古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