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信访局,根据《中共
河南省委
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门峡市
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文〔2018〕53号),
三门峡市信访局是市政府
工作部门,为
正处级。
职能转变
加强风险研判,切实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注重源头预防,夯实基层基础,加强法治建设,健全化解机制,不断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针对性。
主要职责
(一)协调指导全市信访工作,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和规章草案,推动中央、省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受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为来信来电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三)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分析信访形势,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政策的建议。
(四)承办上级领导机关和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向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五)协调处理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突发信访事件;对重要信访事项实施个案监督,并提出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六)负责征集、处理人民群众对本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项建设事业发展的重要建议;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全市信访系统信息化建设。
(七)承担三门峡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市政府受理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
(八)承担三门峡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综合调研科。承担有关地方性规章草案及机关公文、综合性文字材料起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负责信访工作调查研究,协调指导全市信访系统的调研工作;负责综合分析研判信访形势,提出工作建议;负责意识形态、信访宣传、新闻发布、信息、舆情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答复工作。负责研究拟订重大决策、重要政策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措施;组织开展、督查督办社会风险评估工作。
(三)办信科。负责受理群众来信,综合分析来信情况,筛选重要信息,对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指导全市群众来信办理工作;征集人民群众建议。
(四)接访科。负责群众来市个访的登记、接谈、转送、交办和督办;负责维护来访接待大厅及周边信访秩序,处置突发信访事件;承担市委、市政府信访值班工作;承担驻来访接待大厅有关单位及律师接待窗口的协调和服务工作;指导全市来访接待工作。负责群众来市集体上访的登记、接谈、转送、交办和督办;负责协调配合职能部门接待处置特定群体来访工作;承担重要会议期间及敏感节点信访工作保障任务;指导全市集体上访接待办理工作。
(五)督查科。检查指导全市信访督查督办工作;负责中央、省及市委、市政府有关信访工作决策部署在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贯彻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负责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提出对县(市、区)及市直部门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和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实施责任追究的建议;协调指导业务科(室)的督办工作。综合协调市信访局全局信访业务工作,督查指导基层业务规范化建设工作;督查督办赴京涉访、赴京到省集体上访事项,协调处置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信访事项;承担三门峡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复查复核办公室。指导全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负责接待、受理、办理群众到市申请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承担三门峡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网络宣传管理科。负责全市信访信息系统、视频信访系统信息化建设、开发、维护及应用培训;负责内、外网站的建设及运行维护。
(八)联络科。负责全市赴京到省个访核查、甄别、督查督办;负责赴京到省个访的分析研判工作;指导全市赴京到省个访事项办理工作;负责全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九)网络信访科(三门峡市投诉受理办公室)。指导全市网上信访工作;负责办理省投诉受理办公室转送、交办、督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受理办理群众通过网络,固定电话,手机短信,市委书记、市长电子信箱等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
机关党总支。承担机关党群、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和机关离退休干部等工作。
行政编制
三门峡市信访局机关行政编制27名。暂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3名,专职信访督查专员3名(其中正处级1名,副处级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0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
三门峡市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现任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张红谱:主持全面工作
向 勇:负责网信、短信、督查工作,分管网信科、督查科,联系驻京工作,分包灵宝、卢氏;
张红涛:负责来访接待、复查复核工作,分管接访科、复查复核办公室,联系驻郑工作,分包陕州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刘少军:负责驻京工作,分管市县驻京工作组;
李永伟:负责机关日常事务、财务、人事、党建、党风廉政、宣传、扶贫、文明创建、综治、综合文字材料、信息、统计等;分管办公室、评估科,联系湖滨区、开发区;
王光辉:负责办信工作,分管办信科,协助刘少君局长做好督查工作,分包义马市、渑池县;
贺腊梅:负责京省个访办理、分管联络科、短信办;协助李永伟局长做好党建、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
其他事项
本规定由市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市委编办承担,规定的调整由市委编办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19年4月4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