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F是指上市型开放式基金发行结束后,投资者既可以在指定网点申购与赎回
基金份额,也可以在
交易所买卖该基金。
简介
基金份额,想要上网抛出,须办理一定的转托管手续;同样,如果是在交易所网上买进的基金份额,想要在指定网点赎回,也要办理一定的转托管手续。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已经开通的基金
场内申购赎回业务,在
场内认购的LOF不需办理
转托管手续,可直接抛出。
特点
LOF主要特点有三:
(1)上市开放式基金本质上仍是
开放式基金,
基金份额总额不固定,基金份额可以在
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场所申购、赎回。
(2)上市开放式基金发售结合了银行等代销机构与深交所交易网络二者的销售优势。银行等代销机构网点仍沿用现行的营业
柜台销售方式,深交所
交易系统则采用通行的
新股上网定价发行方式。
(3)上市开放式基金获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后,投资者既可以选择在银行等代销机构按当日收市的
基金份额净值申购、赎回基金份额,也可以选择在深交所各会员
证券营业部按
撮合成交价买卖基金份额。
LOF兼具
封闭式基金交易方便、
交易成本较低和
开放式基金价格贴近净值的优点,为
交易所交易基金在中国现行法规下的变通品种,被称为中国特色的
ETF,其具有与ETF相同的特征:一方面可以在
交易所交易;另一方面又是开放式基金,持有人可以根据
基金净值申购赎回。由于LOF不同于普通的基金
产品创新,它的推出意味着在交易所开设了新的交易品种,而且对未来的开放式基金都可以效仿,这是对
基金交易流通方式的一个重大改变,所以各方都需要非常谨慎,截至2007年底,已经有25只LOF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LOF与ETF不同的是,LOF的申购、赎回都是
基金份额与现金的交易,可在代销网点进行;而ETF的申购、赎回则是基金份额与
一揽子股票的交易,且通过
交易所进行。
优点
1.交易方便
以前国内销售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提供的都是面对面的柜台式服务,效率较低,一次交易往往耗费1小时以上的时间,而与之相比,
交易所的电话、网络方式交易显得更为高效。
另外,传统的开放式基金从申购到赎回,收到赎回款最慢要 T+7日,而LOFs在交易所上市后,可以实现
T+1交易。
2.费用低廉
通过交易所买卖LOF的
交易费用比较低,双向交易费用不高于0.6%。而传统开放式
基金申购、赎回双向费率一般为1.5%。
LOFs采用
交易所交易和场外代销机构申购、赎回同时进行的
交易机制,这种交易机制为投资者带来了全新的套利模式———跨
市场套利:当
二级市场价格高于基金
净资产的幅度超过
手续费率,投资者就可以从
基金公司申购LOF
基金份额,再在二级市场上卖出;如果
二级市场价格低于基金净资产,投资者就可以先在二级市场买入基金份额,再到基金公司办理赎回业务完成套利过程。
当然,由于套利过程中进行跨系统转登记手续的时间较长,加上
手续费的存在,当一、二级市场的
价格差异并不明显时,套利行为可能并不能获利。
4.可减轻基金公司的赎回压力
赎回压力一直是制约基金公司规模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基金管理绩效。LOFs融合了
开放式基金的自由赎回规模与
封闭式基金可交易性规则,通过
转托管机制连通了场内交易系统与场外代销系统,形成“可交易的开放式基金”和“
可赎回的封闭式基金”,对于基金公司而言,可以减轻开放式基金的赎回压力。
流程
一.开立
开放式基金账户:通过证券公司开立深圳
证券账户,并在中国
结算总公司将此证券账户注册为开放式
基金账户。
二.在银行营业部开立
交易账户,并将此交易账户与开放式基金账户建立关联。
三.申购和赎回:与普通开放式基金完全一致,同一开放式基金账户可以多次认购。
套利模式
由于LOF在
交易所的交易价格与基金的
单位净值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差价,因此,投资者可以通过
转托管来进行套利。
也就是说,如果某LOF的
单位净值为1元,而交易所的交易价格为1.2元,这时投资者即可通过银行申购该基金,然后通过转托管将申购到的基金转到交易所,通过
二级市场卖出,这样就能获得
基金净值和交易价格之间的差价;如果某LOF在交易所的价格为1元,而单位净值为1.2元,投资者则可在交易所买入该基金,通过转托管在银行按照基金的净值赎回即可。
对于此套利模式,投资者必须在证券营业部和银行营业部同时开立
资金账户才可进行交易。
需要注意的问题
由于
转托管的时间需要两个
交易日(比如,星期一进行转托管,星期三才能进行操作),虽然LOF的
单位净值可能变化不大,但其
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却可能产生很大的变化。
对于投资者来说,当二级市场价格高于单位净值时,如果以银行申购
交易所卖出的方式进行套利,由于要经过两天的时间,而LOF在交易所的交易价格
波动幅度较大,因此差价在两天之内可能就完全消失,其套利的价值也就不存在了。
因此,套利的最好方式就是,当LOF的净值高于二级市场的价格时,投资者通过交易所买入LOF,然后在银行进行赎回。
问题汇总
答:上市开放式基金的证券代码及简称的编制遵循深交所《开放式
基金代码及简称编制规则》。基金代码均由六位
阿拉伯数字组成,前两位数字用“16”或“15”标识,中间两位数字为中国证监会
信息中心统一规定的
基金管理公司代码gg,后两位数字为基金管理公司
开放式基金的发行
顺序号xx。具体表示为“16ggxx”。基金简称由4个汉字字符串或长度不超过4个汉字的字符串构成。字符串的前两位必须为汉字,代表基金管理公司的名称。
无论是在深交所,还是在基金管理人及其代销机构办理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使用相同的基金代码及简称。
投资者如何办理开户?
答:(1)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认购、买入或卖出上市开放式基金须使用深圳
A股账户或深圳
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简称“深圳证券账户”)。投资者可通过中国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如证券公司)申请开立深圳证券账户。
(2)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其代销机构认购、申购或赎回上市
开放式基金须使用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投资者可持深圳证券账户到基金管理人或其代销机构处申请注册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如果投资者没有深圳证券账户,可以向基金管理人或其代销机构申请配发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并自动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对于配发的深圳
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持基金管理人或其代销机构提供的账户打印凭条,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打印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
如果投资者有多个深圳证券账户,在使用帐户方面应注意什么事项?
答:投资者可能有多个深圳证券账户,譬如,同时持有1个A股账户和1个
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或者同时持有多个A股账户。在此情况下,投资者须注意:
(1)只能选择其中1个深圳证券账户注册成为深圳
开放式基金账户,而不能注册多个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2)如果投资者选择X证券账户注册生成98X(X
证券帐户号前加98)开放式基金账户,日后可以通过办理跨系统转登记完成上市开放式
基金份额在X账户与98X账户之间转移,但其他深圳证券账户与98X账户之间则不能进行上述基金份额的转移。
因此,为便于日后操作,投资者最好只选择1个深圳证券账户用于认购或买入上市开放式基金,并用该账户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对于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其代销机构配发深圳
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为了便于日后办理基金份额的跨系统转登记,最好也只使用配发的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认购和买入上市开放式基金。
上市开放式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如何认购基金?
答:上市
开放式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有两种认购方式:
(1)投资者可在深交所
交易日,使用深圳证券账户通过具有基金
代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下属证券营业部上网认购
基金份额。不可撤单,可多次申报,每次申报的
认购份额必须为1000份或1000份的整数倍,且不超过99,999,000份
基金单位。
(2)投资者还可用其在中国结算公司开立的深圳开放式
基金帐户通过基金管理人或银行等代销机构(具体代销机构名单参见各基金管理人公告的《
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营业网点认购基金份额,不可撤单,可多次认购。
答:上市开放式基金在募集时,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代销机构认购的价格与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认购的价格一致。下面分别说明两种发售渠道的认购价格和费用如何确定:
(1)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认购基金,必须按照份额进行认购,即投资者的认购申报以份额为单位。深交所挂牌价格为基金面值1元,投资者需缴纳的认购金额及费用的
计算公式为:
券商佣金=券商佣金比率×认购份额
其中,券商可按照《
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约定的
认购费率设定投资者认购的佣金比率。
例:某投资者认购1万份
基金单位,假设券商设定的佣金比率为1%,则投资者应交纳的认购金额及券商收取的佣金为:
认购金额=(1+1%)×10000=10100元
券商佣金=1%×10000=100元
(2)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代销机构认购基金,必须按照金额进行认购,即投资者的认购申报以元为单位。基金按面值1元发售,投资者应缴纳的认购
手续费及可得到的
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其中,认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在《
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约定。
例:某投资者投资1万元认购基金,假设管理人规定的认购费率为1%,则其认购手续费及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手续费=10000/(1+1%)×1%=99.01元
认购份额=10000/(1+1%)=9900.99份
上市开放式基金募集期结束后,投资者如何交易?
答:上市开放式基金募集期结束后,投资者有两种
交易方式:
(1)基金开放后,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代销机构营业网点以当日收市的
基金份额净值申购、赎回基金份额;
(2)基金在深交所上市后,投资者可通过深交所各会员单位证券营业部以
交易系统撮合成交价买卖基金份额,会员参与上市开放式基金交易不受开放式
基金代销资格限制。
如何确定上市开放式基金的上市首日及上市首日的开盘
参考价?
答:上市开放式基金的上市首日为基金的第一个开放日。基金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为上市首日之前一
交易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
四舍五入至价格最小变动单位)。
投资者交易上市开放式基金的费用有哪些?
答: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开放式基金需缴纳
交易佣金。交易佣金的收取标准与
封闭式基金相同。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申购、赎回上市开放式基金需缴纳
申购费、
赎回费。申购和
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约定。
答:投资者可通过下列渠道查询基金净值:
(1)深交所于
交易日通过行情发布系统揭示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前一交易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及百份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可通过各行情分析软件的设定在相应位置查询。
(2)基金管理人及其代销机构在其营业场所内揭示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前一交易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可在该营业场所直接查询。
此外,投资者还可通过证监会指定报刊及基金管理人的网站查询前一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答: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的跨系统转托管有下列两种情形:
(1)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认购或买入的上市开放式基金份额只能在深交所交易,不能直接申请赎回,如果投资者拟将该基金
份额赎回,可以先办理跨系统转托管,将基金份额转入基金管理人或其代销机构,之后再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其代销机构营业网点赎回。
在办理跨系统
转托管之前,投资者应确保拟转出
基金份额的深圳证券账户已在基金管理人或其代销机构处注册深圳
开放式基金账户。同基金份额拟转入的代销机构取得联系,获知该代销机构代码(6XXXXX),并按照代销机构的要求办妥相关手续(账户注册或注册确认)以建立业务关系。
在核实上述事项后,投资者可在正常
交易日持有效
身份证明文件和
深圳证券账户卡到转出方证券营业部办理跨系统转托管。投资者须填写转托管申请表,写明拟转入的代销机构代码(6XXXXX)、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拟转出上市开放式基金代码和转托管数量。
(2)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代销机构认购、申购的上市开放式基金份额只能赎回,不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卖出,如果投资者拟将该基金份额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卖出,可以先办理跨系统
转托管,将基金份额转入深交所交易系统,之后再委托证券营业部卖出。
在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之前,投资者须同
基金份额拟转入的证券营业部取得联系,获知该证券营业部的深交所席位号码。
投资者可在正常
交易日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和深圳证券账户卡(因深圳
开放式基金账户有电脑记录但无账户卡,故应携带注册该开放式基金账户时所用的
深圳证券账户卡)到转出方代销机构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投资者须填写转托管申请表,写明拟转入的证券营业部席位号码、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号码、拟转出上市开放式基金代码和转托管数量,其中转托管数量应为整数份。
投资者
T日(交易日)申请办理的跨系统转托管若为有效申报,则其申报转托管的上市开放式基金份额可在T+2日到账。亦即,投资者自T+2日始可申请赎回或申报卖出
基金份额。
问:如果投资者有多个深圳证券账户,在办理基金份额的跨系统
转托管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基金份额的跨系统转托管只限于深圳证券账户和以其为基础注册的深圳
开放式基金账户之间进行,而且每个投资者只能注册1个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所以,如果投资者有多个深圳证券账户,只有已注册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深圳证券账户中的
基金份额才可以转入基金管理人或其代销机构办理赎回业务;其他深圳证券账户中的基金份额只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卖出而无法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问: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在什么情况下不能办理跨系统转托管?
答:投资者持有的下列上市开放式基金份额不得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1)处于
基金募集期或封闭期的上市开放式基金份额;
(2)
权益分派前R-2日至R日(R日为
权益登记日)的上市开放式基金份额;
(3)处于质押、冻结状态的上市开放式基金份额。
上市开放式基金权益分派如何进行?
答:上市开放式基金权益分派由中国结算公司依照权益登记日的投资者名册数据进行。投资者通过不同渠道购买的
基金份额权益登记日为同一日(R日),
现金红利派发日同为R+3日。
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买入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
现金分红,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其代销机构买入的基金份额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
红利再投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