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粮食局是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具体业务和粮食储备管理的行政管理部门。
机构简介
上海市粮食局负责对19个区、县粮食局和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粮食业务指导和管理。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本市粮食地方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2、研究提出本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3、具体负责本市粮食供求调控和粮食总量平衡,确保粮食市场供应;
4、负责地方储备粮监督管理;
5、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实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6、负责粮油市场监测工作和粮食应急预案制订及实施;
7、负责军粮供应、“副补”发放和帮困粮油供应管理以及城镇粮油零售网点管理等政策性业务;
8、负责全市粮油加工和科技以及粮食流通质量管理工作;
9、负责本市粮食物流规划、建设和管理;
10、负责粮油流通统计和粮食信息化建设工作。
领导信息
张新生,
男,1954年2月出生,汉族,籍贯:浙江,1971年1月参加工作,1973年3月入党,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共上海市商务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中共上海市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市粮食局党组和行政全面工作;联系松江区粮食局、黄浦区粮食局。
夏伯锦,
男,1955年10月出生,汉族,籍贯:浙江,1973年11月参加工作,1976年7月入党,大学学历,现任中共上海市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调控处(储备管理处)、政策法规处、财务处工作;联系金山区粮食局、崇明县粮食局、虹口区粮食局、闸北区粮食局。
王建忠,
男,1956年11月出生,汉族,籍贯:上海市,1974年12月参加工作,1977年5月入党,大学学历,现任上海市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监督检查处(流通与科技发展处)工作;联系闵行区粮食局、嘉定区粮食局、浦东新区粮食局、奉贤区粮食局。
陈士豪,
男,1957年6月出生,汉族,籍贯:江苏,1973年12月参加工作,198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共上海市粮食局党组纪检组组长。分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处(老干部处)、机关党委、工会、共青团工作;联系青浦区粮食局、静安区粮食局、长宁区粮食局、杨浦区粮食局。
洪文明,
男,1957年5月出生,汉族,籍贯:江苏,1975年3月参加工作,197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专科学历,现任上海市粮食局副巡视员。分管市场处(军粮供应处)工作;联系宝山区粮食局、普陀区粮食局、徐汇区粮食局。
机构设置
上海市粮食局内设7个处室,即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组织人事处(老干部处)、财务处、监督检查处(流通与科技发展处)、调控处(储备管理处)、市场处(军粮供应处);还按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和机关党委等。
办公室职责
1、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协调局机关各处室的工作。
2、负责安排局领导召开的各类会议和参加的重要活动,做好大、中型会议的会务工作。
3、负责起草局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草拟有关全局性、综合性的文件和重要会议的领导讲话稿等。
4、负责办理来文收发、批转、分办和局发文件、信息、情况反映等各种材料的核发工作。
5、负责政务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督查以及信访、提案、档案、机要、文印、国家安全、保密与密码管理等工作。
6、局信息中心负责粮食流通信息化建设、局机关计算机和信息网络系统管理工作。
7、负责局机关政府采购、财产管理、后勤服务、接待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防火防台防汛等工作。
8、负责粮食流通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策法规处职责
1、研究起草粮食(含食用油,下同)流通、粮食储备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
2、研究提出本市粮食流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3、研究提出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4、负责指导、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做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协调和指导工作。
5、负责开展全局性的粮食政策调查研究,并提出可行性意见。
6、负责法制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局有关规范性和契约类文件的会审工作。
8、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工作、参与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人事处(老干部处)职责
1、贯彻执行局党组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要求,认真做好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工作;负责局级干部疗休养和医疗保健等工作。
2、负责局机关干部教育、培训、选拔、交流、调配和任用等管理工作。
3、提出局机关机构设置和人员定编工作意见和建议;负责局机关公务员录用、考核、奖惩和因公出国(境)等管理工作。
4、负责局机关干部劳动工资、津补贴发放、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职工遗属、支农职工的生活补助等管理工作;指导下属单位劳动人事工作。
5、负责本市粮食流通系统教育培训和人事统计工作。
6、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政治学习、生活待遇、医疗保健、疗休养及遗属生活待遇的服务管理工作。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务处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财经政策,指导区县粮食部门财会工作。
2、负责审核、汇总、上报本市国有
粮食企业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工作。
3、负责本市国有粮食企业信贷、税务等政策实施及有关政策协调。
5、负责编制局行政预算,并做好决算工作;负责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核、拨付和核算;负责所属单位会计核算、财务管理。
6、负责局机关及被监管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配合做好审计工作。
7、参与做好局各项业务工作中的财务管理工作,指导有关专项经费预算的编制和执行。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监督检查处(流通与科技发展处)职责
1、负责制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对粮食经营者经营场所粮食的库存量进行监督检查;牵头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活动中的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粮食质量标准的实施和监督。
5、负责对区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6、负责本市粮食物流仓储行业管理,编制粮食仓储、加工、
物流设施建设规划,并指导和协调实施;负责制定粮食储存、运输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牵头负责粮食库存检查和粮食行业防台防汛工作。
7、负责本市粮食加工和科技工作,指导并推动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调控处(储备管理处)职责
1、研究提出本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进出口总量计划的建议,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2、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粮食储备的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地方储备粮管理。
3、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的规模、品种、布局计划和收储、动用建议,按规定批复市级储备粮轮换计划并组织实施,并按规定通报有关情况。
4、指导落实市级储备粮库存数量和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区(县)级储备粮管理。
5、负责落实粮食购销政策,指导粮食购销企业的购销业务;负责粮食收购资格的行政许可。
6、负责指导协调粮食产销合作。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场处职责
1、负责研究提出本市粮食批发市场建设规划;协同有关部门对粮食批发市场管理。
2、负责本市粮食市场供应和部队、帮困对象粮食供应管理工作,规划军供粮食网点布局。
3、负责本市粮食市场监测工作;负责健全本市粮食市场预警和应急管理体系,实施粮食市场应急机制,提出启动粮食应急预案建议。
4、牵头负责粮食流通统计工作。
5、负责军粮供应站、军粮供应委托代理资格的行政许可。
6、负责城镇居民副食品价格补贴发放管理。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