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一条
子午线上,或在同一条子午线的不同部位,屈光力量表现不同者,称为不规则散光。极轻度的各子午线上的
屈光参差,被认为是生理性的。例如,晶状体的屈光率不正,其程度较轻,可无感觉。只有在屈光度加深时,如在初期白内障,可能发生不规则散光的症状,有时这种缺陷可以引起多视症。
由于圆锥角膜、
角膜外伤或炎症遗留的瘢痕造成角膜屈光面凹凸不平,从而使各经线或同一经线上各部分屈光力不一致。
1、视力减退,其程度由于散光性质、屈光度高低及轴的方向等因素有较大差异,属于生理范围的散光通常对远近视力无任何影响,高度数散光,多由于合并径线性弱视或其他异常,视力减退明显,并难以获得良好的矫正视力。明显的不规则散光,往往只有在
角膜病变时才会发生,通常是外伤或炎症所引起的不规则愈合的后果,特别是溃疡之后。这种病变之后,由于浑浊造成的视力损害,远比不规则散光严重。在这些例子,因为除了光学的缺陷外,还合并着
角膜浑浊,用镜片
矫正视力往往效果不好,甚至对视力没有任何提高。
2、视疲劳,轻度散光眼患者为了提高视力,往往利用改变调节、眯眼、斜颈等方法进行自我矫正,持续的调节紧张和努力易引起视疲劳。高度散光眼由于主观努力无法提高视力,视疲劳症状反而不明显。
1、最简单、最常用的办法是用普拉西多板(Placido's disc),或称角膜镜。用普氏板检查
圆锥角膜时,角膜上形成特别的环形图,即可确诊。
2、检影镜检查,在1M处检查圆锥角膜患者,可以发现在眼底红色反光的中央有一环形的暗影。当
检眼镜转动时,影随镜动而改变其部位。因为从眼内反射出来的光,通过圆锥中央部位者,不能进入观察者的眼内故形成中央环形的黑影。检影镜检查,晶状体圆锥也与角膜圆锥一样中央有一个黑的暗影。
所有严重的不规则散光的治疗很困难,临床治疗不满意。因为这类病在治疗时没有光学原则作为依据,必须用反复试验的办法。但是往往花费大量的时间和耐心,仍然难以得到满意的结果。随着角膜接触镜的不断更新,如有亲水接触镜,高透氧性硬性角膜接触镜(RGP),医用隐型眼镜,使不规则散光,特别是圆锥角膜的治疗可以用光学方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