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制造专利产品,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而言,是指作出或者形成具有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的产品;对外观设计专利权而言,是指作出或者形成采用外观设计专利的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设计方案的产品。
由
常州市商务局和
江苏佰腾科技有限公司合作打造的中国专利产品出口公共服务平台,于6月28日正式对外发布。
平台拥有全球专利信息数据库,通过大数据的分析应用,对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产品及其专利进行有效识别和认证;通过对专利的有效性、法律价值、市场价值、技术创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将企业专利产品向国际市场展示推广,提升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优势;在企业产品出口、国外参展等外贸活动中提供知识产权的综合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