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校“东方学者”岗位计划于2007年底正式启动,主要资助从海外引进、在上海高校从事
学科建设的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及其团队。
“东方学者”岗位计划每年遴选和聘任50位东方学者,聘期一般为三年。除市教委给予“东方学者”资助经费每人40万—60万元外,高校还给予配套
科研经费,自然科学领域配套经费一般70万—100万元,
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配套经费一般30万—50万元,同时学校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2.国外应聘者或海外留学归国者一般应担任国外
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Assistant Professor)以上职位(含助理教授)或其他相应职位。
3.国内应聘者(在本市高校和
科研机构之间流动的人员不列入本计划资助范围),须为具有正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在近5年内到国外
高水平高校、科研机构连续工作学习2年以上(含2年)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或者为到海外知名跨国公司、企业连续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且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3年)的海外回国人员(由管理办公室认定的特殊
学科专业除外),已经落户或愿意落户上海的予以优先考虑。
4.从事自然科学类研究的申请者须40周岁以下(以申请当年1月1日计算),从事人文
社会科学类申请者须45周岁以下,特别突出和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