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大陆架是中国领土向中国东海的自然延伸,最宽处位于上海东南方向约600多公里处(根据国家海洋法公约,200海里以外的大陆架为“外大陆架”)。
大陆架介绍
中国东海大陆架是中国大陆向海区的自然延伸,面积约51万平方公里,占东海总面积的67%,是世界上最宽广大陆架之一。东海大陆架北宽南狭,最宽处达550公里。80年代以来中国海洋地质调查局经过系统实测编制的
海底地形图显示,大陆架海底地形复杂多变,特别在外陆架的北部发育有十分壮观的砂脊群。
根据不同的地形形态和成因,可将大陆架分为:现代长江水下三角洲地形区;
济州岛附近岛屿地形区;浙闽沿岸水下岸坡区;浙闽岸外古滨海平原地形区;
台湾海峡地形区;古长江河口湾砂脊群地形区;
杭州湾平坦地形区;舟山群岛礁、槽地形区等。
东海大陆架无论从海底
地貌、
地质还是
法律意义上说,它的外部界限均应位于
冲绳海槽。这种看法已被中外很多著名地质地理和
海洋学家所公认。
地质地貌
典型的大陆架
东海大陆架海底地形与
中国大陆东部平原相似,是中国大陆的海底延伸部分。绝大部分海底坡度极小,向东南方向倾斜数百公里,其坡度变化不到1度。中国的
钓鱼岛、黄尾岛、
赤尾屿等岛屿即位于东海大陆架东南边缘上。东海大陆架的水深自中国大陆往东有规律地逐渐加深,但变化很小。大陆架最宽处位于上海东南方向约600多公里处,水深只有185米。在大陆架的东侧水深150至185米附近,海底坡度明显增大,向东南水深急剧加大,形成一个水深最大达2000多米的冲绳海槽。该海槽南北延伸1000多公里,北浅南深,呈向东凸出的弧形深水槽,外形似香蕉状(亦称船型或舟状海盆)。中国
冲绳海槽调查队曾在钓鱼岛以南实测最大水深2334米,国外报道过更深数据有2717或2940米等。冲绳海槽槽底平均宽达104公里,槽底还分布一系列
海底山、
海丘和
凹槽。但
海槽两侧皆为陡坡,平均坡度超过2度。最大达10度,坡上还形成一系列的断裂沟谷。在冲绳海槽东侧,
琉球群岛周围海底由多组南北延伸的、高耸的
海底山脉组成;两侧岛架很窄,宽度都只有十多公里,并迅速向西侧冲绳海槽与东侧
琉球海沟过渡到深海洋底。由此可见,冲绳海槽东西两侧地形地貌特征截然不同,冲绳海槽及其两侧海底的特殊形态,与平坦的
大陆架概念毫无共同之处。
沉积物来源
主要来于中国
据估算仅
长江、
黄河和
钱塘江,每年输入海中的泥沙量即达25亿吨左右。从而造成
东海巨厚的沉积岩层,并由于
沉积物中富含
有机质。奠定了大陆架区油气藏的物质基础。而琉球群岛的沉积物则由于有一条深海槽相隔,很少能被海流携带到大陆架上。
海洋调查所获资料的初步分析表明:东海大陆架边缘和冲绳海槽西坡的沉积物性质,与长江口的沉积物组成类同,而冲绳海槽东坡沉积物性质与琉球群岛各岛屿关系密切;冲绳海槽区的沉积物粒度两侧粗大,向海槽中心变细,表明了沉积物分别由大陆架和琉球群岛岛坡向海槽盆地中心部位运移。
中国大陆延伸
地质历史资料证明,东海大陆架确属中国大陆自然延伸,彼此连成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在约1.1万年的
更新世大理冰期,中国大陆东部海岸曾延伸至冲绳海槽西坡,即东海大陆架的外缘,与琉球群岛只有一条深海槽相隔。
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曾在
长江口外水深160~170米处,发现1.5万年前产于河口的底栖生物
牡蛎、
蛏子的遗骸。国外也曾报道在
虎皮礁(距长江口约430公里附近)见到北方原始牛的下颚骨;在
男女群岛附近采到
猛犸象的牙齿;在远距长江口以东550公里、水深100米的海底中发现有
红螺、
文蛤、
长牡蛎、杂色蛤蜊等生长在古海岸附近的化石,证实东海大陆架在1.5万至2万年前曾是中国大陆的一部分,后来才逐渐被
海水淹没。
各方主张
中国
1974年
日本和韩国于1974年初在未经过中国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划定其为所谓“日韩共同开发区”(约8万余平方公里),并签订了《日韩东海大陆架共同开发协定》。中国外交部于1974年2月4日发表声明,指出这是侵犯中国主权的行为。中国认为,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规定,
东海海底的地形和地貌结构决定了中国大陆领土的大陆架自然延伸至冲绳,因此,该区域属于中国。
2009年
根据《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有关规定及《公约》缔约国会议的有关决定。2009年5月11日,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向
联合国秘书处提交了中国关于确定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的初步信息。
递交文件说明,选取最大水深点作为东海大陆架外部界线点的基本主张(即冲绳海槽的最大水深点),这四点分别是:
北纬28°28'13.7700”、
东经127°32'04.0600”;水深值为1177.76米,距离
领海基线261海里;
北纬27°33'41.3900”、东经127°17'39.4400”;水深值为1631.84米,距离领海基线277海里;
北纬26°19'25.2000”、东经125°54'44.9700”;水深值为2134.42米,距离领海基线247海里;
北纬25°16'19.1300”、东经124°20'23.5900”;水深值为2252.62米,距离领海基线228海里。
中国利用软件将此四点精确确定并连接,就得到了中国主张的东海大陆架大致外部界线,因中国政府可能还会向
联合国提交更为精细的划界点,此仅供参考。
文件同时提到,以冲绳海槽的最大水深点为中日
大陆架的分界,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分界主张。中国政府还在该文件第11条声明,“将按照其一贯立场,与海岸相邻或相向国家在国际法基础上,按照公平原则,通过和平谈判以协议划定大陆架界限。”
2012年
2012年12月14日,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代表中国政府向
联合国秘书处提交了东海部分海域二百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划界案。
根据《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大陆架界限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大陆架界限委员会科学和技术准则》有关规定,大陆架超出二百海里的沿海国应将其大陆架外部界限的信息提交《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设立的大陆架界限委员会。
该划界案指出,地貌与地质特征表明东海大陆架是中国陆地领土的自然延伸,冲绳海槽是具有显著隔断特点的重要地理单元,是中国东海大陆架延伸的终止。中国东海大陆架宽度从测算中国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超过二百
海里。
划界案同时明确,提交该划界案不影响中国政府以后在东海或其他海域提交其他外大陆架划界案。
韩国
2012年12月26日,韩国政府向
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CLCS)提交了东海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划界案。该文件声明,韩国的大陆架界线自然延伸至冲绳海槽。按照这一划界案,韩国沿海200海里以外的大陆架面积较2009年提交的预备文件中规定的面积翻了一番。
韩国政府当局人士表示,此次提交具有宣言性质的意义,但相关海域界线的确定将通过相关国家的谈判来决定。韩国此次提交的外侧界线较2009年提交的预备信息中设定的范围向日本靠近了38-125公里,最近处距离日本领海仅17海里。
韩国在2009年提交预备文件时,把大陆架延伸至济州岛以南的韩日共同开发区(JDZ)内,令韩国200海里以外的东海大陆架面积,增加了1.9万平方公里(相当于韩国面积的20%)。
韩国外交部通过与国土海洋部、韩国地质资源研究院、国立海洋调查院等有关机关以及民间专家等的协商,确认了此次大陆架界限较2009年提交预备文件的当时更为广阔,并制定了800页左右的正式文件提交给联合国。
开发
东海大陆架是中国天然气石油资源丰富的海域。中国政府于20世纪90年代初将这一区域对外招标,1997年10月超准能源在其投标的32/32区域中找到了丽水36—1气田,该气田距温州市区140公里,其中丽水36—1—1发现井试油测试日产量为30万立方米。
2005年3月24日,超准能源开发机构与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在
北京人民大会堂签订25/34合同区石油开发合同。超准能源是在加拿大上市的专门注册开发中国能源业务的独立能源公司,是截止2005年中国东海海域一家找到油气的外国公司。
此次签订合同的25/34区域距上海约390公里,距温州约110公里的东海海域,水深75至95米,面积为7006平方公里,该区域包含了原超准能源32/32区域内的丽水 36—1天然气田及周边海域。根据合同规定,超准能源将承担勘探期100%的勘探
投资,当合同区中有商业性油气发现与生产时,中石油将有权获得51%的参股权益。
超准能源已成功勘探36-1气田,初步探明有可观的天然气储量,在下阶段合同勘探开发期内,超准能源将扩大勘探范围,争取在 3年内发现新气田的基础上,着手油气的上岸入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