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专业学校,简称中专,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
学历教育的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
普通中专、
成人中专、高等院校附属的中专部。从学校分类上看,中等专业学校有两类: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按照《职业教育法》等规定和国务院现行的“三定”方案,普通中专和成人中专归教育部门管理。
办学历史
学制源自苏联,目标是培养专业技能人才。
1952~1954年,第一个国民经济五年计划开始,重点工程的建设急需大量各类中等专业管理和技术人才。国务院各部委根据行业经济发展需要,陆续建立了直接领导和管理的中等专业学校分属于国务院部委。
1952年,周恩来总理提出:建立以业务部门为主,与教育部门分工负责,共同办好学校的新领导管理体制。
历史法规
1980年,教育部发送《关于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领导管理体制的暂行规定》。
1986年4月12日,国家教委发出《关于制定和修订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四年制)教学计划的意见(试行)》。
1987年12月31日,国家教委发出《编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跨省招生计划的试行办法》。
1988年3月14日,国家教委发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暂行规定》。
1991年3月13日,国家教委办公厅印发《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1993年5月10日,国家教委发出《关于评选“国家级、省部级重点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通知》。
1994年3月9日,国家教委印发《关于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与就业制度改革的意见》。
1994年8月22日,国家教委发出《关于公布国家级重点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名单的通知》。
2000年10月19日,教育部印发《关于中等专业学校管理体制调整工作中防止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流失问题的意见》。
2010年5月13日,教育部印发《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2014年11月15日,教育部印发《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试行)》。
时代变迁
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初中国百废待兴、人才急缺时培养了大批拥有专业技能的“栋梁之才”。当时,中专选拔严格,通过者也大多智力拔群,学业优异,“考不上中专的,才去上高中”,是当时的普遍认知。
上世纪80年代初,伴随着改革开放,中国社会人才缺乏问题突出,高等教育培养出的大学生数量过少,中专政策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出台。学制源自苏联,目标是培养专业技能人才,学制三年、四年等。为了更快更好地吸纳人才,中专政策制定了转户口、包分配等优厚待遇。
上个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初,这批天资聪颖的十五六岁少年,初中毕业后以优异成绩被选拔进入师范、卫生、农林、财税中等专业学校
包学费、包分配,上学时还有粮油供应和货币补助,他们中不少人出身贫寒,在中专录取率低至不足10%的背景下,早早转成城镇户口,等待他们的是毕业后的“铁饭碗”和干部身份。
20世纪90年代后期,中专毕业生分配制度改革、大学扩招,中专开始受到巨大影响。毕业生不再享有“包分配”、“铁饭碗”的待遇,使其地位从原来的重点高中之上沦落于普通高中之下,变成了学生考不上高中的“选择”。对于不熟悉中国教育制度变迁的很多人而言,“差生去的地方”成为了中专的标签。
主管部门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规定和国务院
现行的“三定”方案,职业高中、普通中专和成人中专归教育部门管理。
招生管理
学校应当根据有关规定,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管理部门的要求,明确学校招生管理部门职责,做好招生工作,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坚决杜绝有偿招生和通过非法中介招生,不得与不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资质的学校或机构联合招生。学校发布招生广告(含招生简章),应当真实准确,并按照有关规定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教学管理
学校根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指导性教学文件,制订实施性教学计划。学校依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教学大纲或教学指导方案组织教学、检查教学质量、评价教学效果、选编教材和装备教学设施。加强课程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设置的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设置必修课和选修课。学校应当建立严格规范的教材管理制度。优先选用国家规划教材。根据培养目标和产业发展需要,可以开发使用校本教材。
就业服务
学校应当加强职业指导工作,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维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学校应当制定就业服务的规章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应当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学校违反有关规定开展就业服务活动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依据法律和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首批重点
北京市
4.北京市建筑材料工业学校
6.北京工艺美术学校
8.北京舞蹈学院附属舞蹈学校
9.北京戏曲学校
10.北京什刹海体育运动学校
天津市
11.天津铁路工程学校
12.天津建筑材料工业学校
13.大港石油学校
14.天津无线电机械学校
河北省
16.河北化工学校
17.河北唐山市卫生学校
18.华北石油学校
19.河北省机电学校
20.河北省沧州地区农业学校
21.河北省保定地区农业学校
22.解放军军需工业学校
23.河北省沧州卫生学校
24.保定电力学校
25.河北省体育运动学校
山西省
28.山西省计划统计学校
29.山西省太原冶金工业学校
30.山西省建筑工程学校
31.山西省中药材学校
内蒙古自治区
36.赤峰卫生学校
黑龙江省
38.黑龙江省邮电学校
39.黑龙江省建筑工程学校
40.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化学校
42.哈尔滨电力学校
43.佳木斯农业学校
44.牡丹江林业学校
45.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学校
吉林省
47.吉林省交通学校
48.吉林省邮电学校
49吉林省农业学校
50.吉林冶金工业学校
51.吉林化工学校
52.长春地质学校
53.吉林省戏剧学校
辽宁省
54.抚顺煤炭工业学校
57.辽宁省水利学校
60.辽宁省石油化工学校
62.辽宁省农业工程学校
63.辽河石油学校
64.辽宁省铁岭农业学校
66.辽宁省林业学校
67.辽宁省邮电学校
70.辽宁省电子工业学校
73.朝阳市体育运动学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74.新疆石油学校
76.新疆农业学校
77.新疆邮电学校
78.新疆机械电子工业学校
79.新疆商业学校
甘肃省
80.兰州石油学校
81.兰州化工学校
84.甘肃省林业学校
85.甘肃省畜牧学校
86.培黎石油学校
青海省
87.青海省财经学校
88.青海省湟源畜牧学校
宁夏回族自治区
89.宁夏卫生学校
陕西省
90.西安铁路运输学校
91.咸阳机器制造学校
92.陕西省农业学校
93.陕西省水利学校
河南省
95.郑州铁路机械学校
96.黄河水利学校
97.中原机械工业学校
98.河南省信阳卫生学校
99.河南省农业学校
100.河南省粮食学校
101.河南省交通学校
102.郑州铁道卫生学校
湖北省
104.武汉铁路运输学校
105.武汉船舶工业学校
106.武汉电力学校
107.武汉无线电工业学校
110.襄阳农业学校
111.黄冈地区农业学校
112.襄樊市卫生学校
113.恩施自治州财经学校
114.襄樊市体育运动学校
115.沙市市财政会计学校
湖南省
116.湖南省株洲冶金工业学校
118.湖南省化工学校
119.湖南省长沙农业学校
120.湖南省机械工业学校
121.湖南省煤炭工业学校
123.湖南省农业机械化学校
124.湖南省建筑学校
125.湖南省林业学校
126.湖南省粮食学校
128.株洲铁路电机学校
129.湖南安江农业学校
广东省
131.广东省邮电学校
132.湛江气象学校
133.民航广州中专学校
134.广东省交通学校
135.广东省航运学校
136.佛山市卫生学校
137.肇庆市卫生学校
138.韶关市卫生学校
139.广东省人民警察学校
140.广东省体育运动学校
广西壮族自治区
141.广西水电学校
142.广西交通学校
143.广西轻工业学校
145.广西贸易经济学校
146.广西农业学校
147.广西柳州卫生学校
148.广西南宁化工学校
149.广西林业学校
150.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运动学校
云南省
151.云南省交通学校
152.昆明地质学校
154.云南省财贸学校
155.云南省艺术学校
贵州省
156.黔南民族行政管理学校
157.贵阳市卫生学校
四川省
158.成都航空工业学校
159.成都水力发电学校
160.重庆煤炭工业学校
163.重庆电力学校
164.四川银行学校
165.四川省泸州化工学校
166.四川省建筑工程学校
167.四川省邮电学校
168四川省机械工业学校
169.四川省农业机械化学校
170.四川省轻工业学校
171.重庆机器制造学校
173.四川省重庆药剂学校
175.四川省南充农业学校
上海市
177.上海市化学工业学校
179.上海市邮电学校
180.上海市第一人民警察学校
181.上海市第二医科大学附属卫生学校
182.上海市商业会计学校
184.上海市舞蹈学校
江苏省
186.南京铁路运输学校
187.南通纺织工业学校
190.徐州煤炭工业学校
192.南通航运学校
193.常州纺织工业学校
194.无锡机械制造学校
195.苏州农业学校
196.徐州煤炭建筑工程学校
197.常州财经学校
198.南京交通学校
199.江苏省邮电学校
200.南京化工学校
201.苏州工艺美术学校
浙江省
204.杭州电力学校
205.浙江银行学校
206.浙江省交通学校
207.金华卫生学校
208.温州商业学校
209.浙江省艺术学校
210.浙江省体育运动学校
山东省
212.山东省昌潍农业学校
213.济南铁路机械学校
216.山东省畜牧兽医学校
218.山东省财政学校
219.山东省商业学校
220.山东省电子工业学校
221.山东省中医药学校
223.山东省水利学校
224.山东省农业机械化学校
226.山东银行学校
安徽省
232.淮南化学工程学校
233.安徽省银行学校
234.安徽纺织工业学校
235.安徽省艺术学校
江西省
237.江西省煤炭工业学校
238.南昌气象学校
239.江西电力学校
福建省
242.福建水利电力学校
247.福建林业学校
248.福建侨兴轻工学校
249.福建工艺美术学校
划转地方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调整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学校管理体制和布局结构的决定》(国发[1999]26号)和《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调整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学校管理体制和布局结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1号),经国务院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于2000年02月14日发出《
关于印发划转地方管理的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名单的通知》,将北京邮电工业学校等198所中等专业学校划转地方管理,请做好有关划转交接工作。附件:划转地方管理的中等专业学校名单(共198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