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产阶级(Middle Class),又称中间阶层,指
财富规模在
城邦中居中间位置的
社会阶层,属于社会阶级之一。
中世纪城镇出现后,中产阶级主要指涉财富占有和
政治地位不成比例的工商业阶级。进入
资本主义社会之后,中产阶级变成一个职业概念,同特定职业的收入和生活方式相连。
定义
中产阶级,又称为“中等收入群体”“中间阶层”“中产阶层”等,最早出现在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英译本中。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是上层阶级,工人阶级是下层阶级,其他社会人群构成了中间阶层。从社会学视角来看,中产阶级是在整个社会中占有中上等经济资源、社会资源、政治资源和文化资源的群体。
“中间阶层”一词最早出现于英国人詹姆斯·布拉德肖( James Bradshaw)于1745年撰写的一本小册子,当时人们所理解的中间阶层是处于贵族与农民之间的社会群体,主要是指新出现的资产阶级(商人或工厂主等),以及在城镇中新出现的一些社会人群(被称之为平民或市民“ town-dwellers”)。中间阶层(middle class)从英文含义上顾名思义,指处于社会中间位置的人群。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贵族是上层阶级,而农民是下层阶级,资产阶级就成了中间阶层。
不过,不同的社会,处于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社会,对于社会中间位置的理解也是不同的,从而中间阶层人群的构成也有所不同。马克思及许多与他同时代的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是统治阶级(上层阶级),工人阶级是受压迫阶级(下层阶级) ,其他社会人群构成了中间阶层——主要是小资产阶级 (小业主和知识分子) 和农民,后来的一些革命家 ( 包括列宁和毛泽东等人) 也坚持类似的看法。
虽然社会学家都是从社会结构视角来定义社会中间群体,但是不同的社会学家对社会结构的本质特性的判断不同,从而确定中间阶层划分标准也不同。在社会学界,从社会结构角度划分中间阶层主要采用两种理论取向,一种称之为关系取向:从社会关系视角定义中间阶层;另一种称之为等级取向:从社会等级视角定义中间阶层。依据这两种理论取向,形成了社会学界两种最主要的中间阶层划分模式,即“新马克思主义中间阶层划分模式和新韦伯主义”中间阶层划分模式。
起源
middle class较早出现在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英译本中。亚里士多德从财产多少角度把城邦中的人分为三个部分或阶层,“一部分是极富阶层,一部分是极穷阶层,还有介于两者之间的中间阶层”。乔伊特(Benjamin Jowett)在把《政治学》翻译成英文时,用middle class来表达希腊文中的“中间阶层”(class in a mean)。亚里士多德赋予这样一个财富意义上的middle class以很多褒扬性的意涵:“人们承认,适度或中庸是最优越的,显然拥有一笔中等的财富实在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这种处境下人最容易听从理性,而处于极端境况的人……都很难听从理性的安排。”
亚里士多德认为,“一个城邦本应尽可能地由平等或同等的人构成,而中产阶层就最具备这种特征。所以我们说,由中产阶层构成的城邦必定能得到最出色的治理,这完全符合城邦的自然本性。……显然,最优秀的政治共同体应由中产阶层执掌政权,凡是中产阶层庞大的城邦,就有可能得到良好的治理;中产阶层最强大时可以强到超过其余两个阶层之和的程度,不然的话,至少也应超过任一其余的阶层。中产阶层参加权力角逐,就可以改变力量的对比,防止政体向任何一个极端演变。”
亚里士多德提出,“立法者始终应当把中产阶层纳入政体之中,他可以制定出寡头性质的法律,但一定得顾及中产阶层的利益和要求,即便他制定了平民性质的法律,也应该借助这些法律把中产阶层拉拢到政体中来。当中产阶层超过了其余两个阶层或者仅仅超过其中之一时,这种情况下的政体就有可能保持稳定。”
发展和演变
在工业革命前夕的欧洲,占据社会中层的是“农民和手工业者”。这个人群一方面没有明确的阶级或阶层意识,另一方面又具有自身的独特性,譬如他们直接参与经济活动,是直接的经济阶层,其经济活动是在实物经济形态下进行的,因此与同时期的食利者阶层和金融家阶层有所区别。鉴于此,在一些英语研究文献中,这个人群被命名为middle sorts of people(中等阶层的人)或middle sort(中等类别),而非middle class(中产阶级)。
但这只是农村的情况。在中世纪,工商业的发展带来了与农民和贵族据守的农村相区别的城市,也产生了工商业活动的主体,即亚当•斯密所谓的“靠利润为生”的“市民阶级”。到这时,middle class的指涉对象变为具有现代所有权意识的有产者群体,他们拥有丰厚的财富,是汤普森(E. P. Thompson)所说的“最为富有的阶级”,但政治地位并不高,介于贵族与平民之间,故middle class成了一个政治分层概念。具体地说,middle class在这时指涉的是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
随着公民权的普及,特别是随着资产阶级革命的全面胜利,middle class的内涵又开始出现变化。为了《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这个概念的准确英译,恩格斯于1852年9月23日致信马克思,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资产阶级社会’(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被译成‘中等阶级社会’(middle class society),这从语法和逻辑的角度严格说来是不对的……应当说‘资产阶级社会’(bourgeois society)或者根据情况说‘商业和工业社会’(commercial and industrial society)。并且可以加一个注:我们理解的‘资产阶级社会’是指资产阶级、中等阶级、工业和商业资本家阶级在社会和政治方面是统治阶级的社会发展阶段。”不难看出,恩格斯把middle class同bourgeois区分开来,表明middle class是资产阶级社会的一个社会构成。
但是,恩格斯在为其《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1892年英文版写的导言中,又明确指出“中间阶级即资产阶级”,并把英文用语middle class、bourgeoisie(其语源是bourgeois)翻译成德文中的Bürgerthum和Bourgeoisie。这两个德文用语都指资产阶级。
从时间上看,在20世纪早期,这个群体主要由占据管理位置或者公认的专业如医生、法律或者工程师中的成员组成。随着时代的进步,这个术语日益民主化,到1930年代后期一大半美国人甚至富人也认为自己属于middle class;二战后,出现了大量国有公司,随之而起的是大量从事管理工作的人群。由此可见,到当代,判断一个人是否属于middle class的主要标准是其职业,具体包括企业管理人员(白领)、政府官员以及知识分子等,而收入、生活方式等基本上是同职业相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