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器工业部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曾经设立过的一个部门,存在期间负责主管全国兵器工业工作。
1982年5月4日,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部委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和
赵紫阳总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进展情况和三项议案的说明。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务院部委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决议》,决定将
第五机械工业部改名为兵器工业部。
1988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与电子工业部合并,成立
机械电子工业部和
中国北方工业(集团)总公司,中国北方工业(集团)总公司隶属于机械电子工业部,负责兵器工业的管理工作。
1990年1月,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在中国北方工业(集团)总公司的基础上,成立
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负责行使兵器工业的行业管理职能。
1999年7月,经
国务院批准,在原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所属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分拆为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和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