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总理领导国务院的工作。
历史沿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前身为成立于1949年10月1日的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
1954年9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这次会议决定并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会议还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等。按照《宪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而国务院则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2018年3月22日,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公布。这次改革,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减少8个,副部级机构减少7个。
2023年3月,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通过了《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加强科学技术、金融监管、数据管理、乡村振兴、知识产权、老龄工作等重点领域的机构职责优化和调整,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保障。
2024年3月11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国务院职权
根据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
四、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
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
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七、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
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
九、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
十、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
十一、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
十二、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十三、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
十四、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十六、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十七、审定行政机构的编制,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人员;
十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国务院组织机构
2023年3月14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新一届国务院第一次常务会议,研究国务院机构设置有关工作根据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新一届国务院开始全面履职。
国务院组成部门
教育部对外保留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牌子。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外保留
国家航天局、
国家原子能机构牌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加挂
国家外国专家局牌子。自然资源部对外保留
国家海洋局牌子。生态环境部对外保留
国家核安全局牌子。农业农村部加挂
国家乡村振兴局牌子。
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
国务院直属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外保留
国家反垄断局、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牌子。
国家新闻出版署(
国家版权局)在中央宣传部加挂牌子,由中央宣传部承担相关职责。国家宗教事务局在中央统战部加挂牌子,由中央统战部承担相关职责。
国务院办事机构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在中央统战部加挂牌子,由中央统战部承担相关职责。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在中共
中央港澳工作办公室加挂牌子,由中共中央港澳工作办公室承担相关职责。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与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与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序列。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中央宣传部加挂牌子,由中央宣传部承担相关职责。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国家行政学院与
中央党校,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作为党中央直属事业单位。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国家移民管理局加挂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牌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加挂
国家公园管理局牌子。国家公务员局在
中央组织部加挂牌子,由中央组织部承担相关职责。国家档案局与中央档案馆、国家保密局与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密码管理局与中央密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关的下属机构序列。
国务院制度
总理负责制
总理全面领导国务院工作,总理代表国务院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
副总理、国务委员协助总理工作,并与国务院秘书长、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署审计长一起对总理负责;
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总理具有最后决策权;
总理有权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署审计长、国务院秘书长的任免人选。
国务院发布的决定、命令和行政法规,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的议案,任免行政人员,须由总理签署,才具法律效力。
会议制度
国务院会议分为“国务院全体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和“总理办公会议”。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国务院常务会议或者国务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国务院全体会议”由国务院全体成员组成;会议由总理召集和主持。国务院全体会议一般讨论重大问题或涉及众多部门的重大事项。全体会议一般每两个月或每一季度召开一次。
“国务院常务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组成。总理召集和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国务院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讨论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议案,国务院准备发布的行政法规,各部门、各地方请示国务院的重大事项等。国务院常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总理办公会议”由总理主持召开(或委托副总理主持召开),研究、处理国务院日程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由于不符合《宪法》和《国务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为贯彻依法治国理念,总理办公会议于第十届国务院任期初期的2004年被取消。取消之前,不定期召开。
组织人事制度
历届国务院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