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常州海事局(简称“常州海事局”)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的分支局之一,前身为江苏常州海事处,成立于2001年1月18日。2008年1月28日,原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交人劳发[2008]36号文批复江苏常州海事处的机构级别由
副处级升格为
正处级。2012年12月24日正式揭牌更名为常州海事局。
职能职责
一、贯彻和执行国家海洋管理、环境保护、水上交通安全、
航海保障、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按照授权,负责辖区内船舶登记工作;负责规定范围内船舶法定配备的操作性手册与文书审核签发工作;负责受理外国籍船舶(包括港澳地区船舶)进入本辖区未开放水域或港口的申请工作,并上报上级海事机构。
三、按照授权,负责辖区内船员和海上设施工作人员适任资格、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工作、船员服务簿发放及管理、船员专业与特殊培训管理及考试发证工作。
四、负责组织辖区内船舶防台、水上搜寻救助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水上交通违章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五、按照授权,负责实施辖区内港口国管理、船舶安全检查、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查验、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签证、强制引航监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靠泊安全监督、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监督等工作。
六、负责辖区内通航环境管理与通航秩序维护工作;按照授权,负责辖区水上水下施工安全技术状况审核、锚地和重要水域划定、港区岸线使用审核、航行警(通)告发布等工作。
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局机关和所属机构的海事业务、法制、财务、资产、规费征收、基本建设、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计划装备、科技教育、党群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内设机构
内设7个部门:办公室、装备信息处、财务会计处、执法督察处、船舶监督处(危管防污处)、党群工作部(纪委办公室)、指挥中心(搜救中心办公室、通航管理处、海巡执法支队);
设1个办事机构:政务中心;
设2个执法大队:录安洲海巡执法大队、圩塘海巡执法大队。
常州市水上搜救中心于2004年7月9日成立,办公室设在该局,承担常州市水上搜救中心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办公地址
常州海事局机关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文源路2号;
常州海事局录安洲海巡执法大队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录安洲夹江35号趸船
常州海事局
圩塘海巡执法大队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录安洲大道22号常州港口岸联检大楼
辖区概况
常州海事局辖区位于
长江主航道#71至#76浮(约12.5公里),连同孢子洲夹江、录安洲
捷水道,辖区总长约25公里,涉及
常州、
泰州、
镇江三市行政区划。辖区位于长江江苏段中间区域,具有
地域经济发达,安全要素集中,民生需求巨大等多项显著特征。在25公里的辖区水域里,集聚了桥区、渡区、
取水口、海轮
锚地、危险品锚地、小型危险品船临时停泊区等重点水域,辖区监管责任大。
常州港是江苏省地区性重要港口,是长江综合立体交通走廊的枢纽港区,是港、产、城融合发展的示范区域,是现代化临港产业基地和
物流中心,是区域江海河铁公水
多式联运枢纽,是常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带动沿江产业布局的重要依托。
辖区内有
码头6个,万吨级
泊位10个,千吨级泊位16个。
常州港
码头泊位以公用码头为主,拥有公用码头泊位25个。
辖区船舶流量大,交通流密集,日均
断面流量约3000艘,既有小型船也有受限船,大型船舶数量与日俱增。
辖区险情救助难度大,现有救助力量配备不能完全满足全天候应急搜救的要求。受长江水位季节性影响,孢子洲洲尾和录安洲洲尾存在浅点,易发生搁浅险情,部分操纵能力受限船舶进出锚地、靠离码头发生
船舶碰撞事故的风险较高。
辖区现有危险品码头2座,危险品泊位8个,
危险品作业品种31种,多数作业品种为
易燃易爆品、有毒货物。
辖区有取水口4个,其中
魏村取水口是常州市470万常住人口的主要
饮用水水源地,关系着全市健康用水安全,该
水源地紧邻德胜河口,是辖区内唯一的通江
河口,社会民生保障压力巨大。
辖区现有
渡口码头2个,渡线1条,年渡运旅客420余万人次、车辆190余万辆。
机构概况
全局现有在职职工112人,其中在编职工68人,
社会化用工44人。常州海事局暨常州市水上搜救中心综合业务用房于2011年底投入使用,共12层,总建筑面积11685㎡;
GIS、
VTS、
AIS、
CCTV等终端接收系统的全面配置,实现了对辖区水域的有效监控;12辆执法车辆、3艘海巡艇、3艘趸船的正常运转,有效保障了船舶安全进出常州港,维护辖区水上人命和环境安全。
领导分工
党委书记、局长陶东华同志领导常州海事局全面工作,不直接分管具体部门。组织召开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领导碰头会。与王瑞荣同志在工作上互为替代。
党委副书记、政委、纪委书记王瑞荣同志负责纪律检查工作,协助党委书记负责局党建、组织、宣传、文化、意识形态、统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分管党群工作部(纪委办公室)、录安洲海巡执法大队、圩塘海巡执法大队。与陶东华同志在工作上互为替代。
党委委员、副局长陈伟同志协助局长负责行政管理、人事教育、基建装备及信息化建设、后勤管理等工作,分管办公室、装备信息处,联系后勤管理中心和海宇分公司。受局长委托,组织召开月度局务会议。外出时工作由卢常林同志替代。
党委委员、副局长卢常林同志协助局长负责船舶监督、口岸开放、危管防污、政务服务、财务会计等工作,分管船舶监督处(危管防污处)、政务中心、财务会计处。担任局新闻发言人。外出时工作由陈伟同志替代。
党委委员、副局长蒋来德同志协助局长负责水上交通管理、搜寻救助、通航管理、法制管理、执法督察、履约研究等工作,分管指挥中心(搜救中心办公室、通航管理处、海巡执法支队)、执法督察处,负责市水上搜救中心办公室工作。外出时工作由卢常林同志替代。
单位荣誉
多年来,常州海事局坚持重服务、保安全、强管理,狠抓服务推动发展、狠抓监管确保安全、狠抓管理提升素质,在安全监管、服务发展、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多次获得“江苏海事局先进集体”、“环境管理贡献奖”等荣誉和称号,获得“常州市廉政文化示范点”、“市级机关党务公开工作示范点”、“2010-2012年度常州市文明单位标兵”、“2012年度江苏省文明口岸先进单位”、“2013年度江苏海事局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依法行政工作先后获得常州市“依法行政示范点”、“依法行政工作优秀单位”、“行政许可案卷优秀单位”等称号。
此外,在自身建设方面,所属部门分别获得江苏海事局授予的“江苏海事局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创建‘四示范’执法窗口先进集体”、“工会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常州海事局《廉洁执法联系卡》获常州市组织工作创新创优成果奖,一名同志被授予常州市“五一”劳动奖章,一个集体部门被授予“工人先锋号”,顺利通过了江苏省文明单位考核。
2021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常州海事局政务中心被命名为“
第20届全国青年文明号“。
2022年1月,常州海事局入选2019-2021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