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诗词研究院经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于2011年9月成立,隶属
国务院参事室、
中央文史研究馆管理,由袁行霈任院长,周兴俊、蔡世平、杨志新任副院长,饶宗颐、霍松林、郑伯农、周笃文、李文朝等受聘为顾问。
中华诗词研究院将通过聘任研究员、采风、出版年鉴等多种形式凝聚人才、繁荣创作、引领评论、促进研究、收集资料,推动
诗词事业的
继承发展和
创新,促进中华文化的繁荣与
发展。
国务院参事室、中央文史研究馆中华诗词研究院成立暨诗词研究与创作座谈会2011年9月7日下午在京举行。
中华诗词是中华文化瑰宝中的明珠,也是人类文明的共同财富。几千年来,中华民族一代又一代创作出了大量脍炙人口的光辉诗篇,在记载历史、传承文化,启迪思想、陶冶情操,交流情感、享受艺术,丰富人的精神世界、提升中华民族凝聚力、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办好中华诗词研究院,推动中华诗词的传承、繁荣和发展,将会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高国民综合素质发挥积极作用。
中华诗词研究院要以推崇大家、发现和培育新人为己任,成为凝聚诗词人才的重要纽带;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要求,以创作精品、弘扬经典为己任,成为繁荣诗词创作的重要平台;带头倡导正确的诗词评论新风,坚持尊重艺术、尊重作者、尊重读者,坚持客观公正、宽容平等、百家争鸣,成为引领诗词评论的重要窗口;把组织研究放在突出位置上,深入研究中华诗词的艺术规律,成为推动诗词研究的重要基地;广泛收集历代和当代有关中华诗词的诗作、
诗集、诗评、诗注、诗论、诗史、诗刊、诗报等,成为收集诗词资料的重要文库。
办好中华诗词研究院,一要坚持精品立院。各方面的工作都要不求数量、但求质量,不图
虚名、但求
实效。二要坚持创新兴院。在诗词创作和研究上,正确处理继承和创新的关系,只有在继承的基础上创新,在创新的过程中更好地继承,才能永葆中华诗词的生命力;在办院机制上要勇于探索、大胆实践,特别要创新选人用人机制和学术研究组织机制。三要坚持严谨治院。树立科学严谨的治学风气,尊重规律、尊重艺术,力戒浮躁、潜心研究,形成活跃、宽容的学术氛围。四要坚持团结强院。要开门办院,加强同
中华诗词学会以及其他诗词、曲赋、楹联社团的联系与合作,加强与新体诗、歌词、民歌、儿歌、散文诗等诗体的诗人联系与合作,并与音乐、吟诵、书法、绘画联姻,努力让中华诗词传播得更加广泛,更加具有感染力、震撼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