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板桥书画院
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成立
中国·板桥书画院创建于1998年6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
中国·板桥书画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正式批准注册,创院院长著名书画家鹤王陈九怪教授担任法人代表。是在江苏东台市文联领导下的全国各民族书画名家组成的书画家团体,是由国家级的书法家、篆刻家、国画家、评论家、美学家、美育家、收藏家及书画团体、书画院、画廊等企事业单位为主体,同时接纳其他艺术门类的专家、学者共同组成的全国联合性、公益性专业组织,是与国家同类、同级社会团体优势互补的文化艺术类正规社团法人。“为弘扬板桥精神,造就艺术名人”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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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12-23 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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