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8日,由北京大学企业与公司法研究中心、
北京大学中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研究中心、华夏时报社主办的2010 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管理高峰论坛在
北京大学英杰交流中心隆重举行,
北京市智维律师事务所为本次高峰论坛及金盾奖评选全程智力支持。论坛旨在深入探讨与研究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管理问题,更好地推进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管理进程。来自中国司法、财经界等几十位权威专家及学者,近百家上市公司高管济济一堂,为中国上市公司风险管理献计献策。
论坛开幕式由
北京大学法学院甘培忠教授主持,第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先生,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吴志攀教授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与会的重要嘉宾有: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吴志攀、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
中国社会科学院终身研究员王家福,清华大学王保树教授、华夏时报社总编辑水皮,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宋晓明庭长,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方向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所长陈苏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张守文教授,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郭峰教授,国家工商总局外资局徐晓东副局长,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肖福泉副局长,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张勇健副庭长,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王彦君副庭长,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金剑锋副局长,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虞政平副庭长,最高人民法院贾纬审判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院长赵旭东教授,四川省社科院周友苏教授、北京市经法学会刘兰芳副会长兼秘书长,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施天涛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叶林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李曙光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管晓峰教授,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冯果教授,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郑少华教授,华东政法大学金融法学院院长罗培新教授,
南开大学法学院万国华教授,
吉林大学法学院傅穹教授,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张美欣局长,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负责人政玉英,执行三庭负责人雷云龙,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汤小夫庭长,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章恒筑庭长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壮春晖审判长,北京市第二种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杨小永庭长,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李艳红庭长,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律部彭文革总监,上海证券交易所法律部卢文道副总监,华夏时报邵剑彪副总编辑,国家工商总局中国工商学会王磊副秘书长,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王超总经理,德恒律师事务所王丽主任律师,
大成律师事务所彭雪峰主任律师,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于腾群董事会秘书,北京博景泓律师事务所王冬梅主任律师,北京智维律师事务所陈晓峰主任律师,北京大学法学院蒋大兴教授、刘燕教授等。
北京市律协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
北京市智维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晓峰代表北京市智维律师事务所和北京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参与本次2010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管理高峰论坛这个活动,并承担了本次评选活动评价标准体系起草、技术性评价审查和2009年上市公司法律风险管理研究等工作。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王保树教授宣读20家获奖公司名单,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中国社会科学院终身研究员王家福、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所长陈苏教授等多位著名法学专家进行颁奖。
第一组获奖名单金融保险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业: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采掘业: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传播与文化产业:中信国安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交通运输业、仓储业:江西长运服务有限公司,社会服务业:
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批发与零售贸易业: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单元是由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保树和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宋晓明庭长共同主持。发言的人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长壮春晖,第二位是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张美欣,第三位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员夏林林,第四位是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讲师黄韬,第五位是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章恒筑庭长,第六位是关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东峰;评议人一位是北京市经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刘兰芳,第二位是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虞政平副庭长,第三位是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汤小夫庭长,第四位是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院长赵旭东教授。
第二单元是由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王超总经理主持。发言的人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三庭负责人雷运龙,第二位是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郑少华,第三位是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郑妮博士,第四位是香港中旅集团法律部总经理冯卫红;评议人第一位是周梦炎,第二位是国家工商总局外资局王丹主任。
第一单元是由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郭峰教授和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庭的副庭长王彦君先生共同主持。发言的人是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法律部总经理于腾群先生。第二位是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周伦军法官。第三位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杨东副教授,评议人一位是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冯果,第二位是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吉林大学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傅穹先生,第三位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负责人政玉英女士。
第二单元由四川省社科院周友苏教授和国家工商总局外资局徐晓东副局长主持,发言有五位,他们分别是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教授、院长罗培新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管晓峰、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万国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法律顾问李国旗先生、交通银行法务部副总经理栾立冰。评议人有国资局法规局副局长肖福泉先生、中国工商学会副秘书长王磊先生、上交所法律部的副总监卢文道先生、
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丽女士。
第一单元发言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张勇健副庭长主持。发言的人是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研究生院副院长李曙光,第二位是北京大学法学院刘燕教授,第三位是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洪艳蓉,第四位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林教授,第五位是中国企业家联合会研究室副主任胡迟。评议阶段由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施天涛教授主持。评议人第一位是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务部总监彭文革先生,第二位是北京大学邓峰教授,第三位是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赵柯。
第二单元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林教授与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虞政平副庭长一起来主持,发言人有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冯果、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傅穹、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助理研究员张虹老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谷树元律师和深圳市万全智策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崔红,评论人是蓝冰和楼建波以及北大的彭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