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画等级考试
教育部考试中心主办的技能培训与测评系统
中国书画等级考试是教育部考试中心主办、面向全国书画学习者的技能培训与测评系统。举办中国书画等级考试的目的在于学习和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书画艺术,通过科学、规范的培训与测评,推广先进的学习理念,逐步达到对书画艺术的初知、认知,提高学习者的书画艺术技能和审美水平。
考试简介
项目特点
重视基础,以弘扬传统文化为宗旨;
培养兴趣,以实施素质教育为根本;
系统训练,以发掘艺术潜质为重点;
科学评价,以书画艺术规律为基准。
专家队伍
中国书画等级考试委员会由欧阳中石中央文史馆馆员、首都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冯远(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美协副主席)、邱振中中央美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庞中华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主席)等著名书画艺术家、教育家组成,国内知名艺术院校及艺术教育机构为项目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专家拟定,中国书画等级考试委员会审定。考试大纲是培训、命题与测评的基本依据。
考试大纲的制定既坚持严格的技术标准,又鼓励艺术表现和创造,力争做到书画艺术的传承性和创造性相互兼顾。
在尊重书画艺术规律和特点的基础上,运用教育测量理论对书画的技术环节进行细化和量化,使测评更科学。
报告证书
充分发挥考试的评价作用。通过考试,将针对每一个考生的实际情况做出具体的评估。即每一个考生无论通过与否,将获得到一个针对本人作品的评估报告,使考生明确自己的优缺点,同时也有利于考生的进一步学习。
证书是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签发的写实性证书。
考试实施
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全国性的组织与管理,省级承办机构负责地方性管理工作。
考试采取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方式进行。
考官和培训教师均需经过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的培训和资格认定,并持证上岗。
考点由省级承办机构审批管理,原则上在现有县级以上考点中选择设立。由省级承办机构审批的考点须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备案。考点负责报名、组织实施考试等工作。
阅卷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结果的解释。
考试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颁发证书。
科目设置
共设书法、硬笔书法、篆刻、国画山水、国画花鸟、国画人物六个科目。
首次开考的科目是书法和硬笔书法两个科目。
级别设置及描述主要考核学习者的临摹能力。
主要考核学习者的临创转换能力。
主要考核学习者的创作能力。
最新修订时间:2024-08-05 08:53
目录
概述
考试简介
考试大纲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