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河南省委员会
政协第十三届河南省委员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河南省委员会任期五年,本届任期自2023年1月开始。
选举任免
2023年1月16日,政协河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孔昌生为省政协主席,谢玉安、戴柏华、霍金花(女)、张震宇、刘炯天、朱焕然为省政协副主席。
决议决定
政协第十二届河南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政协第十三届河南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月13日在郑州召开。
历次会议
第一次会议
2023年1月13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河南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隆重开幕。
2023年1月16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河南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胜利闭幕。
1、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二届河南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二届河南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3、选举政协第十三届河南省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
4、列席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
5、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河南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政治决议;
6、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河南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7、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河南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
8、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河南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第二次会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河南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将于2024年1月27日至30日在郑州召开。
一、听取和审议政协河南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政协河南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列席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
四、补选政协第十三届河南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五、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河南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政治决议;
六、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河南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七、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河南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
八、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河南省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机构设置
(2023年1月17日政协第十三届河南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六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委员会设立办公厅,专门委员会及其他工作机构的设置,按照当地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由常务委员会决定”的规定,政协第十三届河南省委员会设置以下10个专门委员会:提案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民族和宗教委员会、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文化和文史委员会、委员联络委员会。
现任领导
主席
副主席
秘书长
地理位置
最新修订时间:2024-01-21 18:38
目录
概述
选举任免
决议决定
历次会议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