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奖
2016年颁发的奖项
中国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奖是中国青年科技奖的子奖项,经中央批准设立,旨在表彰奖励具有较强科研领军才能和协同创新能力,在国际同行中具有一定影响力,特别是具有“大家”潜力、能够承担重任的拔尖青年科技人才。
奖项历史
中国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奖是1987年由钱学森等老一辈科学家倡导设立的“中国青年科技奖”的子奖项,经中央批准设立,由中组部、人社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共同主办。
2016年6月2日,由中组部、人社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共同主办的首届中国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奖在人民大会堂颁奖。10名来自数学、生命、农业、医学、信息科学等学科领域的青年科技人才获得了这一奖项。
奖项设置
中国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名额不超过10名,在“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中优中选优产生,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授奖。
组织流程
申报条件
中国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候选人从本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中产生,在符合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条件的基础上,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在青年科技工作者中堪称榜样和楷模。
2.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工程技术方面、科技成果转化中取得高水平、创新性、突破性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所取得科技创新成果代表我国科技水平,位居世界科技前沿、领先水平;为所在学科青年拔尖人才;在国际同行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协同创新能力。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
评选组织
推荐渠道和推荐名额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科协、团委可共同推荐本地区候选人15名;
(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共青团中央可分别推荐候选人15名,教育部、中科院、国务院国资委可分别推荐候选人30名,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可分别推荐候选人10名,自然科学基金会、工程院可分别推荐候选人5名,其他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国务院直属机构可推荐候选人2名;
(三)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可推荐军队系统候选人30名;
(四)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所属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可推荐本学科领域候选人2名,中国青年科技工作者协会可推荐候选人15名;
(五)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机构可推荐本地区候选人5名;
(六)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委员会每位提名专家可提名候选人1名;
(七)各有关高校科协、企业科协可推荐候选人2名。
所有候选人均应通过上述推荐渠道产生。科技工作者特别集中的推荐渠道,经中国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研究同意推荐名额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
五、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推荐单位根据分配的“推荐单位用户名、密码”登录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根据要求组织候选人用“候选人注册密码”注册并登陆后填报电子材料。其中包括《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和有关附件材料。“推荐单位用户名、密码,候选人注册密码”另行发送。
(二)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候选人电子材料上传成功后,使用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打印书面材料,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须保持一致。
书面材料包括:
1.推荐情况报告1份,内容包括推荐人选产生方式、专家评审情况、推荐单位评审组专家名单以及确定推荐的人选等。推荐情况报告电子版请发邮箱。
推荐情况报告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其中:中央和国家机关推荐的,加盖有关司局公章;地方推荐的,同时加盖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科协、团委公章;学术团体推荐的,加盖学术团体公章。
2.《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20份,其中原件2份,复印件18份。推荐表中候选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推荐单位推荐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作出评价。
3.有关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4.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评选考核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推荐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二)人选推荐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西部欠发达地区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拟推荐的候选人,由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或人才工作领导机构统一汇总审核后推荐上报。
(四)候选人推荐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五)推荐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推荐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六)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材料非涉密的保密审查证明。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共青团中央联合成立中国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负责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负责组织实施,成立领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评选表彰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组织人事部。
各推荐渠道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高质量完成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工作。
奖励情况
评奖结果
截至2018年12月,中国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奖共颁发一次,共有10人获得该奖项。
颁奖仪式
文化传统
旨在表彰奖励具有较强科研领军才能和协同创新能力,在国际同行中具有一定影响力,特别是具有“大家”潜力、能够承担重任的拔尖青年科技人才。
参考资料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最新修订时间:2022-04-06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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