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工民主党(简称农工党)是以医药卫生、人口资源和生态环境以及相关的科学技术、教育领域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
党派简介
中国农工民主党(简称农工党)于1930年8月9日在上海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现有的民主党派之一。由中国国民党左派人士
邓演达等所创立,其他主要创始人有
黄琪翔、
章伯钧等。
发展历史
农工党是在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1927年5月,国民党左派领导人邓演达鉴于武汉国民党中央要背叛革命,为了贯彻
孙中山“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酝酿组织新的政党。
1927年11月,中国国民党左派
宋庆龄、邓演达等以“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名义,发表《对中国及世界革命民众宣言》。
1928年初,国民党左派
谭平山、
章伯钧等在上海成立“中华革命党”,以邓演达为总负责。
1930年 8月9日,邓演达在上海主持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干部会议,正式成立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通过了政治纲领《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政治主张》,选举了中央干部会,由邓演达任总干事,在华东、华北、华南一些省市开展组织活动和政治活动,准备武装夺取政权。
1931年11月29日,邓演达被国民政府秘密处决于南京。此后,该党转入地下。
1933年11月,十九路军于福建发动政变(称闽变),第三党参予其事。在福州召开“中国全国人民临时代表大 会”,黄琪翔为代表大会主席,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黄为十一名政府委员之一,同时兼任军事委员会参谋主任。第三党宣告解散,党员集体加入组织生产人民党。旋即失败。
1935年
中国共产党发表《
八一宣言》,号召停止内战,一致抗日。
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首先响应,于同年11月10日在香港九龙召开第二次全国干部会议,改党名为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以反蒋联共抗日为总方针,通过了《临时行动纲领》,主张团结全国,对日作战,土地革命,实行民主。会后同中国共产党密切合作,为推动抗日而努力。
1938年3月1日,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在汉口召开第三次全国干部会议,会议通过了《抗日战争时期的政治主张》,把中共抗战的路线和方针,作为全党的行动的指针,在政治上加强与中共的合作。会议推举章伯钧为总联络人,决定把全国地方组织分为“后方组织”和“沦陷区组织”两类,各自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活动。
1941年3月,参与发起组织中国民主政团同盟,与盟内的爱国民主力量一起,坚持争取民主宪政、团结抗日的斗争。抗日战争胜利后,积极参加了争取和平民主、反对内战独裁的爱国民主运动,坚决反对并拒绝参加国民党包办的“国民大会”。
1947年2月3日,在上海召开了第四次全国干部会议,易党名为现名。会后配合解放战争,积极参加爱国民主运动和开展军事活动。1948年 5月响应中共关于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五一”号召。
1949年 1月,农工党领导人和其他党派领导人、无党派民主人士,联名发表了《我们对时局的意见》,宣布愿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之下,将革命进行到底。随后参加了筹备新政协的工作。同年9月,农工党代表出席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参与制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作出了贡献。
农工党分别于1949年、1951年召开第五、六次全国干部会议。
1957年反右运动中,大批农工党党员被划为
右派,其中最著名的十大右派是:
韩兆鹗、
张申府、
章伯钧、
黄琪翔、
黄现璠、李士豪、
李伯球、
张云川、
邓昊明、
李述中。
1958年11月,将全国干部会议改为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了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
1979年、1983年、1988年、1992年、1997年分别召开了第八、九、十、十一、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2012年12月,召开了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
2017年12月1日,中国农工民主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京闭幕。大会表决通过了《中国农工民主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决议》、《中国农工民主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农工民主党党章修正案的决议》,会议选举产生了由214人组成的新一届中央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了由51人组成的第十六届中央常务委员会,陈竺当选主席,何维、姚建年、杨震、朱静芝、蔡威、龚建明、曲凤宏、王路、焦红、于文明当选副主席。
2022年12月8日,中国农工民主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京闭幕。大会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审议通过了《中国农工民主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决议》《关于中国农工民主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国农工民主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选举产生了农工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
组织机构
农工党的发展范围以医药卫生界高中级
知识分子为主,以大中城市为主和有一定代表性人士为主。农工党目前在除台湾、
西藏外的全国30个
省、
自治区、
直辖市建立了地方组织,有党员八万余人。
农工党中央机关分设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咨询服务部、调查研究部、党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等6个职能部室。
农工党主办有中央机关刊物《前进论坛》杂志。
农工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全国代表大会和由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全国代表大会每5年举行1次,必要时可提前,无特殊情况不得延期。
中央委员会选举产生中央常务委员会,并设执行局处理中央日常工作。
中央委员会下设组织部﹑宣传部﹑咨询服务工作部和妇女工作委员会﹑医药卫生工作委员会﹑科技文教工作委员会等工作部门。在1987年6月设立中央咨监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起顾问﹑咨询和监督作用,任期和同届中央委员会相同。地方组织的领导机关是地方各级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及由它产生的委员会。
基层组织是支部。截止2014年7月,农工党在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组织,党员总数14.4万人。
历任领导
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名单
主席:章伯钧
常委:章伯钧、丘哲、罗任一、李伯球、王一帆、张云川、王深林、郭则沉、李士豪(1947年2月第四次全国干部会议第一次执监委联席会选出)
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中央临时执行委员会领导人名单
总联络人:章伯钧
委员:黄琪翔、章伯钧、彭泽民、彭泽湘、丘哲、郭冠杰、张云川、李士豪、李伯球、陈卓凡、杨逸棠、郭翘然、杜冰坡、季方、罗任一、何世琨、杨清源、连瑞琦、庄明远、王一帆、陈其瑗、王寄一、朱代杰、邹静陶、唐午园(1938年3月第三次全国干部会议选出)
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领导人名单
总书记:黄琪翔
组织委员会书记:彭泽湘
宣传委员会书记:章伯钧
财务委员会书记:丘哲
总务委员会书记:郭冠杰
监察委员会书记:彭泽湘(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改称)(1935年11月第二次全国干部会议选出)
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领导人名单
总干事:邓演达
干事:邓演达、黄琪翔、彭泽民、章伯钧、季方、郑太朴、罗任一、朱蕴山李世璋、丘哲、郭冠杰、王忱心、谢树英、丘学训、肖秉章、江董琴、杨逸棠、李毓九、陈豹隐、万灿、丘萼华、杨树松、潘震亚、詹显哲、邹兰甫(中国农工民主党前身)(1930年8月第一次全国干部会议选出)
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名单
(1949年11月)
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章伯钧
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章伯钧、郭冠杰、张云川、李伯球、王深林、李士豪、罗任一、杨清源、杨逸棠、郭则沉、庄明远、王一帆、严信民、何世琨、杨子恒、连瑞琦、季方、郭翘然、云应霖、黄农、黄朋豪、黄琪翔、丘哲
第六届中央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名单
(1951年12月)
主席:章伯钧
副主席:彭泽民、黄琪翔(1957年农工党六届三中全会补选为副主席)
第七届中央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名单
(1958年12月)
主席团主席:季方
主席团成员:周谷城、唐午园、刘树勋、郭则沉、严信民、夏康农、徐彬如、王人旋
第八届中央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名单
(1979年10月)
主席:季方
副主席:周谷城、沈其震、刘树勋、严信民、徐彬如、叶桔泉
第九届中央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名单
主席:季方(1987年1月农工党九届三中全会辞去主席职务,改任名誉主席)
副主席:周谷城(1987年1月农工党九届三中全会被推选为主席)、沈其震、刘树勋、严信民、徐彬如、叶桔泉、卢嘉锡、方荣欣
第十届中央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名单
主席:卢嘉锡
副主席:方荣欣、姚峻、章师明、田光涛、杨烈宇、光仁洪、翦天聪、陈灏珠
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名单
主席:卢嘉锡
副主席:方荣欣、姚峻、章师明、田光涛、杨烈宇、翦天聪 、陈灏珠、阎洪臣、宋金升、蒋正华
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名单
(1997年11月)
主席:蒋正华
副主席:姚峻、章师明、陈灏珠、阎洪臣、宋金升、李蒙、朱兆良、陈建生、陈宗兴、张大宁
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名单
(2002年12月)
主席:蒋正华
副主席:李蒙、阎洪臣、宋金升、朱兆良、陈建生、陈宗兴、张大宁、左焕琛(女)、桑国卫、王宁生
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名单
(2007年12月)
主席:桑国卫
副主席:陈宗兴(常务)、张大宁、王宁生、陈勋儒、汪纪戎(女)、刘晓峰、陈述涛、何维、姚建年、杨震
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常委名单
主席:陈竺
副主席:刘晓峰、陈述涛、何维、姚建年、杨震、朱静芝、蔡威、龚建明、谢庆生、 曲凤宏(2016年12月补选)
常委:(50名,按姓氏笔画排序)于文明、马光瑜、王路、王正荣、王金南、王新陆、牛广明、牛立文、曲凤宏、吕忠梅(女)、朱静芝(女)、刘晓峰、寿子琪、苏文金、杜黎明、李朋德、杨震、杨忠岐、杨鸿生、何维、沈中阳、张全、张周平、张新建、陈竺、陈子江(女)、陈述涛(满族)、陈建国、陈绍军、周然、周健民、郑小燕(女)、孟庆才、赵吉光、赵进才、段惠军、姚克、姚建年、栗震亚、高体健、唐建武、龚建明、隋路、彭钊、蒋建东、焦红(女)、游宏炳、谢庆生、蔡威、戴秀英(女 回族)
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名单
主席:陈竺
副主席:何维、姚建年、杨震、朱静芝(女)、蔡威、龚建明、曲凤宏、王路、焦红(女)、于文明
常委:(51名,按姓氏笔画排序)于文明、于鲁明、马立群、马光瑜、马延和、王路、王正荣、王金南、王宝山、云治厚(蒙古族)、牛立文、邓蓉玲(女)、史可、曲凤宏、吕忠梅(女)、朱静芝(女)、刘献祥、寿子琪、杜黎明、李朋德、李思进、杨震、杨玉华(女)、杨关林(锡伯族)、杨鸿生、何维、沈中阳、张全、张光奇、张灼华、张周平、陈竺、陈子江(女)、罗建红、周健民、孟庆才、赵进才、段青英(女)、姚建年、秦海涛、顾晋、高体健、郭天康、郭春景、龚建明、隋路、蒋和生、蒋建东、焦红(女)、蔡威、戴秀英(女 回族)
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名单
主席:何维
副主席:杨震、王路、焦红(女)、吕忠梅(女)、杨关林(锡伯族)、但彦铮、张全、王金南、徐涛、邓蓉玲(女)
常委:马立群、马延和、王昆、王路、王行环、王国根、王金南、王宝山、云治厚(蒙古族)、邓蓉玲(女)、史可、邢念增、吕忠梅(女)、任发政、刘献祥、李思进、杨震、杨玉华(女)、杨关林(锡伯族)、杨金龙、杨淑丽(女)、何维、何延政、但彦铮、张全、张甘霖、张光奇、张灼华、张宽寿(白族)、罗胜联、孟庆才、赵进才、段青英(女)、贺泓、秦海涛、徐涛、郭天康、郭洪泉、黄红霞(女)、曹荣、阎武、葛明华、董晨、蒋巍、蒋和生、焦红(女)、谢京(女)
章程总纲
中国农工民主党是以医药卫生界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由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
爱国者组成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
参政党。
本党由革命先烈
邓演达等同志于1930年8月9日在上海创建。在
民主革命时期,本党团结爱国知识分子和进步人士,同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共同奋斗,经受了血与火的考验,为争取
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了重要贡献。新中国成立后,本党参加人民政权和人民政协的工作,为巩固
人民民主专政,完善和发展
社会主义制度,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促进
祖国统一发挥了重要作用。本党长期艰苦曲折和不断前进的历史经验是:坚定不移地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发扬爱国、革命的优良传统,为民族振兴和国家昌盛贡献力量。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
基本政治制度。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是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本党遵循的政治准则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
本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履行参政党职能,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发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作用。
本党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在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享有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的平等。
在我国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本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按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能,把发展作为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发展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推进现代化建设,实现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贡献力量;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基本任务
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发展
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而努力。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科教兴国战略、
人才强国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积极推进
改革开放,为发展先进
生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创新型国家,促进国民经济
又好又快发展献计出力。
致力于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以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倡导
社会主义荣辱观,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为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化,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服务。
致力于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发挥本党界别优势,为发展现代医学科学,振兴祖国传统医药,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和人口素质,促进教育发展和科技进步,推进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安定团结贡献力量。
致力于实现祖国统一大业。遵循“
一国两制”方针,开展同
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
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及海外侨胞的联谊活动,广交朋友,增进爱国大团结。反对“台独”和一切分裂祖国的图谋。
拥护我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开展同世界各国人民及有关团体的友好往来,增进相互了解和合作,促进世界和平与共同发展,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
维护党员及所联系的
知识分子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的权益,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合理要求,协调关系,充分调动党员及所联系的知识分子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联合声明
中国各民主党派联合声明
2012年9月10日,日本政府不顾中方坚决反对,对中国领土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实施所谓的“国有化”。这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严重侵犯,是对中国人民感情的严重伤害,是对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成果的公然否定,是对战后国际秩序的严重挑战。中国各民主党派对此表示强烈愤慨和严厉谴责。
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神圣领土,中国拥有充分的历史和法理依据。日方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任何单方面行动,都是非法的、无效的,也是徒劳的。日方的所作所为丝毫不能改变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属于中国的事实。
中国各民主党派绝大多数成立于抗日战争时期,参与了中国人民争取民族独立和解放的斗争,有着热爱祖国和爱好和平的光荣传统,是国家领土主权的坚定捍卫者。我们坚决支持中国政府为维护国家领土主权所采取的一切必要措施。
中日邦交正常化以来,两国关系发展成果来之不易,此次日本政府置中日邦交大局和两国人民福祉于不顾,背弃两国政府老一辈领导人“搁置争议、留待以后解决”的重要谅解和共识,悍然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实施所谓的“国有化”,这是严重损害中日关系大局和两国人民根本利益的危险举动。
中华民族是爱好和平的民族,中国人民是爱好和平的人民。中国没有侵犯别国领土主权的意图,也决不容许别国侵犯中国的领土主权。今日之中国已不再是积贫积弱的旧中国。中华民族任人欺凌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如果日方低估中国人的志气、勇气和力量,那就打错了算盘,是注定要失败的。希望日方不要逆历史潮流而动,在危险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以实际行动维护中日关系大局。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委员会
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
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委员会
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
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委员会
中国致公党中央委员会
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会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中央委员会
201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