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业协会
经政府批准由有关社团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组成的全国综合性工业协会
中国工业协会,简称中国工协,(英文名称:Chinese Industrial Association,缩写CIA)。中国工协是经政府批准由有关社团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组成的全国综合性工业协会,具有独立的社团法人资格。它是1986年1月30日经政府批准正式宣布成立的第一个工业组织,1999年3月24日重新登记。协会接受国家领导、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中国工业协会遵照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代表和维护全行业的共同利益和会员的合法权益,开展活动,为会员服务,为行业服务,为政府服务,在政府和会员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我国工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协会业务范围
本会的业务范围是:
(一)根据国家经济建设的总任务,结合行业具体情况,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方针和政策;促进行业发展,维护行业利益,加强行业自律,反映会员诉求,充分发挥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履行为企业服务的宗旨;(二)对各工业行业基础资料进行调查、统计,掌握行业全面情况,对国内外市场进行调查和预测,研究发展方向,探索行业发展规律;
(三)提出各工业发展规划、经济技术政策、扶优限劣政策及经济立法等方面的建议;
(四)推动中国工业的技术进步,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包装、促进新产品开发;
(五)接受政府和行业委托,开展各工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工作;
(六)接受政府和有关单位委托的其它任务。
(七)组织出国考察学习、培训,开展国内外交流,举办与工业有关的国际展览和国际会议,开展国际间的技术交流与合作,组织并接待国际间专业考察;为行业搭建专业活动平台;
(八)提供国内外经济、技术和市场信息等方面咨询服务;开展行业经济技术交流和人才培训工作;组织和参与有关座谈会、研讨会、鉴定会;
(九)协调企业的生产、技术、市场等方面的问题,促进企业发展;提供行业信息,技术咨询和人才培训等服务
(十)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开展有益于本行业的其他活动。
(十一)协会章程规定下的其他工作。
组织机构
中国工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四年召开一次会议。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每届任期四年,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在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行使其职权。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每年召开两次会议,本届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9名)、常务理事(84名)和秘书长组成。常务理事会设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中国工业协会现有理事163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重点工业城市的管理部门、全国性工业行业协会、大型工业集团、工业院校、工业科研与新闻出版单位以及与工业紧密相关的行业社团都推选了理事。协会的组成具有广泛代表性。
中国工业协会会员为团体会员。凡在工业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的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以及与工业相关的其他行业组织等,均可申请入会。
中国工业协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了6个分会和专业委员会,分别进行有关的专业活动。即:(四川、山东、湖北、内蒙古、香港)工业分会,行业专业委员会。
在中国工业协会指导下,有1个相对独立开展工作的专业协会:中国工业发展促进会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6-26 15:38
目录
概述
协会业务范围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