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会是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
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中国工会维护
工人阶级领导的、以
工农联盟为基础的
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
国家政权,协助
人民政府开展工作,依法发挥
民主参与和
社会监督作用。
中国工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工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
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工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工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总工会委员会。地方总工会是当地地方
工会组织和产业工会地方组织的领导机关。
中华全国总工会是各级地方总工会和各产业工会全国组织的领导机关。
中国工会的主要
社会职能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动员和组织职工群众参加建设和改革,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和科学技术文化素质(简称“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职能)。
中国工会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工人阶级是中国的领导阶级,是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是中国共产党最坚实最可靠的阶级基础,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是维护社会安定的强大而集中的社会力量。中国工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执行党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全面履行工会的社会职能,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团结和动员全国职工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