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下设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成立于2008年7月,其前身是2002年6月成立的中国政法大学新闻系。
历史沿革
2001年,教育部批准中国政法大学设立新闻学专业。
2002年9月,新闻学专业第一届本科生入学。
2005年9月,法制新闻学专业第一届研究生入学。
2008年12月,姚广宜教授获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球新闻教育改革中国专家组成员”。
2009年3月,新闻与传播学院成为中共中央宣传部新闻局重点联系十家新闻院所之一。
2010年6月,中德媒体侵权法律问题研讨会举行。
2011年3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学院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6月,新设传播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开设文化传播、商业传播、法治传播和传播科技学等研究方向。
2013年7-8月,学院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大兴区人民检察院联合举办本科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2013年8月,学院主持成立中国首家新闻传播与新闻法制协同创新中心。
2014年4月,光明日报社与中国政法大学共建“光明新闻传播学院”签约揭牌仪式举行。
学术研究
现设有新闻学本科专业,拥有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招收法制新闻、传播法、新闻媒介管理、文化传播、商业传播学五个方向的硕士研究生。学院还拥有法理学硕士学位授予权,下设法制新闻、传播法方向。是中宣部重点联系的十所新闻院校之一。
学院下设新闻学、传播学两个专业,新闻学、传播学、新媒体三个研究所,一个新媒体实验室,另设有五个非在编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法制新闻研究中心、传媒与文化产业研究中心、传播法研究中心、法治传播研究中心、政法宣传与舆情研究中心
2013年8月,学院主持成立中国首家新闻传播与新闻法制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担任首届理事会理事长,新华社音视频部副主任陆小华任首届学术委员会主席。学院依托该中心,努力构建新闻传播与新闻法制高端学术研究基地、高端人才培养基地、高端新闻与法制传播平台。
办学条件
学院以学生成长成才为目标,注重实习实践教学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与全国各类“标志性媒体”建立了广泛联系,现已建成包括光明日报社、人民网法制日报社检察日报社正义网等在内的实习实践教学基地20余家。每年定期安排新闻学专业的本科生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30余家大型单位进行实习,取得了丰硕成果。学院先后承担了国家级、省部级及各类横向委托课题80余项,此外,学院先后成功组织了“采访北京最帅交警孟昆玉”、“寻访民警左利军”等一系列暑期社会活动,在社会上赢得广泛好评。
学院设有“胡愈之奖学金”、“杨西光助教金”、“光明网新传媒研究奖”、“英堂奖学金”,表彰好学尚思的优秀学子,奖助潜心教学科研的优秀教师。
合作共建
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系光明日报社与中国政法大学合作共建。双方将在共建管理机构、精品课程、骨干队伍、实践基地、研究智库等方面展开深度合作。
光明日报社与中国政法大学的“强强联合”,基于共建双方的独特优势与合作潜力,将按照资源共享、互助共赢的合作思路,着力突出“光明新闻传播学院”的办学定位与发展重点,着力创新办学思路与合作机制。根据共建协议,双方将共同组成“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院务委员会”,沿着更加更加注重学科交叉融合、更加注重职业道德培养、更加注重现代技术运用的方向,深度加强业界与学界互动、教学与科研贯通、理论与实践结合,抢占新闻传播数字化教育和媒体融合研究先机,力争把“光明新闻传播学院”建成“媒体融合教学研究水平领先、在一些研究领域有突出优势和重大理论与应用性成果”的全国示范性新闻传播教学研究基地。
对外交流
学院注重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西北大学、堪萨斯大学、北卡大学、东卡大学、俄克拉荷马大学英国威斯敏斯特大学诺丁汉特伦特大学、以及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浸会大学等建立了固定合作关系。
参考资料
学院简介.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
大事记.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
最新修订时间:2022-10-06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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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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