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学院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6月,新设传播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开设文化传播、商业传播、法治传播和传播科技学等研究方向。
2014年4月,
光明日报社与中国政法大学共建“光明新闻传播学院”签约揭牌仪式举行。
现设有新闻学本科专业,拥有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
硕士学位授予权,招收法制新闻、传播法、新闻媒介管理、文化传播、商业传播学五个方向的硕士
研究生。学院还拥有法理学硕士
学位授予权,下设法制新闻、传播法方向。是中宣部重点联系的十所新闻院校之一。
学院下设新闻学、传播学两个专业,新闻学、传播学、新媒体三个研究所,一个新媒体实验室,另设有五个非在编研究中心:
中国政法大学法制新闻研究中心、传媒与文化产业研究中心、传播法研究中心、法治传播研究中心、政法宣传与
舆情研究中心。
2013年8月,学院主持成立中国首家新闻传播与新闻法制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政法大学校长
黄进担任首届理事会理事长,
新华社音视频部副主任陆小华任首届学术委员会主席。学院依托该中心,努力构建新闻传播与新闻法制高端学术研究基地、高端人才培养基地、高端新闻与法制传播平台。
学院以学生成长成才为目标,注重实习实践教学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与全国各类“标志性媒体”建立了广泛联系,现已建成包括
光明日报社、
人民网、
法制日报社、
检察日报社、
正义网等在内的实习实践教学基地20余家。每年定期安排新闻学专业的
本科生赴
人民日报、
新华社、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30余家大型单位进行实习,取得了丰硕成果。学院先后承担了国家级、省部级及各类横向委托课题80余项,此外,学院先后成功组织了“采访北京最帅
交警孟昆玉”、“寻访民警左利军”等一系列暑期社会活动,在社会上赢得广泛好评。
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系
光明日报社与
中国政法大学合作共建。双方将在共建管理机构、精品课程、骨干队伍、实践基地、研究智库等方面展开深度合作。
光明日报社与中国政法大学的“强强联合”,基于共建双方的独特优势与合作潜力,将按照资源共享、互助共赢的合作思路,着力突出“光明新闻传播学院”的办学定位与发展重点,着力创新办学思路与合作机制。根据共建协议,双方将共同组成“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院务委员会”,沿着更加更加注重学科交叉融合、更加注重职业道德培养、更加注重现代技术运用的方向,深度加强业界与学界互动、教学与科研贯通、理论与实践结合,抢占新闻传播数字化教育和媒体融合研究先机,力争把“光明新闻传播学院”建成“媒体融合教学研究水平领先、在一些研究领域有突出优势和重大理论与应用性成果”的全国示范性新闻传播教学研究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