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监第三支队
2006年7月10日成立的机构
中国海监第三支队(简称海监三支队)成立于2006年7月10日,隶属于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中国海监北海总队,为正处级事业单位,机关驻地位于辽宁省大连市
历史沿革
为加强渤海北黄海海域的管理,协调各业有序发展,国家海洋局中国海监总队根据海洋发展形势需要,决定建立中国海监第三支队。
2006年7月10日,经国家海洋局批准,中国海监第三支队大连正式成立。这是在成立位于青岛中国海监第一支队后,国家海洋局在北海区组建的第二支海上执法队伍。
2012年12月15日,“中国海监33”艇、“中国海监34”艇正式入列中国海监第三支队。至此,中国海监第三支队的海监执法艇增至4艘,其海上巡航和快速响应能力显著提升。
辖区范围
中国海监第三支队管辖范围是山东长岛县北隍城至河北秦皇岛山海关连线以北的渤海北部海区和北纬38度24分以北的黄海北部海区。
编制与配置
“中国海监18”船
“中国海监33”船
“中国海监34”船
“中国海监3807”飞机
主要职责
中国海监第三支队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依据国家有关海洋法律、法规和规定,在管辖海域内对侵犯海洋权益、违法使用海域、损害海洋环境和破坏海上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二)负责制定并实施管辖海域海洋执法监察工作规划与计划。
(三)负责组织对管辖海域定期的海洋巡航监视有应急监视,编报海洋执法监察信息与报告。
(四)负责组织对辽宁沿岸的陆地监视及应急监视,编报海洋执法监察信息与报告。
(五)负责组织对管辖海域赤潮、海冰和其它灾害事件监视,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六)负责本支队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所属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与管理;监督管理本支队海监人员着装与标识的使用。
(七)负责本支队船舶、车辆、装备的定全管理、维修保养与使用。
(八)完成上级下达的其它工作任务。
地理位置
地址:辽宁大连市
最新修订时间:2022-06-19 12:07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辖区范围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