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12日,“中国电影百年百位优秀演员”颁奖典礼在海南省三亚市凯莱酒店举行。由
丁荫楠宣布了1905年至1949年间出道的入选的35位演员,由
郑洞天宣布了1949年至1976年间出道的入选的34位演员,而
王好为则宣布了1976年至2004年间出道的入选的31位演员。
“中国电影百年百位优秀演员”是对中国电影百年历史的一个高度浓缩的总结。从众多的优秀电影演员中选出一百人,必定是一件众口难调、挂一漏万、吃力不讨好的事情,但中国电影表演艺术学会还是克服了诸多困难,完成了该次评选。仔细地研究一下获奖名单,就会有一个突出的印象,获奖者绝大多数是以演技取胜的“实力派”,或者是在电影发展史上起到过转折作用的人,一句话概括,就是为中国电影做出过重要贡献的人。此次评选标志着中国电影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中国电影会变得更理性、更深刻、更有文化底蕴。(《每日新报》评)
2003年12月20日,厦门枫华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影表演艺术学会签订了《“中国电影百年百位优秀演员”评选活动合作协议书》,合同中,枫华承诺分期支付评选费用以及学会基金共约人民币161万元给中国电影表演艺术学会,以此享有以商业方式举办评选活动的颁奖晚会的权利。合同中还约定,如双方有一方违约,按合同法规定,可起诉申请赔偿。枫华公司称,合同签订后,枫华公司实际支付了114万元的合同款项给中国电影表演艺术学会,并与中国电影表演艺术学会协商,将颁奖典礼定于福建省晋江市举行。但中国电影表演艺术学会不同意,并于2005年10月14日发函给枫华公司,中止了与枫华公司的合作关系,且将颁奖典礼移到了海南省三亚市举行。2006年2月,枫华公司将中国电影表演艺术学会告到法院,要求学会返还合作项目款1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