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设立河北雄安新区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全面支持雄安新区科技创新发展,中国科学院与河北省人民政府决定共建中国科学院雄安创新研究院(简称“雄安创新院”)。
雄安创新院为中央科研事业单位法人,定位于:统筹中国科学院(简称“中科院”)相关创新资源,建设中科院支持和参与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发展的综合性集成创新平台;创新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成为新时期国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试验田;推动关键核心技术在雄安新区落地转化,打造引领雄安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孵化器;聚焦重大科技问题协同攻关,建设融科研、教育、智库为一体的一流新型科研机构。
雄安创新院建立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探索中科院、河北省、雄安新区在政策、土地、资金、技术、人才和项目等方面共同支持雄安创新院建设和运行管理新模式。雄安创新院以理事会为平台协商决策重大事项,并争取国家有关部委及社会支持,建立院内外开放合作、共同参与的协同创新机制;构建事业和企业管理相结合的新型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关键科技人才实行双聘制,推行多样化工资制度,探索试点基于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的综合预算管理制度,实行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和负面清单管理;坚持“孵化”企业但不“办”企业、参股而不控股的基本原则,试点职务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允许单位和科研人员共有成果所有权。
中国科学院雄安创新研究院围绕
新一代信息技术、
现代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
新材料、绿色生态农业技术、
生态环境等五大领域,布局建设若干研究中心、实验室等研究单元。
2019年12月29日,中国科学院与
河北省人民政府在石家庄召开共建中国科学院雄安创新研究院座谈会,双方签署了《中国科学院 河北省人民政府共建中国科学院雄安创新研究院框架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