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深圳市的派出机构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简称“深圳银监局”,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监会”)在深圳市的派出机构。深圳银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国银监会的授权,对辖内银行业事务实施监管。
历史沿革
2023年7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正式挂牌。
机构职能
(一)根据中国银监会的授权,制定有关监管法规、制度方面的实施细则和规定;
(二)负责对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和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
(三)依法对金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四)审查和批准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五)统计有关数据和信息;
(六)负责辖内党的建设、纪检和干部管理工作。
机构设置
办公室
承担有关重要文件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公文审核与运转、督办协调、信息调研、新闻宣传、政务公开、舆情应对、信访维稳、档案保密、金融许可证管理;负责党委宣传部、机关党委工作。
政策法规处
根据银监会授权,制定或审查辖内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法规、制度的实施细则和规定;审查行政处罚、承担行政诉讼事务工作;协调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合规风险监管工作与业务创新监管工作。
国有银行处
负责深圳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家大型银行的市场准入、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管等工作;牵头现场检查委员会工作与全局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监管工作;以及负责深圳市五家大型银行的信访投诉处理。
股份制银行监管一处
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对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平安银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以及深圳地区村镇银行等中资法人银行实行授权并表监管,即具体包括负责上述银行的市场准入、非现场监管与现场检查等工作。
股份制银行监管二处
负责辖内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光大银行深圳分行、广发银行深圳分行、中信信用卡中心等股份制银行分支机构以及北京银行深圳分行、杭州银行深圳分行、宁波银行深圳分行等城市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市场准入、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案件防控及与属地监管局的协调监管等工作。
政策性银行监管处
负责对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分行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实行监管。
负责辖内信托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货币经纪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的市场准入、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工作,负责辖内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管协调工作。
外资银行监管处
负责深圳市外资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管工作,以及负责对涉及深圳市外资金融机构的投诉进行处理。
信息科技监管处
负责信息科技监管工作,主要包括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
统计信息处
负责收集、汇总深圳银行业监管统计资料,编制深圳银行业监管统计报表;收集、积累深圳和全国的金融业统计资料及国民经济统计资料;以及组织开展各项监管统计检查。
财务会计处
负责深圳银监局的相关财务会计工作。
监察室(纪委办公室)
履行纪律检查和纪委办公室职能与行政监察职能;组织开展深圳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本局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人事处
负责深圳银监局的各项人事工作。
后勤服务中心
负责指导、检查深圳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安全保卫工作;以及负责深圳银监局的相关后勤服务工作。
参考资料
简介.中国银监会.
机构设置.中国银监会.
最新修订时间:2023-07-20 12:01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机构职能
机构设置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