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陶行知研究会是教育部主管、民政部登记的国家一级社会团体,是非盈利性质的民间组织机构,于1985年9月5日在北京成立。
发展历史
中国陶行知研究会是教育部主管的国家一级社会团体,是非盈利性质的民间组织机构,于1985年9月5日在北京成立。
组织机构
中国陶行知研究会的组织机构由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组成,办事机构是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北京市北三环中路46号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内。
中国陶行知研究会下设9个分支机构,分别是: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小学教育专业委员会、中学教育专业委员会、职业教育专业委员会、师范教育专业委员会、女学生教育专业委员会、民办教育专业委员会、综合教育改革专业委员会、陶行知纪念馆(室)工作委员会、未来教育专业委员会。
各省市自治区陶行知研究组织是中国陶行知研究会的会员单位,目前有23个省级会员单位,个人会员总计约3万人。
中国陶行知研究会还设有:学术研究中心、组织部、实业部、科研部、流动人口子女教育工作组、赏识教育研究所。
由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组成,办事机构是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北京市北三环中路46号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内。
中国陶行知研究会下设9个分支机构,分别是: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小学教育专业委员会、中学教育专业委员会、职业教育专业委员会、师范教育专业委员会、女学生教育专业委员会、民办教育专业委员会、综合教育改革专业委员会、陶行知纪念馆(室)工作委员会。
各省市自治区陶行知研究组织是中国陶行知研究会的会员单位,目前有23个省级会员单位,个人会员总计约3万人。
中国陶行知研究会还设有:学术研究中心、组织部、实业部、科研部、流动人口子女教育工作组、赏识教育研究所。
组织刊物
中国陶行知研究会编辑出版的刊物有《生活教育》和《爱满天下》,各地陶研组织编辑有《行知行》《行知研究》《福建陶研》《金陵陶研》《广东陶研》等。
交流活动
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已经组织了三十余次全国性研讨和交流活动,先后开展了以素质教育、师范教育、生活教育理论、农科教统筹、职业教育、女学生教育、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和区域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的研讨会或现场会,还举办了陶行知国际学术研讨会。同时,在各地建立了许多实验点,多方面进行实验研究。近几年,总结了山西省前元庄实验学校、江苏省苏州市、四川省温江县、重庆市渝北区、黑龙省呼兰县、上海市宝山区等几个不同地区的教育改革先进典型经验,为各地的经济和教育的协调发展提供了可以借鉴的经验和模式。
建设宗旨
开展陶行知教育理论的研究和实践,推进和发展教育公益事业。中国陶行知研究会提倡中国近代伟大的人民教育家
陶行知先生的奉献精神和创造精神,培育和推广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积极探索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方法和新思路。
中国陶行知研究会的宗旨是开展陶行知教育理论的研究和实践,推进和发展教育公益事业。中国陶行知研究会提倡中国近代伟大的人民教育家陶行知先生的奉献精神和创造精神,培育和推广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积极探索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方法和新思路。
学术活动
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已经组织了三十余次全国性研讨和交流活动,先后开展了以素质教育、师范教育、生活教育理论、农科教统筹、职业教育、女学生教育、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和区域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的研讨会或现场会,还举办了陶行知国际学术研讨会。同时,在各地建立了许多实验点,多方面进行实验研究。近几年,总结了山西省前元庄实验学校、江苏省
苏州市、四川省
温江区、重庆市
渝北区、黑龙省
呼兰县、上海市
宝山区等几个不同地区的教育改革先进典型经验,为各地的经济和教育的协调发展提供了可以借鉴的经验和模式。
理事成员
会 长:朱永新
副 会 长:(按姓氏笔画排序,共11名)
张秋俭(女)(北京)
张贵亭(新疆) 宋玉岫(山西)
秘 书 长:吕德雄
副 秘 书长:(按姓氏笔画排序,共7名)
边守正(河北) 李意如(女)(北京) 沈子华(上海)
吴国通(北京) 陈秀云(女)(北京) 徐春轩(北京)
办公室主任:暂缺
财务处副处长:曲淑平
组织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为:中国陶行知研究会,英文名称为:Tao Xingzhi Study Association of China (简称:TSAC)。
第二条:本团体是中国政府批准的全国性教育组织,是依据法律程序和本会章程的原则组建、具有独立的社团法人资格的非营利的学术性民间组织,其成员由教育界和热心人民教育事业的单位或个人自愿组成。
第四条: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教育部的业务指导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团体的住所:北京市。
第二章
第六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组织和开展对陶行知思想的研究与学术讨论;
(二)总结和推广运用陶行知思想的实践经验和成果;
(三)收集、整理和编辑出版有关陶行知研究的著作、期刊和资料;
(四)联合举办一些实验学校和实验性事业;
(五)加强与国外研究陶行知的学者、学术团体的友好往来和学术交流。
第三章
第七条:本团体的会员种类分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在本团体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一年不交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第十四条: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需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订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幕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本团体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本团体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本团体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五年。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为会长。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本团体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条:本团体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条:本团体聘请若干名誉理事或顾问。
第五章
第三十一条:本团体经费来源:
(一) 会费;
(二) 捐赠;
(三) 政府资助;
(四)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 利息;
(六) 其他的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条:本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三条: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四条:本团体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五条: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第三十六条:本团体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七条:本团体换届或更换法人代表之前必须接受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八条: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九条: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第四十条: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一条:本团体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报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第四十二条: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三条: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四条:本团体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五条:本团体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六条: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捐赠给与教育相关的民间团体,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经2010年5月24日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团体的理事会。
第四十九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实验学校
各省(市、自治区)陶研会、各有关学校:
根据中陶研[2011] 003 号文件《关于组织申报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实验学校的通知》精神,在纪念陶行知先生诞辰120周年之际,本会于2011年4月启动了新一轮的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实验学校申报评审工作。本次申报工作依照《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实验学校章程(试行稿)》,采用学校自主申报与各地陶研会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经由学校自主申报,县(市、区)陶研会(或教育局)推荐,市(地区)陶行知研究会评估,省(市、自治区)陶研会初审,报送中陶会批准,北京十七中学等102所学校(名单见附录)被认定为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实验学校。特予以公布。
希各实验学校在中陶会和当地陶研组织的指导下,切实遵守《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实验学校章程(试行稿)》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各项权利和义务,深入学习、宣传、研究和实践陶行知教育思想,积极推动学校教育改革,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为早日实现我国的教育现代化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实验学校授牌仪式将在11月中下旬举行。敬请在近期关注中陶会网上的相关活动通知。
附录:《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实验学校名单》
中国陶行知研究会
地址
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地址:中国北京北三环中路46号
重要事件
2015年5月26日中国陶行知研究会教师发展中心在无锡揭牌成立。
一、总结、推广山西省柳林县前元庄实验学校“村校一体”的办学经验
1995年3月,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在北京召开“山西省柳林县前元庄实验学校教改经验汇报会”。会后,李岚清副总理在报告上批示,这个经验“符合经济不发达地区办教育的实际和方向。”之后,山西省政府下发文件,在全省推广这个经验。2003年2月18日,国务院组织教育部和中央电视台组成调查组,到山西省前元庄调查,并写出了调查报告。中央电视台播出了40分钟的新闻调查节目----学习化的村庄。温家宝、李岚清等领导同志在报告上均作了重要批示。中国陶行知研究会正在筹划培训乡村干部和学校管理者的计划,为广大农村尽快脱贫致富作出贡献。
二、出版《陶行知全集》共十二卷,计800万字
广大陶研工作者辛勤努力,艰苦奋斗,耗时十余年,终于编成这部800万字的巨著,为后人留下了一座丰富的知识宝库。
三、召开陶行知国际学术研讨会
于1996年在武汉召开,有日本、德国、美国和台湾省等国内外40余名理论工作者出席会议并提交论文。李鹏、李岚清、李铁映、雷洁琼、钱伟长、杨海波、张承先、柳斌等领导为大会题词。
四、培育了一批陶行知教育思想实验基地或实验学校
全国各地有很多实践陶行知教育思想的地区和学校,还有不少以“行知”命名的中小学和职业学校,他们都为研究陶行知思想和发展陶行知思想做出了贡献。其中,中国陶行知研究会挂牌的实验区和实验校有八个,他们是:上海宝山区陶行知教育思想实验区、重庆合川市生活教育实验区、四川省新都一中、云南石林育才教育集团、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学校、北京市第一七三中学、河北省邢台陶行知实验学校、北京市劲松一中。
五、召开了两次表彰大会
1991年陶行知诞辰100周年前夕,表彰了一批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共有11个单位获锦旗奖,11本书获编著奖;此外,有13名一等奖、38名二等奖、44名荣誉奖。
1999年11月,第二次表彰了104个先进单位和46名先进个人。
六、举办城市流动人口子女学校
为解决城市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使他们能和城里人一样接受好的教育,中国陶行知研究会正在实施这个计划。筹集资金,建立若干所专门招收流动儿童的中小学校,用陶行知思想培训师资,培育人才。
实践证明:陶行知的教育思想,对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教育改革和培养创新人才有很好的促进作用和现实意义。
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开展多方面的教育研究和实践活动,愿意和国内外友好团体进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