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
位于安徽的区域性自由贸易园区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实施范围119.86平方千米,涵盖三个片区: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64.95平方千米(含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1.4平方千米),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35平方千米(含芜湖综合保税区2.17平方千米),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蚌埠片区19.91平方千米 。
简介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实施范围119.86平方千米,涵盖三个片区: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64.95平方千米(含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1.4平方千米),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35平方千米(含芜湖综合保税区2.17平方千米),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蚌埠片区19.91平方千米。
历史沿革
2020年9月2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于2020年9月21日(星期一)下午3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章曦介绍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并答记者问。
2020年9月21日,国务院发布《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方案》。
2020年9月24日,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揭牌。
2021年1月5日,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边界四至范围公布。
2022年2月,安徽自贸试验区第一批联动创新区在亳州、阜阳、滁州、马鞍山、宣城、安庆等6市设立。
2022年4月,经省政府批准,同意在淮北、宿州、淮南、六安、铜陵、池州、黄山7市设立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安徽自贸试验区)第二批联动创新区。至此,全省除合肥、芜湖、蚌埠三个片区外的13个地市全部设立了联动创新区。
地理格局
合肥片区
合肥片区总面积64.95平方公里(含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1.4平方公里),重点发展高端制造、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新型显示、量子信息、科技金融、跨境电商等产业,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产业创新中心引领区。合肥片区四至范围是,东至皖山路、长江西路等,南至深圳路、派河路等,西至方兴大道、铭传路等,北至白莲岩路高压廊道、机场高速等。
芜湖片区
芜湖片区35平方公里,重点发展智能网联汽车、智慧家电、航空、机器人、航运服务、跨境电商等6大产业。芜湖片区四至范围是:东至经二次路、清水河路、徽州路、宁芜铁路线、松花江路;南至韦一次路、赤铸山路、港一路、港湾路;西至长江、长江路、千岛湖路;北至芜湖市行政区界线、衡山路、万春路、规划道路。
蚌埠片区
蚌埠片区19.91平方公里,重点发展硅基新材料、生物基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打造世界级硅基和生物基制造业中心、皖北地区科技创新和开发发展引领区。蚌埠片区四至范围是:东至蚌埠港、胜利西路、长青路等,南至乾和路、迎河路等,西至合徐高速公路等,北至蚌埠港。
总体方案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建立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战略举措。为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自贸试验区,制定本方案。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重大战略,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把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
(二)战略定位及发展目标。
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等要求,发挥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中的重要节点作用,推动科技创新和实体经济发展深度融合,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策源地建设、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形成内陆开放新高地。
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深入开展差别化探索。对标国际先进规则,加大开放力度,开展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经过三至五年改革探索,形成更多有国际竞争力的制度创新成果,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累实践经验,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创新、企业创新、产品创新、市场创新,推进开放大通道大平台大通关建设,努力建成贸易投资便利、创新活跃强劲、高端产业集聚、金融服务完善、监管安全高效、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高标准高质量自由贸易园区。
区位布局
(一)实施范围。
自贸试验区的实施范围119.86平方千米,涵盖三个片区:合肥片区64.95平方千米(含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1.4平方千米),芜湖片区35平方千米(含芜湖综合保税区2.17平方千米),蚌埠片区19.91平方千米。
自贸试验区的开发利用须遵守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并符合节约集约用地的有关要求。
(二)功能划分。
合肥片区重点发展高端制造、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新型显示、量子信息、科技金融、跨境电商等产业,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产业创新中心引领区。芜湖片区重点发展智能网联汽车、智慧家电、航空、机器人、航运服务、跨境电商等产业,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先导区、江海联运国际物流枢纽区。蚌埠片区重点发展硅基新材料、生物基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打造世界级硅基和生物基制造业中心、皖北地区科技创新和开放发展引领区。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1.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深入实施送新发展理念、送支持政策、送创新项目、送生产要素和服务实体经济“四送一服”工程。开展强化竞争政策实施试点,创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以全国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最强为目标,营造“四最”营商环境。构建“互联网+营商环境监测”系统。推行“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探索建立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手段优化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
(二)深化投资领域改革。
2.深入推进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在科研和技术服务、电信、教育等领域加大对外开放力度,放宽注册资本、投资方式等限制。简化外商投资项目核准程序。支持外商独资设立经营性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允许注册在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外资旅行社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
3.强化投资促进和保护。鼓励自贸试验区在法定权限内制定外商投资促进政策。推广市场化招商模式,探索成立企业化招商机构。建立外商投资全流程服务体系,实施重大外资项目包保服务机制。健全外商投诉工作机制,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
4.提升对外投资合作水平。完善境外投资政策和服务体系,为优势产业走出去开拓多元化市场提供优质服务。在符合现行外汇管理规定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提高对境外资产或权益的处置能力,支持走出去企业以境外资产和股权、采矿权等权益为抵押获得贷款。支持合肥、芜湖中德合作园区建设,探索建立国际园区合作新机制。
(三)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
5.优化贸易监管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优化海关监管模式,综合运用多种合格评定方式,实施差异化监管。完善和推广“海关ERP联网监管”,大力推进网上监管,开展“互联网+核查”、“线上+线下”核查等创新试点。深入推进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优化鲜活农产品检验检疫流程,简化动植物检疫审批程序,实施全程网上办理。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支持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在自贸试验区内的综合保税区试点。支持在自贸试验区内的综合保税区和保税监管场所设立大宗商品期货保税交割库。
6.培育发展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支持合肥、芜湖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合肥、芜湖片区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依法依规开展跨境电商人民币结算,推动跨境电商线上融资及担保方式创新。鼓励建设出口产品公共海外仓和海外运营中心。探索建设国际邮件、国际快件和跨境电商进出境一体化设施。积极开展进口贸易促进创新工作。进一步完善高端装备制造产品售后维修进出口管理,适当延长售后维修设备和备件返厂期限。对符合条件的入境维修复出口免于实施装运前检验。支持设立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打造数字化制造外包平台。
7.提升国际贸易服务能力。支持建设合肥国际航空货运集散中心、芜湖航空器维修保障中心。支持自贸试验区符合条件的片区,按规定申请设立综合保税区。支持建设汽车整车进口口岸、首次进口药品和生物制品口岸。优先审理自贸试验区相关口岸开放项目。加快建设多式联运基地,高标准对接国际多式联运规则,支持多式联运经营企业布局境外服务网络。
(四)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
8.扩大金融领域对外开放。落实放宽金融机构外资持股比例、拓宽外资金融机构业务经营范围等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内外投资者依法设立各类金融机构。研究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政策试点。探索开展离岸保险业务。完善自贸试验区内技术等要素交易市场,允许外资参与投资。促进跨境投融资汇兑便利化。开展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试点。探索通过人民币资本项下输出贸易项下回流方式,重点推动贸易和投资领域的人民币跨境使用。
9.推进科技金融创新。加强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与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合作。支持自贸试验区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在依法依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支持在自贸试验区内依法合规设立商业银行科技支行、科技融资租赁公司等专门服务科创企业的金融组织,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开展金融创新,积极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鼓励保险公司发展科技保险,拓宽服务领域。支持条件成熟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多样化的科技金融服务模式。支持自贸试验区内金融小镇依法依规开展私募投资基金服务。鼓励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探索设立跨境双向股权投资基金。支持合肥片区积极推动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发展。
10.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对重大风险的识别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强化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工作,防范非法资金跨境、跨区流动。提升金融执法能力,有效打击金融违法犯罪行为。
(五)推动创新驱动发展。
11.建设科技创新策源地。健全支持基础研究、原始创新的体制机制,推动建成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框架体系,争创国家实验室,探索国家实验室建设运行模式。支持做好合肥先进光源、大气环境立体探测、强光磁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预研究工作,组建环境科学研发平台和未来技术综合研究基地。支持提升拓展全超导托卡马克、同步辐射光源、稳态强磁场等大科学装置功能,加快聚变堆主机关键系统综合研究设施建设。支持建设能源研究院、人工智能研究院,筹划组建大健康研究院。支持建设微尺度物质科学国家研究中心、合肥先进计算中心和国家重点实验室等,高质量建设一批省级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支持开展免疫细胞、干细胞等临床前沿医疗技术研究项目。推动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相关产业创业者开放。
12.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打造“政产学研用金”六位一体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支持参与建设相关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支持建设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平台,产学研合作、信息发布、成果交流和交易平台。鼓励建设国际化创新创业孵化平台。支持模式国际化、运行市场化、管理现代化的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参与开展赋予科技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支持建立科技融资担保机构。探索有条件的科技创新企业规范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完善知识产权评估机制、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以及方便快捷的质物处置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交易体系。结合自贸试验区内产业特色,搭建针对性强、便利化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设立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培养知识产权服务人才,构建一体化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支持建设安徽科技大市场,提升安徽创新馆运营水平。
13.深化国际科技交流合作。支持重要国际组织在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在世界前沿关键领域参与或按程序报批后发起组织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鼓励建设国际联合研究中心(联合实验室)等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探索建立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跨国技术转移和知识产权分享机制。支持境内外研发机构、高校院所、企业在自贸试验区设立或共建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实施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建设引才引智示范基地。
14.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建立以人才资本价值实现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探索和完善分红权激励、超额利润分享、核心团队持股跟投等中长期激励方案。对顶尖科技人才及团队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支持与境外机构合作开发跨境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探索开展商业健康保险跨境结算试点。
(六)推动产业优化升级。
15.支持高端制造业发展。支持将生物医药、高端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硅基新材料等产业纳入新一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支持合肥片区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鼓励国家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对自贸试验区内新能源汽车、新型显示、机器人等产业,按商业化、市场化原则进行投资。支持组建硅基生物基产业创新中心。在条件成熟的区域内,探索实施有关支持政策,推广使用聚乳酸等可降解塑料制品。鼓励自贸试验区内企业购买和引进海外研发、测试设备及重大装备。对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生产研发的企业,积极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16.培育布局未来产业。支持超前布局量子计算与量子通信、生物制造、先进核能等未来产业。支持量子信息、类脑芯片、下一代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研发应用。加快推进靶向药物、基因检测等研发产业化,支持开展高端医学影像设备、超导质子放射性治疗设备、植入介入产品、体外诊断等关键共性技术研发。重点发展第三代半导体、金属铼等前沿材料产业,培育发展石墨烯产业,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典型应用。促进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AI、5G与实体经济、制造业的系列化融合应用。大力推动数字商务新模式、新业态发展,探索建立反向定制(C2M)产业基地,鼓励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
(七)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
17.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对接上海、江苏、浙江自贸试验区,推动长三角地区自贸试验区协同发展,共同打造对外开放高地。继续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发展,建设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支持共建产业合作园区,探索建立跨区域利益分享机制。支持开展港口合作,打造芜湖—马鞍山江海联运枢纽和合肥江淮联运中心。鼓励参与芜湖至上海“点到点”航线经营的各船运公司互换仓位,提高航线服务保障能力。开展会展合作,支持办好世界制造业大会、世界显示产业大会、中国(安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交易会等高端展会平台。加强自贸试验区与马鞍山郑蒲港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区域联动,放大辐射带动效应。
18.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和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实施。支持安徽自贸试验区与长江经济带、中部地区其他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支持长江中上游地区集装箱在自贸试验区内中转集拼业务发展。加快引江济淮工程建设,提升自贸试验区对长江经济带发展的航运支撑能力。推广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林长制改革经验,探索在长江流域上下游之间开展生态、资金、产业、人才等多种补偿。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19.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地区共建科技创新共同体,支持参与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为企业开展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提供便利,加快培育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共商共建一批重大合作项目。拓展提升中欧班列(合肥)功能和覆盖范围,根据市场需要提高集装箱办理站能力,推动将中欧班列(合肥)纳入中欧安全智能贸易航线试点计划。鼓励建设中东部地区连接中亚、欧洲的铁水联运大通道,推动建立多式联运体系。
保障机制
坚持和加强党对改革开放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全过程。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切实加强自贸试验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完善风险防控和处置机制,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全,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在国务院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下,充分发挥地方和部门积极性,抓好各项改革试点任务落实,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自贸试验区。安徽省要完善工作机制,构建精简高效、权责明晰的自贸试验区管理体制,加强人才培养,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管理队伍;要加强地方立法,建立公正透明、体系完备的法治环境;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强监测预警,深入开展风险评估,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要建立完善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容错机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鼓励大胆试、大胆闯;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工作,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努力把疫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安徽省和有关部门要依法及时下放相关管理权限,完善配套政策,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实施。自贸试验区各片区要把工作做细,制度做实,严格监督,严格执纪执法。本方案提出的各项改革政策措施,凡涉及调整现行法律或行政法规的,按规定程序办理。重大事项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价值意义
设立安徽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安徽的重大使命,是安徽服务国家开放发展战略的重大平台,也是安徽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的重大机遇。方案指出,安徽自贸试验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等要求,发挥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中的重要节点作用,推动科技创新和实体经济发展深度融合,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策源地建设、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形成内陆开放新高地。
2020年9月获批以来建设进展及成效
建设自贸试验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2020年9月24日,安徽自贸试验区正式揭牌运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进,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关于自贸试验区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安徽自贸试验区按照锦斌书记指示要求,奋力打好“思想引领主动战、制度创新纵深战、统筹协调整体战、协同高效联合战”,以开局就发力、起步就冲刺的劲头,实现了一个月内基本成型、两个月内步入轨道、三个月内形成阶段性成果,区内已经新设立企业3857家,签约入驻项目341个,协议引资额2922亿元;制度创新加快推进,初步形成制度创新举措31项,助推全省进出口突破5000亿元大关,2020年底达到5406亿元、同比增长14.1%,增速居全国第6位;实际利用外资183.1亿美元、同比增长2.1%。
一是着力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是自贸试验区的核心竞争力之一。我们加快赋予各片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推动制订自贸试验区赋权特别清单,对片区有需求、省级能下放的赋权事项,将按程序全部下放到三个片区,目前拟下放89项。我们积极开展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完善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机制。合肥片区实现企业开办全程电子化办结率100%、智能审批办件率100%;芜湖片区设立综合服务中心,集成14个部门首批217项审批事项,初步实现“综合窗口一次办成、企业就近可办、部门权属不变”;蚌埠片区将经营许可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率先推行“一照通”。
二是着力推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科技创新是安徽自贸试验区的最大特色和优势。围绕“政产学研用金”全链条制度创新,依托安徽创新馆打造科技大市场,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建设,推动科技成果、企业需求、专家团队、技术经纪人等资源互通共享。比如,在科技成果运用上,改变传统补贴模式,探索通过政府采购,为科技成果落地提供应用场景。创新“线上平台+线下专业化服务”的技术转移新模式,有效链接高校院所和企业需求。围绕人才服务,合肥片区创新提升“一网通”国际人才服务体系,将58项人才配套综合服务一网通办,服务外籍专家四千余人次。
三是着力推进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探索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新模式,是安徽自贸试验区的主攻方向之一。我们聚焦三个片区的核心优势产业,以龙头企业带动全产业链发展。一批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大项目签约入驻,比如,蔚来中国总部入驻合肥片区,建立研发、销售、生产基地,打造以合肥为中心的中国总部运营体系,将加速新能源车产业集聚发展。京东全球航空货运超级枢纽港落户芜湖片区,将带动建设面向全球的航空货运枢纽、打造多式联运物流体系。中建材、凯盛科技等龙头企业在蚌埠片区投资又新设了一批项目,拉长做强硅基产业链。
四是着力推进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投资贸易的自由化便利化是自贸试验区的重要内容,也是我们探索的重点领域。在跨境电商领域,通过“清单核放、汇总统计”、跨境电商风险管控智能化、跨境电商转关无纸化等改革事项,大大提升通关效率,3万小包的清关时间从3至5天压缩为2个小时。通过创新综保区“外发加工”模式,联宝科技等可以将产品核心组装环节委托综保区外企业进行生产,有效提升企业整体产能效益。2020年,联宝科技销售收入突破1000亿元,成为合肥首家“千亿企业”;进出口额达到85亿美元,同比增长13%,是安徽体量最大的进出口企业。通过保税集团监管模式,为试点公司年节约保税物资占压资金2000万元,订单响应时间从3天缩短为0.5天。
五是着力推进金融开放创新。推动扩大金融领域对外开放,提升自贸试验区金融服务质效。芜湖片区建立基于大数据分析的“银行+征信+担保”的中小企业信用贷款新模式,运用大数据信用评级信息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贷,累计为981家中小企业提供信用贷款45.52亿元。创新“人民币境外放款输出+出口贸易回流”模式,降低企业汇兑成本。截至2020年底,芜湖片区跨境人民币收支突破10亿元,奇瑞汽车成为全省首个使用“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企业。合肥片区开展资本项目外汇改革试点,为2家企业合计提升外债额度8400万美元,有效拓展融资空间。
六是着力推进服务国家战略。结合自身产业特点和区位优势服务国家战略,是自贸试验区差异化探索的重要命题。比如,在探索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方面,与沪苏浙自贸试验区建立合作交流机制。借力第三届进博会平台,在上海举办安徽自贸试验区首场推介会,现场签约项目30个,投资总额279亿元。合肥片区联合上海市杨浦区、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合作开展长三角双创券通用通兑,打通科技创新券跨省“消费”瓶颈。芜湖片区签约落地中远海运安徽仓储基地,将有效利用上海优质物流运营资源。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方面,合肥中欧国际货运班列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开行线路增至33条,直达10个国家的35个节点城市,2020年累计开行班列568列。
2021年建设思路及重点工作安排
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聚焦锦斌书记打好“四战”指示要求和国英省长“加快推进”的部署要求,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系统安排。加快制订《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尽快出台安徽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加快编制自贸试验区“十四五”规划。组建安徽自贸试验区专家咨询委员会。
二是强化任务落地。今年初,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推进行动计划方案》及合肥、芜湖、蚌埠3个片区建设《实施方案》,即将印发实施。我们将全面实施专项推进行动计划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建立台账,强化调度,确保自贸试验区一周年改革试点任务完成50%。
三是强化制度创新。积极争取安徽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动态更新重点项目清单、创新事项清单、赋权清单、复制推广清单。积极对标高水平国际经贸规则,重点在“政产学研用金”六位一体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优势产业全产业链发展、金融领域开放、投资贸易监管服务模式、新型贸易模式、长三角自贸试验区合作等方面探索创新,争取向国家上报10项创新事项或案例。
四是强化联动发展。指导推动三个片区协作联动。启动建设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加强与省内其他各市符合条件的开发区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联动发展,放大辐射带动效应。积极推进与沪苏浙自贸试验区协同发展,加强与长江经济带、中部地区其他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推动创新成果共建共享。
五是强化综合保障。建立健全考核督促、评估推广、正向激励、容错纠错、统计通报等工作推进机制。分层级、分领域举办自贸试验区专题培训。开展系列宣传推介,全方位展示自贸试验区建设成效。借力世界制造业大会、中博会、进博会等重大开放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自贸试验区招商推介活动。
最新修订时间:2024-09-11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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